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不著手解決人生的難題,問題就永遠無法解決,這句話看起來是老生常談,但很多人卻似乎不懂得其中的道理;我們必須先扛起解決問題的擔子,才能解決問題。只說一句「這不是我的問題」,毫無助益;光是期待別人替我們解決問題,問題不會消失;唯一的辦法是挺身站出來說:「這是我的問題,我來解決。」

 

有很多人—太多人—為了逃避問題而來的痛苦,告訴自己說:「這個問題是別人害我造我的,或者是我無法控制的社會因素造成的,所以應該由別人或社會負責替我解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

 

逃避責任的心態不但令人遺憾,有時還顯得相當可笑。我隨部隊駐紮在沖繩時,遇到一位美軍士官,因酗酒的問題相當的嚴重,經轉介來找我作心理治療。這位士官否認自己飲酒過量,也拒絕承認酗酒是他個人的問題。

 

他說:「沖繩晚間無事可做,太無聊了。」

 

我問:「你喜歡看書嗎?」

 

「是啊,我喜歡看書。」

 

「那你晚上何不用看書來代替喝酒呢?」

 

「營房太吵了,看不下書。」

 

「那麼去圖書館怎麼樣?」

 

「圖書館太遠了。」

 

「圖書館會比酒吧更遠嗎?」

 

「好吧,我承認我不那麼愛看書。我本來不是個愛看書的人。」

 

我換個話題繼續問:「你喜歡釣魚嗎?」

 

「喜歡啊。」

 

「何不用釣魚來取代喝酒呢?」

 

「因為我白天得工作啊!」

 

「晚上難道不能釣魚嗎?」

 

「不行,沖繩晚上沒有釣魚的地方。」

 

「不會吧。我就知道好幾個夜間釣魚的俱樂部,我介紹你去參加,好嗎?」

 

「呃,其實我也不那麼喜歡釣魚啦。」

 

我說:「聽你的意思,好像沖繩一帶,除了喝酒就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可是事實上,我看你在這兒唯一喜歡做的事就是喝酒。」

 

「唔,我想是吧。」

 

「可是喝酒給你帶來不少麻煩,像你這次的麻煩就不小,不是嗎?」

 

「我有什麼辦法!這個該死的小島就是逼得人非喝酒不可!」

 

我們嘗試了很久,但這位士官就是不肯把酗酒當作一個可以靠著毅力,再加上一點幫助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最後我只好告訴他的司令官,我無能為力。他繼續酗酒,終於被撤職,軍人事業就此斷送。

 

神經官能症與人格失調

 

向心理醫師求助的人大多不是患有神經官能症,就是有人格失調的問題。簡單的說,這兩種狀況都是責任感出了問題,但它們表現症狀卻正好相反。神經官能症患者強加給自己過多的責任;人格失調患者卻凡事不肯負責。每當與外界發生衝突,神經官能症患者都一定認為錯在自己,人格失調患者卻一口咬定錯在別人。上述那位士官長就是人格失調的好例子。

 

我在沖繩服務期間,另外遇見一位神經官能症的婦人,她成天覺得寂寞孤單,她告訴我說:「我每天都開車去軍眷俱樂部,希望能交到一些朋友,但我在那個地方總覺得坐立不安。我覺得別的軍眷都討厭我,我一定有什麼不對勁。我大概太內向了,我該學著外露點。我真的明白為什麼我這麼不受歡迎。」

 

這位把生活寂寞完全怪罪到自己頭上的不幸婦人,在治療過程中發現癥結在於她的智力優於常人,而且野心也比普通人大,這是她跟其他軍官之妻,以及自己的士官丈夫格格不入的最主要的原因。她瞭解寂寞的感覺並非源於自身的缺點以後,終於決定離婚從回大學讀書。現在她在一家雜誌社當編輯,並改嫁給一位成功的出版商。

 

神經官能症患者與人格失調患者連說話的口吻都不一樣。神經官能症患者老是把「我應該」或「我不應該」掛在嘴邊,顯示他們自覺任何事都沒有選擇權,一切都要聽從外來力量的操縱。

 

不難想像,神經官能症治療起來遠比人格失調症容易,因為患有神經官能症的人相信困難因由自己負責,而且承認問題出在自己的身上。人格失調患者卻會冥頑不靈的堅持:應該調整的是外在世界,而拒絕作任何自我反省。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兼具神經官能症與人格失調症兩種症狀。這種通常很輕微的心理問題,統稱為「人格神經官能症」。這些人在某些方面,會把不該他們負責的責任攬到自己頭上,滿懷罪惡感,在其他方面,卻又硬把明明該自己負的責任往外推,死不認帳。這種症狀治療不難,只要能治癒這種人的神經官能症,就能使他們對治療方法建立信心,從而願意在醫師的督促下,正視原來不願意承擔的問題,解除人格失調障礙。

 

幾乎所有的人都免不有點神經官能症或人格失調的傾向(所以只要出於自動自發的參與,心理治療幾乎對每個人都有益),原因在於變化多端的人生當中,評估自己該為什麼事情負責,是個永遠存在的難題。為了能基於良心作出最適當的抉擇,當事人必須不斷的自省。這過程相當痛苦,而好逸惡勞卻是人的天性。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所有的小孩都有人格失調的現象,他們會直覺的逃避責罰,不肯為衝突負責。兄弟姊妹打架,長輩追究時,大家一定互相推卸過錯。同樣的,也幾乎所有的孩童都患有神經官能症,他們把超出理解能力以外的身受之苦,都當做自己的罪過。得不到父母歡心的孩子只會認為自己不夠可愛,卻不會認為父母缺乏愛人的能力;青春期的孩子得不到異性的青睞,或在運動方面表現笨拙,也都相信是自己的缺點。我們都需要積累多年的經驗與心智成長,才能看清這個世界和我們在其中的地位,從而確實的評定我們對世界和對自己該負那些責任。

 

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可以提供很多方面的助力,但是迎合孩子的需要是件艱辛的長期工作,父母必須隨時保持敏感,並且投注相當多的時間。

 

很多儘管不能算是麻木不仁,也無意忽略子女的父母,還是有可能做出妨礙下一代邁向成熟的行為。輕微的神經官能症患者,如果不致於因為在外面搶著承擔太多不必要的職責,弄得回到家時已沒有精力挑起為人父母的擔子的話,倒是一流的家長人選。但人格失調者幾乎千篇一律都不稱職的父母,他們對孩子的態度惡劣到極點時,自己還是一無所覺。 

 

心理醫學界公認:神經官能症患者會把自己整得很慘,而被人格失調症患者修理的倒霉人士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他們的子女。人格失調患者不願好好承擔父母的責任,他們會千方百計把孩子推給別人照顧,處理生活中其他事情也一樣。萬一孩子的操行和學業出了問題,這種父母一定會理直氣壯的把過錯全部怪罪給教育制度,不然就是別人的大人或小孩「帶壞了」他們的孩子。

 

人格失調的父母經常責備孩子:「你們快把我逼瘋了!」或「要不是因為你們這些小鬼頭,我才不會跟你們的爸(媽)結婚呢!」或「要不是為了撫養你們,我本來可以讀完大學,做一番大事業的。」他們不但是孩子逃避責任的榜樣,這些言辭還告訴孩子一個訊息:「你們必須為我婚姻失敗、我的心理健康、我的生活潦倒負責。」由於孩子沒法瞭解這種要求是多麼不合理,往往就言以為真,接受責任。這麼一來,孩子反而成為神經官能症患者。所以人格失調父母的孩子,幾乎都有人格失調或神經官能症的問題,可說是貽禍後代。

 

人格失調症患者不但不適合做父母,他們的婚姻、交友、生意往來各方面也問題重重。前面已說過,問題一定要有人挺身解決才會消除,照人格失調者的作風,責任都推給別人,如配偶、孩子、朋友、父母、老闆,或歸咎於學校、政府、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社會、制度、負面影響等等,而問題就這樣一直持續下去。

 

他們把責任推出去時,可能覺得非常痛快,但生活的難題不能解決,心智停止生長,使他們成為社會的負擔。正如六十年代傳下的一句名言:「如果你不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就是問題的一部分。」

 

做自己的主人

 

經過精神科醫生診斷為人格失調患者的人,通常他逃避責任的現象已極為嚴重。但幾乎每個人都偶爾會有想逃避責任帶來的壓力的念頭。以我自己為例,多虧我在三十歲時遇見了貝吉裡大夫,才克服了輕微人格失調傾向。

 

當時我在貝吉裡主任的精神科門診部擔任住院醫生,同時接受訓練。我和其他住院醫生奉派輪流診視來看精神科門診的新病人。或許因為我對病人和自己的教育都比別人更投入,所以工作時間特別長。別人一周只看一次病人,我卻要看兩三次,結果我落的眼睜睜看著別人下午四點半就下班,我卻跟病人排了晚上八點到九點的約診,不能離開工作崗位。這使我心情非常惡劣,當我的不滿日益升高,疲倦感也愈來愈強烈時,我自知非設法改善不可。

 

我去找貝吉裡大夫,把情況跟他說明。我希望他豁免我接新病人幾個星期,讓我有充分的時間把舊個案處理掉。貝吉裡十分用心而且耐心的聽我述說,一次也沒有打斷我。我說完以後,他沉默了一下,很同情的說:「唔,我看得出,你確實有個麻煩。」

 

我見他如此體諒,心情頓時一鬆,笑著說:「謝謝你,你認為我該怎麼辦呢?」

 

他回答:「我已告訴你了呀,斯科特,你有個大麻煩了。」

 

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答覆,使我有點不悅。我再問:「沒錯,我知道我有麻煩,所以我才來找您,您認為我該怎麼辦?」

 

他說:「你顯然沒有好好聽我說。我已經聽了你的話,我同意你的看法,你實實在在麻煩很大。」

 

我衝動地說:「見鬼了,我知道我有麻煩,我來之前就知道。問題是我該怎麼辦?」

 

他說:「斯科特,你好好聽我說,我只跟你再講一遍,你聽著。你有了麻煩,說得更明白點,你的麻煩與時間有關。那是你的時間,不是我的時間,所以也不關我的事。你在處理你自己的時間上出了問題。你,斯科特。派克這個人,在處理你的時間上有困難。我要說的話就到此為止。」

 

我怒火中燒,猛一轉身大踏步走出貝吉裡的辦公室。我是憤怒久久不能平息,恨貝吉裡足足恨了三個月。我要相信他一定患有嚴格的人格失調,否則他怎麼可能對我提出的問題如此無動於衷?我客客氣氣的請他幫個小忙,請他提供一個小建議。這個混蛋連這麼小的責任都不肯負,虧他還當什麼主任。

 

豁然開朗

 

但三個月後我忽然想通了。我明白貝吉裡沒有做錯。人格失調的人是我,不是他。我該對如何運用自己的時間負責,只有我自己能決定處理事情的優先順序。如果我在工作上投注比同事更多的時間,那是出於我自己的抉擇,抉擇的後果也該我自己負責。

 

目睹同事比我早兩、三個鐘頭下班是件痛苦的事,回家聽太太抱怨我不顧家也是件痛苦的事,但這些痛苦是抉擇的一部份結果。如果我不想受這些苦,大可換一種工作方式,把自己的時間重作安排。我的工作負荷特別沉重,並非是出於命運殘酷的擺佈或狠心主管的逼迫,這是我選擇的生活方式,我自己決定的優先順序。

 

想通以後,雖然我是生活形態並無改變,但我的態度變了。我再也不憎恨其他比我早下班的住院大夫,為了他們選擇跟我不一樣的生活方式而恨他們,實在是毫無道理,我要的話,根本就可以過跟他們一模一樣的生活。恨他們其實就是恨我自己作出一個與眾不同的選擇。其實,我對自己的選擇卻相當自豪,暗中沾沾自喜。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困難之處,就在於行為的後果會帶來痛苦,我要求貝吉裡大夫替我負責安排我自己的時間,就是企圖逃避延長工作時間帶來的痛苦,但這是我選擇獻身給病患與專業訓練之後無可避免的後果。我去找貝吉裡,無異是要求他控制我,掌管我的自由,我等於是說:「請當我的主人來管我。」

 

每當我們企圖逃避為自己負責時,都會千方百計把責任交到別的個人或組織手中。這麼一來,我們也就把權利交給了所謂命運、社會、政府、獨裁者、老闆。弗洛姆把所著討論納卒主義與威權主義的專論命名為「逃避自由」,可說良有以也。為了逃避責任帶來的痛苦,不計其數的人天天都在逃避自由。

 

 

我有一個聰明但生活很不愉快的朋友。他經常振振有辭的抱怨各種社會病態、種族歧視、缺乏人性的工業組織、警察干預他的朋友留長髮。我再三告訴他,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凡事依賴父母,因此一切都得由父母作主,碰到專斷的雙親,小孩只有聽話的 份,幾乎沒有選擇的餘地。但是一個四肢健全、頭腦清醒的成年人,在選擇時幾乎不受任何限制。可是自由不等於與痛苦絕緣。我們往往只能「兩害取其輕」,但至少取捨大權由我們自行掌握。

 

我同意世上存在著迫害的力量,可是我們握有如何面對這些力量的選擇權。他選擇住在一個排斥男人留長髮的保守鄉下,又堅持要留長髮,其實他大可以搬到態度比較開放的城市、或剪掉長髮、甚至還可以出馬競選警長職位。怪的是,儘管他那麼聰明,他卻完全沒想到自己擁有這些選擇權;一味抱怨自己缺少政治影響力,卻不設法加強自己的個人影響力。他自命熱愛自由,但每當他指斥那些壓迫他的力量時,其實都在放棄本身是自由權。我只希望有朝一日,他會不再因為人生有許多充滿痛苦的抉擇而憎恨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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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有人走的路  The Road Less Trave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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