當你完成從小我到心靈意識的過渡後,你或多或少仍然不斷地與內在存在的神聖流動保持聯繫。這種存在狀態裡,沒有幫助他人的需要或願望,但它自然來到你身上。你吸引到它的到來,不過不是通過意志。 在能量層次上,你現在正發出某些振動。你能量場裡呈現的某些東西吸引人們的到來。這不是你做了什麼,而是你是什麽。在你能量裡有一種振動,它能夠幫助人們與他們自己的神聖自我連接上。

 

你可以成為他們的鏡子,從中他們可以真切地看到自己的難題或情形被釋放,而且轉化為解決辦法的能量。他們可以感受到解決方案的能量,它始終建立在與你存在之內的神聖自我的聯繫裡。

 

你能夠教導他們某些東西,而教導是通過你做自己而發生。不是通過傳授知識,或利用某些你教導和療癒的方法。教導是通過允許你自己成為原本的你,以及你最快樂地那樣地表達自己,你的出現才變得真正有助他人。通過與他人分享你自己,你為他們提供了一個療癒的空間,他們可以選擇進入或否。由他們自己決定。

 

作為一個醫生或治療師,你真正要做的只是保持與內在神聖流的連接,與神靈的寂靜意識連接。正是這連接,感動人們並提升他們進入更高、更自由的意識狀態,如果他們選擇的話。如果他們選擇,它會按他們自己的節奏和流動進行。

 

以這種方式去幫助別人有一個非常中立的感覺基調。它代表了一種超然的水平,你釋放掉個人去改變或治療他人的願望。這種治療願望在某個階段會被所有光行者表現出來,但它並不是出自你們對內在之路的真正理解。內在之路意味著人們希望旅行並尋找自己的真理。大多數人需要一直走到某些問題的底部,才能真正準備好放開它們。這樣做時,他們真正獲得解決問題的辦法,這使他們深感滿意。 或許你在自己的生活裡和苦苦掙扎的問題上認識到這點。請注意,不要努力使人們不去”觸底”。如果他們決定去那裡,不管你做什麼或說什麼,他們都會去到底。

 

在情緒上最好不要參與到你所幫助的人中。情緒參與會引發個人意志想要去療癒或轉化他人。這種個人願望不會幫助別人;事實上它可能會成為癒合過程裡的障礙。只要你想要人們改變,你就不在一個愛和寬容的狀態裡。他們能感覺到這點。你可能會認為你在觀察和解讀他們,但他們也是對你的敏銳的解讀者!

 

在從自我到心靈過渡的第四階段中,它是關於超越靈魂水平並上升到靈性水平。當然,我們這樣說並不意味著靈魂在任何方面比靈性低。關鍵是:你比你的靈魂更大,包含更多。靈魂是經驗的載體。通過與你內在的神靈認同,你在過去世裡所經歷的一切都會依序歸位。通過不再將自己認同為它們中的任何一個,你超越了這些經歷。這會對靈魂產生療癒效果。

 

時間、多重次元和你的光我

在前面光行者的系列章節裡,我們已經或多或少地按年代順序講述了光行者靈魂的歷史故事以及他們的內在發展。此故事可能給你的印象是:你是從時間 A點發展到B點,從黑暗走向光明,從愚昧走向智慧。在某些方面,是這樣的。

 

然而在這最後一章,我們希望請你把注意力轉向另一個角度。這個視角把你提升到時間之外,提升至此特定歷史之外,並讓你與自己的永恆存在你的多重次元性相識。

 

你有一部分是完全獨立於時空的。這部分可隨時隨意自由地進入任何體驗的次元或領域。它任何時候都可自由地選擇黑暗或光明。從你的世俗角度來看,你以線性方式從A點旅行到B點。例如,你經歷了我們討論過的內在發展的4個階段,一步接一步。

 

然而從永恆的、多重次元的角度來看,真正的你並不隨時間發展,而是在體驗這發展。真正的你不需要發展。它用自己的自由選擇允許這一經驗進入。此選擇的驅動來源於對二元性體驗的偉大價值的深刻認知。

 

從你永恆的、靈性自我的角度來看,任何時間你都可以自由地體驗從ABZ線上任何一點和以外之處。你可以在任何時候為自己激活任何意識的現實,因為從終極的角度來說,你卡在內在發展的某一階段的這個想法只是幻象。

 

我們之所以想把你的注意力引向這一觀點的原因是,它可能幫助你突破內心的障礙。它可能幫助你穿透幻象的帷幕,並直接接觸你自己的光我(Light Self):你真正所是的天使能量。要掌握這個看待你自己的真正角度,我們需要詳細說明時間這個概念。

 

 

文章來自網路,內容有可能不完整,僅供參考,需要詳細內容請搜尋相關網站或購買書籍,謝謝!
 
靈性煉金術:激勵人心的約書亞靈訊
作者:潘蜜拉.克里柏 Pamela Kribbe
譯者:郭宇、林荊、李平
約書亞靈訊網站:www.jeshua.net
轉載:http://blog.sina.com.cn/jeshua


 

友善提醒:閱讀訊息時請保持身心靈的平靜與開放,並善用自己的直覺與內在智慧,感知有正面幫助的訊息,提取它們,並放下沒有共鳴的部分,無須執著、擔憂、恐懼;保持心態的正面與開放,樂觀迎接新的可能,一種接近真善美的可能。

感謝一切~NAMASTE~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oveNPea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