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的瑞秋是個冷淡拘謹的女子,她在短暫的婚姻宣告結束後來看我。她的前夫馬克因為愛不了她的冷感而離開。瑞秋說:「我知道自己冷感,本來以為馬克會溫暖我。這不是馬克的問題,我跟任何人一起都享受不到性的樂趣。我有時認為我應該改善這個問題,因為我也希望有一天像正常人般擁有愉快的婚姻生活—而正常人幾乎都相當能享受性。另一方面,我又覺得現在的我已經夠好,馬克總是叫喊我放鬆,看開點,其實,我想我即使做得到,我也未必願意放輕鬆。」

 

治療進行到第三個月時,我向瑞秋指出,她每次前來,甚至還沒有坐下之前,就至少要跟我說兩次「謝謝」,第一次是我們在候診室裡見面時,第二次是她走進我的辦公室時,她問:「多禮有什麼不好?」

 

我說:「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在這裡顯得很沒有必要,你表現得像個沒把握會不會受歡迎的客人。」

 

「可是我本來變是客人呀,這是你的診所嘛!」

 

「沒有錯,但是你已經付了錢來看我,這段時間裡,這個空間屬於你。你有權利,你不是客人,這間辦公室、間候診室、還有我們共處的時間,都是你的。你已經花錢把它們買下來了,為什麼還要為本來該屬於你的東西向我道謝呢?」

 

瑞秋驚訝的說:「我不相信你真的這麼想。」

 

我立刻反駁說:「那麼你一定也以為我隨時會把你趕走羅。你一定認為,很可能有一天我會對你說:『瑞秋,你的病例實在無聊透頂,我不要再替你看病了。你走吧!祝你好運。』」

 

她說:「這正是我的感覺。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有任何權利,尤其是向別人作任何要求的權力。你的意思是說,你不能趕我走嗎?」

 

「哦,能當然是能,可是我不會這麼做,我不想這麼做,這有違醫德。聽我說,瑞秋,我接受一位像你這樣的長期病人時,就已經對你和你的病情作了承諾,我承諾投入你的治療工作,只要有需要,我會一直跟你合作,不論五年或十年,直到你的問題解決或你決定提前退出為止,決定權完全在你手中。除非我死亡,否則只要你需要我的服務,我絕不會拒絕你的。」

 

瑞秋的問題並不難瞭解,治療一開始,她的前夫馬克就告訴過我:「我認為瑞秋的母親要負很大的責任,她是一流企業一流的總經理人才,但她不是個好母親。」瑞秋生活在表現不佳就會被家庭開除的陰影之下,在家中從沒有安全感,母親對她的態度就像對僱員,瑞秋只有照預定的期望達到各項生產指標,在家中的地位才有保障。既然她從小在家裡沒有安全感,跟我相處時,又怎麼可能覺得安全呢?

 

父母不能投入親子關係所造成的長期傷害,光靠幾句口頭的慰藉是不可能癒合的。治療進行一年多以後,我常跟瑞秋討論她從不在我面前哭泣的現象—這是她不能放鬆的一項證據。有一天,她正敘述永遠提高警覺、防範別人帶來的寂寞與痛苦,我察覺只要我再加一點鼓勵,她的眼淚就會奪眶而出,我伸手輕撫她的頭髮,柔聲說:「瑞秋真可憐,瑞秋真可憐。」但這一著並不成功。她突然直挺挺的坐起身,眼睛幹幹的說:「我辦不到,我就是不能放鬆。」

 

下次開始治療時,瑞秋走進了我的辦公室,並未躺在長椅上,她坐直對我說:「好了,輪到你說了。」

 

我問:「這是什麼意思?」

 

「你得告訴我,我的問題在哪裡。」

 

我困惑地說:「我還是不懂你的意思。」

 

「這是我最後一次治療,你要把我的毛病作一個總結,並且告訴我,你為什麼不能為我再治療。」

 

「我根本不明白你的話。」

 

輪到瑞秋覺得困惑了。她說:「上次你不是要我哭嗎?許久以來你一直希望我哭給你看,上次你盡可能的幫助我哭,可是我就是哭出來,所以你一定打算不要再治療我了。我辦不到你要我做的事,所以今天應該是我們最後一節治療。」

 

「你真的以為我會放棄你,是不是,瑞秋?」

 

「是啊,任何人都會這麼做的。」

 

「不對,瑞秋,不是任何人。你母親或許有可能,但我不是你母親,不是世界上每個人都會像你母親一樣。你不是我的僱員,你來這兒不是為了做我要你做的事。我或許會催促你,可是我沒有權力強迫你,你愛來多久就可以來多久。」

 

童年時代末曾得到父母關愛投入的人,成年後往往會發生「先發制人遺棄對方」的併發症。這種併發症有很多形式,瑞秋的冷感就是其中之一。雖然瑞秋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她的冷感不啻是在向她的丈夫和過去的男友宣告:「我不會把自己交給你,因為我知道你早晚會把我遺棄。」對瑞秋而言,在性或任何其它方面發展,都是一種容許自己投入的行為,而當過去的經驗顯示投入都得不到回報時,她當然不願意再重踏覆轍。

 

瑞秋跟一個人愈親近,「我要先發制人遺棄你「的併發症壓力就愈大。經過一整年每週診治兩次後,瑞秋說她無法再負擔每週八十美元的治療費。她說,離婚之後手頭一直很拮据,只能一周來看我一次。從現實層面考慮,這借口很荒謬:我知道瑞秋繼承了一筆五萬美元的遺產,而且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她出身一個古老而富裕的家庭,經濟根本不可能有問題。

 

正常情況下,我會跟她爭辯,指出她比大部分的病人都更有能力負擔我的診療費,她顯然企圖用錢作借口來逃避跟我接近。另一方面,我也知道,繼承遺產對瑞秋的意義不僅是錢而已,它不會背棄她,永遠屬於她,是她在這個全無投入感的世界裡最大的保障。雖然教她割捨一部分遺產付我的費用,毫不違背常理,但我擔心她還沒有這方面的心理準備,如果我堅持,她很可能就此消失無蹤。

 

既然她說她每次只得出五十美元,因此只打算來看一次病,我就告訴她,我願意把她的治療費減為每次二十五美元,她還是可以來看兩次。她用混雜著恐懼、不信和狂喜的表情瞪著我說:「你說的是真的嗎?」我點點頭。沉默了許久,瑞秋終於淚光瑩瑩的說:「因為我家境富有,鎮上所有商人都盡可能收我最高價,你卻給我一個折扣,過去從來沒有人這樣對我過。」

 

接下來一年當中,瑞秋一直陷於是否要讓我們的共同投入關係繼續發展的掙扎當中。她當選試圖退出,但每次都在我連續一、兩周的電話與信件勸說下,再次回頭。

 

最後,治療將滿兩年時,我們終於能更直接的面對問題。我得知瑞秋會寫詩,我要求拜讀她的作品,她先是拒絕,後來她答應了,卻又連續好幾周「忘了」帶。我指出,不讓我看她的詩作,跟不讓馬克和其他男人在性方面接近她,其是同一回事。她為什麼覺得讓我看她的詩是代表全然的投入?她為什麼覺得分享性生活也是類似的全然投入?如果我對她的詩沒有反應,那是否代表我排斥她?我是否會因為她的詩不夠好而中止我們的友誼?說不定分享詩句,反而會加深我們的關係?她為什麼會害怕這種深入的關係?

 

瑞秋到第三天才接受擁有我的投入承諾這項事實,開始「放鬆」,她終於冒險讓我看她的詩。她在我面前能夠傻笑、放聲大笑和開玩笑。我們過去僵硬而正式的關係,開始得親切自然而愉快。她說:「我從來不知道跟別人輕鬆的相處是怎麼回事。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覺得有安全感。」

 

她靠著我們的共處中培養的安全感,逐漸有能力發展其他的人際關係。她現在知道,性不是一項投入的承諾,而是自我的表現、遊戲、探索、學習與快樂的放縱。她知道每當她挫折受傷,我會永遠像她不曾擁有的好母親一般,聽她傾聽委屈,她大可以放任「性」趣自由奔馳,冷感也一掃而空。第四年她中止治療時,已變成一個、活潑、開放、熱情的人,能充分享受人際關係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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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有人走的路  The Road Less Trave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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