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七個幻覺:定罪的存在

 

 “審判”必然有個後果。如果“審判”真的存在,就必須有個理由。很顯然,人是要被審判,以決定他是否應得到滿足了“必備資格”的報償。那即是人類建構它的方式。為了尋求見解,嘗試找到答案,你們回到了你們原先的文化故事,以及它們建立於其上的第一個幻覺。

 

你們告訴自己,當你們第一次未能滿足我的要求時,我就將你們與我分離。當你們是完美時,你們是住在一個完美的世界和樂園裡,你們享有永生。然而,當你們犯了原罪,而致使你們自己不完美時,你們在各方面體驗到的完美也就結束了。

 

關於你們完美的世界最完美的事是,你們永遠不會死。死亡是不存在的。然而,隨著你們對完美的體驗之結束,你們接受了第四個幻覺的事實:“不足”的存在。沒有足夠的,甚至沒有足夠的生命。

 

所以死亡必然是其後果。這是沒有滿足“必備資格”的懲罰。但是怎麼能如此呢?你們中先進的思想家問道。每個人都會死,所以,死亡又怎麼是沒滿足“必備資格”的懲罰呢?那些真的滿足了“必備資格”的人也是會死的呀!

 

或許,死亡存在的理由是,宇宙就是有“不足”。不足是事情的狀態。你們由第四個幻覺已學到了這一點。然而,如果死亡不是不足的結果,那麼,沒滿足“必備資格”的結果是什麼呢?

 

這兒有些事不大對。有些事前後不符。你們回到了你們最初的迷思。當亞當和夏娃沒有滿足“必備資格”時,神將他們逐出了樂園。這創造了“分離”,“分離”創造了“不足”,“不足”創造了“必備資格”。所以,“不足”才是神的懲罰的結果。其懲罰是分離,而“不足”是其結果。死亡是生命之不足—所以,引申為,死亡即是那懲罰。

 

這是你們所推理出來的。死亡的目的必然是懲罰你們沒滿足要求。因為若無死亡,便只有一向所有的—即永生。而如果你們可以永遠活著,沒滿足神的必備資格的要求之結果又是什麼呢?

 

所以,一向就有的東西必須被稱為報償。對啦!你對自己說。永生即是那報償。但現在又有另一個謎語產生。如果死亡存在,那麼永生便無法存在。嗯—所以這裡產生了一個挑戰。要如何創造一個方法讓兩者都存在—雖然事實上兩者看起來是彼此排斥的。

 

你們認為,肉身的死亡並不意味著你的結束。既死亡的存在事先排除了一個永遠持續的生命,所以你們認為在肉身死亡後,生命必須永遠持續下去。

 

但如果在肉身死亡後,生命永遠持續下去,那麼死亡又有什麼意義呢?沒有意義。所以,在你們死後的經驗裡,必須創造出…另一個結果。你們稱它為“定罪”。

 

當你如此思考時,它完全是對的。它馬上與第二個幻覺—生命的結果是有疑問的;失敗是存在的—相呼應!

 

現在你們可以既擁有蛋糕,又可以吃它了。現在你們可以既有死亡,又有永生、賞和罰了。藉由將兩者都放在死亡之後,你們有辦法將死亡弄成不是懲罰,卻只是“不足”的終極顯現—這是第四個幻覺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證據。

 

現在,一個幻覺真的開始支持另一個了。它們的交織是完美的。你們的工作完成了,而這是你們的文化故事以及你們不休止的創造和傳遞固化的迷思所製造出的實相。

 

迷思支持這故事,而故事支持那幻覺。這是你們整個宇宙觀的超級結構。這些是你們所有理解的基礎。但它們—它們全部—都是錯的。

 

死亡並不存在。要說死亡存在,就是說你們自己不存在,因為你們即生命本身。要說死亡存在,就是說神不存在,因為神就是一切萬有(那正是神本是的東西),而如果所有的東西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事實本就是如此),那麼,如果一樣東西死亡,所有的東西就都死亡—那也就意味著,神也死亡。如果一樣東西死亡,神也是死亡。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明白這一點:死亡和神是彼此排斥的。他們不可能並存。如果死亡存在,那麼神就不存在。否則,你就必須下結論說,神並非一切萬有。這帶來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有沒有神所不足的東西呢?

 

如果你相信有一位神,但有一些神所不足的東西,那麼,你可能就會相信許許多多其他的東西。不只是死亡,還有魔鬼,以及它們之間的每樣東西。如果,在另一方面,你們相信神是生命本身的能量。以及這能量永遠不滅卻只改變式,以及這神聖的能量不只是在每樣東西里面,卻就是每樣東西—形成形式的能量也是採取形式的能量—那麼,要了解死亡並不在,且不可能存在,便只是一小步了。

 

這就是本來如是的情形。我是生命的能量。我是形成的那個,也是採取形式的那個。你們所見的萬物都是不同組合的神。

 

你們全都是神,都是在成形中的,或者換個方式說,你們是神的資訊,以前我已跟你們說過這些,不過現在你們終於可以真正理解它了。

 

在我們的對話裡,大部分我跟你們說的話都重複了好幾次,當然,這是設計好的。在你們能理解你們所試著想去了解的新觀念前,你們必須緊緊抓牢我給與你們的每個觀念。

 

你們有些人曾想更快的前進。你們有些人曾說:“好了好地,我已經懂了!”然而,你真的懂了嗎?你過的生活是你懂或不懂的一個衡量標準。它是你最深的了解的反映。

 

如果你的生活是經常的喜悅和完全的至福經驗,那麼你是真的懂了。但這並不表示,你的人生沒有能引起痛苦、受罪和失望的情況。它是指縱使有那些情況,但你仍活在喜悅中。你的經驗與那些情況毫不相干。 

 

這是我講過許多次的無條件的愛。你可以在與另一個人或與生命本身的關係中經驗它。你對生命有無條件的愛時,你就能愛生命如它此時此刻顯現的樣子。而這只有當你“看見完美時”才有可能。

 

我告訴你,每件事和每個人都是完美的。當你能看見這一點,你就是已朝大師級走了第一步。然而,除非你完全了解每個人正在試著做什麼以及天下每件事的目的,否則你無法看見這點。 

 

舉例來說,當你了解這對話一再回到它的重點上的目的,是要帶你深深地進入你自己的了解,並且非常的接近大師級時,你便會喜愛這重複。你會愛它,由於你了解它的利益。你接受這禮物。

 

這會在此刻,並在你人生的所有時刻帶給你平靜,不論你先前可能認為它們多惹人厭。甚至在你死前的片刻,你也會找到平靜,因為你也會視你的死亡為完美的。

 

當你了解,每個剎那都是一個死亡時,你甚至會找到且創造出更多的平靜。每個剎那譬如昨日死,而每個剎那也正是你現在選擇要變為的新生命之開始。在每個剎那,你都在重新創造你自己。你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這樣做:對於正在發生的事有覺知或毫不覺知。

 

你並不需要面對你先前稱為“死亡”的片刻,才能體驗更多生命。任何時候隨你高興,你都能在一百種不同的時刻,以一百種不同方式體驗更多的生命—不論在你出生的剎那、在你死亡的剎那,或在其間的任何一刻。

 

至少我能向你承諾:在你肉身死亡的剎那,你將體驗更多生命—而這比其他任何事都能說服你,是有更多的生命,生命生生不息而永遠不結束。在那一剎那你會了解,從來沒有不夠的時候。生命從來沒有不夠,而生命的素質也從來沒有不夠。

 

這將讓第四個幻覺永遠消散。然而,所有的幻覺都能在你死亡的一瞬前消散,而那便是我在此的訊息。要產生更多生命的方法就是體驗更多的死亡。別讓死亡成為一生只此一遭的事!

 

體驗你人生的每個瞬間為一次死亡,因為,事實上它就是如此,當你重新定義死亡為一個經驗的結束和另一個經驗的開始時。當你這樣做時,每個瞬間你都能為剛剛過去、剛剛才死亡的東西,舉行一個小小的葬禮。隨後,你就能轉過身來,創造未來,明白是有一個未來的,是有更多生命的。

 

當你明白了這一點,不足的想法便粉碎了,而你就能以一種新方式,帶著新的了解和更深的感激、帶著更大的覺知和更大的意識,開始好好地利用當下的每個黃金片刻。

 

一旦你了解了永遠有更多的生命時,你將學會以一種於你有益的方式利用“沒有足夠的生命”之幻覺。而當你走在你的道途上、走回家時,這幻覺會幫助你,而非阻礙你。

 

縱使這幻覺是你的時間快用完了,你都能放鬆,因為你知道你有更多的時間。縱使那幻覺是你的生命正在結束,你都能以極大的效率創造,因為你知道你有更多的生命。縱使那幻覺是你人生中的不論什麼東西是不足夠的,你都有能平安喜悅,因為你現在知道,真的是有足夠的。有足夠的時間、有足夠的生命、有足夠的生命素質去讓你永遠活在快樂中。

 

當你容許自己去經驗你一度以為不夠的東西是夠的時,不凡的改變就會發生在你人生中。當你明白有足夠時,你就會停止與別人競爭。你不會再為愛、金錢、性或權力,或你覺得不夠分配的任何東西競爭。競爭結束了。

 

這改變了每件事。現在你不再與別人競爭,以得到你所要的,反之,你開始布施你所想要的。不再爭取更多愛,反之,你開始布施更多愛。不再拼命努力想成功,反之,你開始更確定每個人都是成功的。不再抓權,反之,你開始賦權予人。

 

不再追求親愛、注意、性的滿足和情感上的安全,反之,你發現自己是其源頭。的確,你所曾想要的每樣東西,現在你都在供給別人。最奇妙的是,你給出什麼,你便收到什麼。你突然有了更多你布施出去的任何東西。

 

其中的理由很清楚。與你所做的是“道德上正確”、“靈性上開悟”,或“神的意旨”之事實毫不相干。它只與一個單純真理相關:就是這房間並沒有別人。我們 只有一個人。

 

然而,幻覺說這並非如此。它說,你們全都彼此分離,並與我分離。它說並沒有足夠的—甚至沒有足夠的我。因此,有些事是你必須做,以便擁有足夠。它說你會被小心地守望著,以確定你做了。它說如果你沒做,你便會遭定罪。

 

這看來不像是一件非常有愛心的事。然而,如果你們所有的文化故事都告訴過你一件事,那就是,神是愛、超絕的愛、深不可測的愛。但,如果神是愛,定罪又怎能存在呢?神怎能判我們去受言語無法描述的、永遠的酷刑呢?這些是人類開始去問的問題。

 

很顯然,在第七個幻覺裡是有瑕疵。這應該說明了“定罪”的想法本來就是錯的,但人們在某個非常深的層面明白,他們不能放棄那幻覺,不然某些非常重要的事會終止。

 

再次的,他們是對的。但再次的,他們犯了一個錯誤。就是不將幻覺視為幻覺,並以它本來應有的目的去利用它,他們反而以為必須去修正那瑕疵。

 

而就是為了修正第七個幻覺,才創造了第八個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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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合一 Communion with God
作者:尼爾.唐納.沃許
譯者:王季慶
來源:http://www.shuimo.com/god5/God5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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