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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與神對話》裡說過,甚至做愛、體驗性的狂喜,也可以是一種冥想。

 

沒錯。

 

但那不是與自己在一起。那感覺像是跟別人在一起嘛。

 

那麼你就是還不知真正的在愛中是怎麼回事了。因為當你是真正在愛中時,在房間裡只有一個人。與別人在一起的感覺,變成了合而為一的體驗—變成了與自己在一起的體驗。的確,那既是性的表達,以及每種形式的愛的整個目的。

 

你對什麼都有答案嘛!

 

我本該如此。

 

那麼,另外兩個愛之終結者,期望和嫉妒又如何呢?

 

縱使你設法消除了在你們彼此的關係,以及與我的關係裡的需求,你們仍然可能必須與期望奮鬥。這個狀態是,你認為在你生命中的某個人,必須以一個特定方式做事,必須以如你認為他們是誰或應當是誰的樣子出現。

 

就如需求一樣,期望也是致命的。期望減少了自由,而自由是愛的本質。

 

當你愛某個人,你允許他們完全的自由去做他們是誰,因為這是你所能給他們的最大禮物,而愛永遠都是給予最大的禮物。

 

那是我給你們的禮物,然而當你們無法想像我將它給了你們,因為你們無法想像如此偉大的愛。所以你們認定,我必然是給了你們自由去做我要你做的事而已。

 

是的,你們的宗教說,我給你們自由去做任何事,去做任何你希望的選擇。然而我再次問你:如果因為你做了一個我不想你做的選擇,而我就對你施以不休止的酷刑,並且永遠詛咒你,我是讓你自由了嗎?沒有,我是讓你有能力。你有能力去做不論什麼你希望的選擇,但你沒有自由去選擇,如果你關心後果的話。而當然,你們全都關心後果。

 

所以,這就是你們所建構出來的:如果要我答應你上天堂的獎賞,那我期待的就是你以我的方式行事。而這你們稱為神的愛。然後,你們將彼此放在同樣的期待之下,而你們稱這為愛。然而,兩者皆非愛,因為除了自由所提供的之外,愛不期待任何事。自由完全不知有期待。

 

當你不要求一個人以你想像你需要他們是的樣子出現時,那時你便能去掉期待了。期待飛出了窗外。然後你愛他們完全如他們本是的樣子。然而,只有當你愛你自己完全如你本是的樣子時,這才能發生。而只有當你愛我完全如我本是的樣子時,那才可能發生。

 

而為了要那樣做,你必須認識我如我本是的樣子,而非如你想像我是的樣子。

 

那就是為什麼與神為友的第一步是認識神,第二步是信任你認識的神,第三步是愛你所認識和信任的神。你藉由對待如你認識且信任的某人來這樣做。

 

你能否無條件的愛神呢?那才是那個大問題。一向以來,你也許以為問題是,神能否無條件的愛你;但那個大問題是,你能否無條件的愛神。因為你只能以你給我的愛的方式接受我的愛。

 

哦,我的天啊,那真是個巨大的聲明。再次的,我邀請你複述一遍。我無法就這麼的讓那句話溜掉。

 

你只能以你給神的愛的方式接受神的愛。 

 

我想,這對人際關係而言也一樣是真的。

 

當然嘍。你只能以你給別人你的愛的方式接受他們的愛。他們能一直以他們的方式愛你。你卻只能以你的方式接受它。

 

你無法體驗你不容許別人體驗的東西。

 

而那將帶我們到達了這答覆的最後一項因素:嫉妒。

 

出於你們要嫉妒地去愛神的決定,你們創造了一位嫉妒去施愛的神的迷思。

 

等一下。你是在說,我們嫉妒你嗎?

 

那你以為一位嫉妒的神的想法是來自何處?

 

你們曾盡你們所能的努力去吸收我的愛。你們曾試圖做唯一的擁有者。你們曾宣稱對我的所有權,並且兇惡地如此做。你們曾宣告我愛你們,並且只愛你們。你們是選民,你們是在上帝眼下的國家,你們是唯一的真教會!而對你們贈與自己的這個地位,你們非常的嫉妒。如果某人宣稱神平等地愛所有的人,接受所有的信仰,擁抱每個國家,你們就稱之為褻瀆。如果神以有別於你們說神愛的任何方式去愛時,你們就說那是褻瀆。

 

蕭伯納說過,所有了不起的真理,一開始都被視為褻瀆。

 

他是對的。

 

這種充滿嫉妒的愛並非愛的方式,然而卻是你們感受我的愛的方式,因為這是你們愛我的方式。

 

這也是你們愛彼此的方式,而它正在殺害你們。我真的是這個意思。由於你們的嫉妒,你們曾經彼此殺害或殺害自己。

 

如果你愛到別人,你告訴他們他們必須愛你,並且只有你。如果他們愛別人,你就會嫉妒了。而這還沒完呢。我你不只是嫉妒別的人,你還嫉妒工作、嗜好、孩子,以及任何將你所愛的人的焦點從你轉開的東西。你們有些人會嫉妒一隻狗,甚或一場高爾夫球。

 

嫉妒有許多形式。它有許多面貌。但它們沒有一個是美麗的。

 

我知道。有一次,在我對一位我深愛的女人有嫉妒感的當時,我對她表達了我的感受,而她卻非常平靜地對我說:「尼爾,這不是你非常吸引人的一個部分。」

 

我再也無法忘記那句話。她說得如此簡單,不帶感情,只是實事求事的。對於剛才我說的沒有爭辯,並且對於她剛才所說的,也沒有長篇大論。她只是將那個想法放出到那房間裡,但真是驚心動魄!

 

那女人給了你一件偉大的禮物。

 

是的,她是的。不過我仍很難克服嫉妒。正當我以為我終於擺脫了它時,卻反而來了更多。就像它是在藏匿著,而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在那兒。事實上,我發誓它不在那兒。然後,轟然一聲,它卻在那兒了。

 

我想現在我較少經驗到它了,但如果我說從不感覺任何嫉妒,我便是在撒謊。

 

你上在努力,那就夠了。你認出了它本來的面目,那是很好的。

 

但我如何能擺脫它呢?我知道有些人真的完全擺脫了它。他們是怎麼做到的?我也想做到!

 

你是說你嫉妒沒有嫉妒心的人?那很滑稽。

 

聰明。你很聰明耶。你知道嗎?

 

我當然知道。不然你認為是什麼支撐著我的?

 

好吧,那麼答案是什麼呢?

 

擺脫掉你以為快樂是依賴任何外在於你自己的東西的想法,你便擺脫掉嫉妒。擺脫掉你認為愛是關於「你得到什麼」去交換「你給出什麼」的想法,你便會擺脫掉嫉妒。擺脫掉你對任何別人的時間或精力或資財或愛的所有權宣告,你便能擺脫掉嫉妒。

 

沒錯,但我怎麼能做到呢?

 

為一個新理由去過你的人生。明白人生的這理由的目的與你從它得到什麼全然有關。對於人際關係,這也一樣是真的。

 

人生的目的是以你對你是誰所曾抱持的下一個最偉大憧憬之最恢宏版本,去重新創造你自己。它是去宣告而變成,表達而實現,體驗而認識你真正的自己。

 

這對你人生中的其他人—或任何特定的別人—並沒有任何要求。那就是為什麼你能愛其他人而對他們無所要求。

 

只有當你以為你所愛的人的快樂會危及你自己的快樂,你才可能對那些你愛的人花在玩高爾夫球,或在辦公室工作,或在另一個人的懷抱中的時間,感到嫉妒。

 

或是你的快樂得依賴你所愛的人總是跟你在一起,而非與別人在一起或做別的事時。

 

一點都沒錯。

 

但是且慢。你是說,縱使我們所愛的人是在別人的懷中,我們也不該嫉妒?你是指不忠是可以的?

 

沒有可以或不可以這回事。這些都是你假造出來的尺度。你一邊走一邊創造它們—並且改變它們。

 

有些人說這正是今日社會的問題所在;說我們在性靈上和社會上都不負責任。我們時時刻刻都改變我們的價值觀,以適應我們的目的。

 

你們當然是如此。人生就是那個樣子。如果你不那樣做,生命無法繼續。你根本從來不會有任何進步。你真的永遠想抓緊你們的老價值觀嗎?

 

有些人想。

 

他們想將女人們吊在市鎮廣場,稱她們為女巫,如果你們才幾代之前所曾做的嗎?他們想要他們的教會派士兵去聖戰,殺人成千上萬,為了他們不承認那唯一真實的信仰嗎?

 

但你是在用出自錯置價值而非舊價值的人類行為之歷史實例。我們已超越了那些行為了。

 

是嗎?你最近有沒有看看你們的世界?不過那完全是另一個主題。讓我們先看看這個。

 

改變價值是一個成熟社會的微兆。你正在成長為你自己的一個更大的版本。你一直在改變價值,當你收集新的資訊,當你帶入新的經驗,當你考量新的想法,而發現看事情的新方式,並且當你重新定義你是誰時。

 

這是個成長的記號,並非不負責任。

 

讓我把這點弄清楚。我們所愛的人流連在別人的懷抱裡而我們覺得沒關係,是個成長的記號?

 

別讓你的平靜被那件事奪走;不因此而干擾你的生活;不因此結束你的生命;不因此殺害別人,是成長的記號。人類做過所有這些事。縱使現在,你們有的人還因此殺人,而你們大部分的人正因此殺了你們的愛。

 

嗯,當然,我並不贊同殺人,但當某人說他們愛你,同時他們又在愛別人,這怎麼能不殺了你對他們的愛呢!

 

因為他們愛別人,是否就表示他們不愛你?而他們必須只愛你,以證明他們的愛是真的嗎?你是這樣想的嗎?

 

是的,該死的!那是許多人會說的。是的,該死的!

 

難怪你們如此難接受一位平等愛每個人的神了。

 

唔,我們又不是神明。大多數人需要某個程度的情感上的安全感。沒有它,沒有一個提供它的配偶或夥伴,愛可以就這麼死掉,不論你要不要它死。

 

非也,死掉的不是愛,是需求。是你決定你不在需要那個人了。事實上,你不想需要那個人,因為你太傷心了。所以你下了個決心:我不在需要你來愛我了。去愛你想愛的不論什麼人吧。我要走了。

 

那就是所發生的事:你殺了那個需要。你並沒殺掉那個愛。真的,你們有的人永遠攜帶著那愛。朋友們說你仍在單相思。你真的是!你的愛的光芒,你的激情火焰,仍然在你內燃燒,發出如此亮的光,以致別人也能看到它。但這並沒那麼槽。這是本該是的樣子—就你說你是誰和是什麼,以及你宣稱你選擇是什麼而言。

 

可是人們認為,由於你對某人單相思,你就永遠不能愛上任何別人。

 

為什麼你必須放棄你那個人的愛,以便愛另一個人?你不能同時愛不止一個人嗎?

 

許多人不能。不是以那種方式。

 

你是指以性的方式?

 

我是指以浪漫的方式。我是指,做為一個人生伴侶。有的人需要一個人生伴侶。大多數人都需要。

 

困難在於,大多數人將愛與需要混淆了。他們以為那兩個詞以及那兩種經驗是可以互換的。但其實它們並不可以。愛某個人與需要他們毫無關係。

 

你可以愛某個人,同時也需要他們,但你並不因為你需要他們而愛他們。如果你愛他們是由於你需要他們,你根本就沒愛他們,卻只愛他們給了你的東西。

 

當你因為他們是誰而愛別人,不論他們給你你所需要的東西與否,那麼你是真的愛他們。當你沒有任何真的需求時,那時你才真的愛他們。

 

記住,愛是沒有條件、沒有限制,也沒有需求的。這就是我是如何愛你們的。然而,這是個你們無法想像去收到的愛,因為它是你們無法想像去表達的愛。而那即是全世界的悲哀。

 

 

文章來自網路,內容有可能不完整,僅供參考,需要詳細內容請搜尋相關網站或購買書籍,謝謝!
 

與神為友Friendship With God
作者:Neale Donald Walsch
譯者:王季慶
線上閱讀:http://www.shuimo.com/you/you-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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