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假如無所謂「對」與「錯」,又怎麼會有「虛不虛妄」?

 

神:一件事或一個東西,如果和其立意不合,就是虛妄的。一扇門,如果不能開不能關,就是假門。你不會說它是「對」「錯」,而只能說它「沒用」。

 

你們在生活中、在社會中所建構的任何事物,如果和你們的立意不合,就是虛妄的,就是假的。它是個虛妄結構。

 

尼:呃—純粹為了複習—我生而為人的目的是什麼?

 

神:去決定、去宣告、去創造、去表達、去體驗和去實現你真正是誰。

 

每一分每一秒都去創造再創造你真正是誰的最偉大意象之最恢宏版本。

 

這是你生而為人的目的,是一切生命的目的,是生活中一切事務的目的。

 

尼:那麼—這把我們帶到了何處?我們摧毀了宗教、廢棄了婚姻,作廢了政府。那麼,我們身在何處?

 

神:我們什麼也沒摧毀,沒廢棄,也沒作廢。如果你們所創造的結構不能運作,不能產生你們想要它產生的效果,則對它做描述就不能說是摧毀,廢棄或作廢。

 

請回想一下審判和觀察的不同。

 

尼:我不是要在這裡跟你爭辯,但你剛剛所說的話,我聽來有許多像是審判。

 

神:我們受到言語的可怕限制。可用的言詞實在太少,同樣的用詞必須一用再用,可是指的內容卻往往很不一樣。

 

你說你「愛」吃香蕉甜餅,你說你「愛」某個人;這兩種愛顯然是不同的。所以,你們的用詞實在太少,無法正確表達你們的感受。

 

在與你做言詞溝通時,我允許自己體驗這種限制。我也承認,由於這種言詞也是你們用來做審判的言詞,所以你們會以為我用它們時,也是在做審判。

 

我要再次鄭重告訴你,我沒有這樣做。整個的對話中,我都在試圖盡可能讓你們知道:你們如何才能走向你們想要去的地方,什麼東西擋住了你們的路,什麼東西讓你們停步不前。

 

就宗教而言,你們說你們想走向真正認識神、真正愛神之處。但我的觀察是,你們的種種宗教並不能把你們帶到那裡。

 

你們的宗教把神弄成了大神秘,讓你們不是愛神,而是怕神。

 

宗教也很少改變你們的行為。你們還是互相殺害,互相咒罵,互相認為「錯」在別人。事實上,是你們的宗教在鼓勵你們這樣做。

 

所以,就宗教而言,我只是觀察到,你們說它會帶你們去一個地方,實際上,它卻帶你們去另一個。

 

你們說你們想要婚姻帶你們到一個永遠幸福之地,或者,至少到一個相當詳和、安全與幸福之地。它也和宗教一樣,一開始還好,可是越久,越與你們想要的情況背道而馳。

 

結過婚的人一半以離婚告終,另一半雖留在婚姻裡,卻多數極不快樂。

 

你們的「幸福結合」把你們帶向苦澀、憤怒與懊悔。不少人則根本是以悲劇收場。

 

你們說你們想要以政府來確保和平,自由,國泰民安,我的觀察卻是,以你們現在設計的政府,它一樣也沒帶給你們。你們的政府反而帶給你們戰爭,缺乏自由;動亂不安。

 

你們連讓人吃飯、健康活潑的活下去都做不到,更不用說提供機會均等了。

 

這個星球上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丟棄足以餵飽千千萬萬人的食物,卻每天讓成千上萬的人餓死。

 

將那「有」的人剩餘之物給予那「沒有」的人,本是簡易的事,你們卻處理不了:更不用說去解決你們究竟想不想公平分配資源的問題了。

 

這些話不是審判。這是你們社會中可以觀察到的事實。

 

尼:為什麼?為什麼會這樣?這麼多年來,我們在處理自己的事情方面少有進步,為什麼?

 

神:不是這麼多年,而是這麼多世紀!

 

尼:好吧。這麼多世紀。

 

神:這跟人類最初的人文神話(First Human Cultural Myth)有關,當然也跟隨之而來的其他神話有關。除非這些神話改變了,否則其他就不會改變。因為你們的人文神話形成了你們的倫理,而你們的倫理創造了你們的行為。然而重點在於:你們的人文神話和你們的基本本能南轅北轍。

 

尼:你的意思是—

 

神:你們最初的人文神話說人類生而邪惡。這是原罪神話。這神話說,不但你們的基本天性是邪惡的,而且是由邪惡而誕生的。

 

由第一個神話必然產生出來的第二個文化神話說:「適者」生存。

 

這第二個神話說:你們有些是強者,有些是弱者,而為了生存,你們必須是強者。你們可以盡量幫助同胞,但如果面臨自己存亡關鍵,你就須以自己為先。你們甚至可以讓他人去死。其實,你們不止於此。如果為了自己生存,你們甚至會去殺害別人—也就是那所謂的「弱者」,以便證明自己是「適者」。

 

你們有些人會說,這是你們的基本本能,稱為「生存本能」;這個人文神話締造了你們許多的社會倫理,造成了你們許多的群體行為。

 

然而,你們的「基本本能」不是生存,而寧是公正、合一與愛。這是一切處所、一切有情眾生的基本本能。這是你們的細胞記憶。這是你們的天性。所以,你們最初的人文神話被破除了。你們不是本惡,你們不是生於「原罪」。

 

如果你們的「基本本能」是「生存」,如果你們的本性是「惡」,你們就不會本能的去讓小孩不致跌倒,見溺馳援,或去做任何這類事情。而且當你們依你們的基本本能、基本天性去做的時候,你們甚至沒有去想你們在做什麼,甚至於冒著自己生命的危險。

 

因此,你們的「基本本能」不可能是「生存」,你們的基本天性不可能是「邪惡」。你們的本能與天性是去反映你們是誰的本質;而這本質就是公正、合一與愛。

 

好好看看它的社會意涵,要明白「公正」(fairness)與「平等」(equality)的區別。有情眾生的基本天性並非去尋求平等。正好相反。

 

一切有情眾生的基本天性是要表達獨特性,而非一模一樣。要創造一個社會,使其中兩個生命真正平等,這不但不可能,而且不合需求。社會機制如果想製造真正的平等—經濟、政治和社會方面的一模一樣—則就違背了生命最恢宏的理想與最崇高的目的。每一個生命都要有機會使其最恢宏的渴望具體呈現,以此真正再創造它自己。

 

真正需要的是機會均等,而非事實的平等。這叫做公正。事實上的平等,製造外在的武力與法律,這會消滅公正,而非締造公正。它會消滅真正的「自己再創造」的機會,而自己的再創造,卻是一切處所開悟的眾生之最高目標。

 

那什麼情況能創造機會自由呢?就是那讓每個人都能滿足其基本需求的社會,使所有的人都能去追求自我發展與自我創造,而非自我生存—的社會。換句話說,就是那模仿真正體系的體系;而真正的體系就是生命體系,在此體系中,生存是受到保障的。

 

在開悟的社會中,自我生存不是主旨,因此,在這樣的社會中,只要有夠給所有人的食物,就不可能讓任何人挨餓;在這樣的社會中,自己的利益和相互之間的最佳利益是同一回事。

 

凡是以「天性邪惡」和「適者生存」的神話為中心建立起來的社會,就不可能達成這種領會。

 

尼:是的,我明白了。這個「人文神話」問題和高度先進社會的其他行為與倫理,是我等一下想要再請問的。但現在請讓我最後一次重返原題,先解決我這裡開始問的問題。

 

跟你談話的挑戰之一,是你的回答常把我們帶到這麼有趣的方向,以致有時會讓我忘記我原先的問題。但這一次我沒忘。我們原來在討論婚姻。我們在討論愛及其要求。

 

神:愛沒有要求。這就是愛之所以為愛。

 

如果你對他人的愛帶有要求,就根本不是愛,而是仿冒品。

 

這就是我在這裡要告訴你的。這是我在回答你這裡的每個問題時,所用種種方法對你說的。

 

比如,就以婚姻而言,你們會交換誓約,這卻是愛所不要求的。可是你們要求,因為你們不知道愛是什麼。因此你們就互相要求對方做出承諾,這卻愛絕不會要求的事。

 

尼:那你就是反對婚姻了!

 

神:我什麼也沒「反對」。我只是描述我看到的。

 

你們可以把我看到的情形改變。你們可以把「婚姻」的社會結構改變,要它不要求愛所絕不會要求的東西,卻宣告愛只會宣告的東西。

 

尼:換句話說,改變結婚誓約。

 

神:不止。改變期望;因為誓約是建立在期望上,這些期望很難改,因為那是你們的文化傳承。而文化傳承又來自你們的人文神話。

 

尼:我們又轉回人文神話的話題上去了。那麼,你想要做的是什麼?

 

神:我在這裡想為你們指出正確的方向。我看出你們的社會想要走向何方。我希望能找到合適的人類語言,來為你們指出如何去走。

 

我可以舉個例子嗎?

 

尼:請。

 

神:你們關於愛的人文神話之一,是寧可給予,而非接受。這已經變成了文化的無上命令。可是這便把你們逼得發瘋。造成的傷害遠比你們想像的為大。

 

它使你們陷入惡劣的婚姻中,使你們種種關係陷於失調,可是卻沒有一個人膽敢挑戰這目前風行的人文神話。你們視為嚮導的父母不敢;你們尋求感召的教士不敢;你們期望理清心理情結的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不敢;甚至你們視之為精神領袖的作家與藝術家也不敢。

 

因此,歌詞、故事、電影、指南、祈禱、說教通通在呵護這種神話。結果是你們全都要去符合它。

 

可是你們卻做不到。

 

但問題卻不在你們,而在那神話。

 

尼:愛不是給予重於接受?

 

神:不是。

 

尼:不是?

 

神:不是。從來就不是。絕對不是。

 

尼:可是你自己剛剛才說「愛沒有要求」。你說,這就是愛之所以為愛。

 

神:沒錯。

 

尼:好哇,可是那很像「給予重於接受」呀!

 

神:那你就需要再讀讀第一部的第八章。我這裡所說的在那裡解釋得清清楚楚。這一套對話集本意就要你們連續閱讀,並且當做一個整體。

 

尼:我知道。但是總有一些人沒讀過第一部就讀了這第三部。所以,可不可以請你解釋一下你剛才說的是什麼意思?坦白說,雖然我以為我已懂了這檔子事,你如果能幫我溫習一遍,還是有用的。

 

神:好吧,那就開講!

 

你們所作所為的一切,都是為自己而做。

 

這是因為你們都是一體。

 

你為別人做什麼,你就是在為自己做。你未能為別人做,也就是未能為自己做。對別人好的,就是對自己好,對別人有害的,就是對自己有害。

 

這是最基本的真理。然而這又是你們最常漠視的真理。

 

在你與人的關係中,只有一個目的。這關係的存在只是一個載具,讓你去決定、宣告、創造、表達、體驗和實現你關於自己真正是誰的最高意象。

 

如果你仁慈、體貼、關懷、分享、慈悲與愛憐,那麼,當你與人共處,你就是這些情感,則你就讓你的本我體驗到最恢宏的經驗—而你投身到肉體中,本來為的就是如此。

 

這就是你為什麼投身到肉體。因為只有在物質的相對界域,你們才能覺知自己是這些情感。在絕對界域(你們是從這界域來的)是不可能有這種體驗的。

 

在第一部中,我對這情況的解釋要詳細得多。

 

假如你並不愛本我,任許本我受辱、受損、受毀,則你就會延續這種行為,讓自己去經驗這種損、毀、屈辱。

 

然而,如果你真是仁慈、體貼、關懷、分享、慈悲與愛憐的人,則你就會把自己包括在你仁慈、體貼、關懷、分享、慈悲與愛憐的人之中。

 

事實上,你會以自己為始。你會首先把自己置於這些情感中。

 

生活與生命中的一切都依你們想要是什麼而定。比如,假設你想要與所有的人為一體(也就是,如果你想要把一個本來就知道的概念具體經驗到),你就會發現自己所思所言所行很不一樣,不一樣到讓你可以體驗到和證明到跟眾人一體。當你由這種體驗和證明而做某些事情,你將不會覺得那是為他人而做,卻是為自己而做。

 

不論你想要的是什麼,情況都會如此。如果你想要的是愛,你就會跟他們做愛的事。但不是為他人,而是跟他人。

 

要注意這不同處。明察秋毫。你跟他人做一些愛的事,為的是你的本我—以便你能夠實現和體驗關於你的本我,關於你真正是誰的最恢宏意象。

 

就這種意義而言,為別人而做任何事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凡是你想要做(act)的任何事,都是「演出」(an 「act」)。你在「演」。也就是說,在創造,在扮演一個角色。只不過你不是在假裝。你是在實實在在做人。

 

你是人。而你是什麼樣的人,是根據你的決定與選擇。

 

你們的莎士比亞曾經說過:整個世界就是舞台,人人都是演員。

 

他又說過:「是與不是,乃關鍵所在。」

 

他還說過:「對自己真,就不可能對任何人假—正如晝之與夜必然相隨。」

 

當你對自己真,當你不背叛自己,則那「看來像」是「給予」的,實際上是在「接受」。你名符其實是把自己還給自己。

 

你真的不可能「給予」別人,因為並沒有「別人」。既然我們都是一體,則唯一存在的,就是你。

 

尼:這有時好像在玩文字「遊戲」。不同的字搬來搬去,意義就不一樣了。

 

神:這不是「遊戲」,是魔術!這不只是換字來改變意義,而是換知覺(perception)來改變體驗。

 

你們對一切事物的體驗,都是以知覺為基礎,而你們的知覺,又以領會為基礎。你們的領會則建立在你們的神話上。也就是,以別人怎麼告訴你們為基礎。

 

現在我告訴你們:你們當前的人文神話對你們沒有用。它們沒有把你們帶往你們說你們想要去的地方。

 

你們不是對自己扯謊,就是瞎子。你們說你們想要去哪裡,可是你們可能是在自己對自己扯謊;不然,你們就是瞎子,沒看到你們並沒有向那邊走。不論就個人,就國家或就整個人類而言,都是如此。

 

尼:有別的物種做到了嗎?

 

神:噢,當然。

 

尼:好吧,我等得夠久了。告訴我他們的事。

 

神:馬上。馬上。但我先要告訴你們如何改變所謂「婚姻」這種人為的發明,好讓你們離你們想要去的地方更近一些。

 

就是不要毀掉它,不要拋棄它—而要改變它。

 

尼:好,好。我真的好想知道。我好想知道人類有沒有任何一條路可以表現真愛。所以我要用這一段開始的話題來結束這一段。在愛的表達上,我們應當—有些人會說必須—設置什麼限制?

 

神:一無限制。什麼限制也不要。這就是你們的婚姻誓約所應當聲明的。

 

尼:我很驚訝,因為這正是我與南茜的婚姻誓約中所聲明的!

 

神:我知道。

 

尼:當南茜和我決定結婚時,我突然心血來潮要寫一篇全新的婚約。

 

神:我知道。

 

尼:而南茜贊同我。她同意我們不可能互相交換「傳統」婚禮中的誓約。

 

神:我知道。

 

尼:我們坐下,創造了新的婚姻誓約,嗯,就如你說的:「公然反抗文化指令。」

 

神:對,你們做得很好。我很高興。

 

尼:當我們把它寫下來,當我們把這些誓約寫在紙上準備給教士念時,我真的相信我們兩個都是有「靈感」的。

 

神:當然!

 

尼:你是說—

 

神:你沒想到?你以為只有在你寫書時,我才與你同在?

 

尼:喔—。

 

神:真的,喔—。

 

那麼,你何不把你們的婚姻誓約附在這裡?

 

尼:呃?

 

神:附上呀,你不是有拷貝嗎。附在這裡就是了。

 

尼:可是,我們並不是為了要與全球分享才寫的。

 

神:當你和我的對話剛開始時,你曾想過是要與全球分享的嗎?

 

附上吧。附在這裡就是了。

 

尼:我只是不想讓人以為我在說:「你看,我們寫了一份完美的婚姻誓約!」

 

神:你怎麼突然擔心起別人怎麼以為你了?

 

尼:算啦,你知道我的意思。

 

神:可是,沒有人會說這是「完美的婚姻誓約」的。

 

尼:好吧。

 

神:只不過是你們地球有史以來最好的。

 

尼:唉—!

 

神:開開玩笑。讓大家輕鬆輕鬆嘛。

 

好啦,把那誓約附在這裡。我負責。大家會喜歡的。這會讓大家對我們這裡所說的話有個概念。甚至可以邀請別人也採用這樣的婚姻誓約—而實際上那根本不是「誓約」,只是聲明。

 

尼:嗯,好吧。這是南茜和我在結婚時說的話…感謝我們所得的「靈感」。

 

教士:尼爾和南茜今晚到這裡來,不是要做莊嚴的承諾,或互換神聖的誓約。尼爾和南茜是來宣佈他們的互愛,宣佈他們的真情,宣佈他們選擇了共同生活與成長;大聲在各位面前說出,以盼望由於各位的親自在場,使他們的宣佈更充實有力。

 

他們今晚到這裡來,也是期望他們的締約儀式將有助於把我們所有的人都結合得更緊。如果各位今晚與伴同來,則讓這個儀式成為新的愛之獻詞。

 

我們要由一個問題開始:為什麼結婚?尼爾與南茜對這個問題都做了回答,並把這回答告訴了我。現在我要再問他們一次,好讓他們更為確定他們的回答,更為確定他們的領會,更為確定他們的真情。

 

(教士從桌上拿起兩朵紅玫瑰…)

 

這是玫瑰之禮,南茜與尼爾分享他們的領會,並紀念他們的分享。

 

南茜與尼爾,你們曾告訴我,你們清楚瞭解,結婚並不是為求安全…

 

…你們清楚瞭解,唯一真正的安全,並不在擁有或被擁有。

 

…不在要求,寄望,或期望生活所需由對方供給…

 

…而寧在知曉生活中的一切所需均具備於自己之內—所有的愛、所有的智慧、所有的洞察、所有的權力、所有的知識、所有的領悟、所有的滋養、所有的慈悲、所有的力量,都具備於自己之內…

 

…你們清楚瞭解,結婚並非為了取得這些禮物,而是期望給予這些禮物,以便讓對方更為富足。

 

你是你們今晚的清楚領會嗎?

 

(他們說:「是。」)

 

南茜和尼爾,你們曾說你們不認為婚姻是為了製造義務,而是為了提供機會…

 

…成長的機會,充份表現自己的機會,把生活提升到最高可能的機會,治療你們小看自己與誤會自己的機會,以及透過你們兩個靈魂的交會(communio),而與神最終重新結合的機會…

 

這就是真正的聖餐(Holy-communion)…跟所愛者共度的生命之旅…你們相互間是平等的伴侶,平等分享權利,分攤責任,不論什麼擔子都平等分擔,並且平等共浴在光輝中。

 

這是你們所希望走入的願景嗎?

 

(他們說:「是」。)

 

現在我將紅玫瑰交給你們,象徵你們對這些人間事務的領會,表示你們知曉,並同意具備肉身生活會是如何,在婚姻的結構中生活是如何。現在,請二位將紅玫瑰給予對方,象徵你們以愛分享這同意與領會。

 

現在,請二位各取一枝白玫瑰。這象徵你們更深遠的領會,對你們的靈性和精神真理的領會。白玫瑰代表你們真正的和最高的自己之純潔,代表神的愛之純潔:這愛,於今照耀著你們,並永遠照耀。

 

(她給南茜一枝白玫瑰,莖上有尼爾的指環;給尼爾一枝白玫瑰,莖上有南茜的指環。)

 

你們今天以什麼代表互相給予與接受的承諾呢?

 

(他們各自將指環從花莖上取下,交給教士,教士將指環托在掌上,說…)

 

圓圈象徵太陽,大地和宇宙。象徵神聖,完美與和平。也象徵精神真理,愛與生命的永恆性…是無始無終的。此刻,尼爾與南茜也選擇它來象徵合一,而非佔有;象徵結合,而非限制;象徵環抱,而非羈絆。

 

因為愛不能被佔有,也不能被限制。靈魂是從不能陷入羅網的。

 

尼爾和南茜,現在請拿起你們的指環,給予對方。

 

(他們各自拿起指環。)

 

尼爾,請跟著我說:

 

我,尼爾…請你,南茜,做我的伴侶,我的愛人,我的朋友,我的妻子…我當著神和各位親友的面宣佈…我原意給你我至深的友情與愛。

 

…不僅在你高昂的時候如此…在你低沉的時候亦然…不僅在你清楚記得你真正是誰的時候如此…在你不記得的時候亦然…不僅在你有愛心的時候如此…在你沒有愛心的時候亦然…我也當著神和各位親友的面宣佈…我永遠願意看出你生命內在的神聖之光…並願意與你分享我生命內在的神聖之光…甚至於—尤其是—在黑暗來臨的時刻。

 

我願意永遠與你在一起…做靈魂的神聖伴侶…好讓我們一同做神的工作…跟我們所接觸的每個人分享我們生命內的美好事物。

 

(教士轉向南茜。)

 

南茜,你答應尼爾請你做妻子的邀請嗎?

 

(她答到:「我答應。」)

 

南茜,現在請跟著我說:

 

我,南茜…請你,尼爾…,…。(她說了與前面相同的誓言。)

 

(教士轉向尼爾。)

 

尼爾,你答應南茜請你做她丈夫的邀請嗎?

 

(他答到:「我答應。」)

 

那麼,請你們二位各自拿著你們要給對方的指環,隨著我說:以此指環…我與你締結…我於今將此環給予你…(他們交換指環) …將它戴在我的手上…(二人各戴指環) …讓每個人都可看到、都可知道…我對你的愛。

 

(接著教士以下面一段話結束婚禮…)

 

我們十分清楚,只有夫妻自己才能為彼此主持結婚聖禮,也只有夫妻自己才能祝聖婚姻。我的教會和國家賦予我的權力,都不足以使我有權去宣佈只有兩顆心才能宣佈的事,去宣佈只有兩個靈魂才能使之成為事實的事。

 

現在,由於你們二位,南茜和尼爾,業已宣佈了早已寫在你們心中的真理實情,並在親友和宇宙活靈面前做了見證,我們便高高興興宣佈你們結為夫妻。

 

讓我們一同祈禱:

 

愛與生命之靈,兩個靈魂在此世界已經相互尋見。從今以後,他們的命運將互相交織,苦樂與共。

 

尼爾,南茜,願你們的家讓每個走入的人都感到快樂,不論老少都能獲得新的生機,讓人成長,予人分享福慧,提供音樂與歡笑,成為祈禱與愛的處所。

 

讓那些與你們接近的人,因你們的互愛而充實,讓你們的工作成為你們生活中的喜悅,成為世界之福,讓你們在世上的日子既長又美。

 

阿門。阿門。

 


尼:我非常感動。能找到這樣一個人跟我一同真心真意的說這樣的話,讓我感到那麼榮幸和有福氣。親愛的神啊,多謝你差遣南茜給我。

 

神:你對她也是禮物,你知道的。

 

尼:我希望是。

 

神:相信我。

 

尼:你知道我希望怎樣嗎?

 

神:不知道。怎樣?

 

尼:我希望所有的人結婚時,都能做這樣的聲明。我希望大家把這份聲明剪下來,或印下來,結婚時用它。我打賭離婚率會大降。

 

神:有些人會覺得做這樣的聲明很難。而許多人要信守這樣的聲明會難上加難。

 

尼:我真希望我們能信守這些話!我的意思是,說出這些話最大的難題,是在生活中實踐。

 

神:你們不準備實踐?

 

尼:當然準備。但我們是人,和每個人一樣。所以,如果我們失敗了,如果我們畏縮了,如果我們的關係發生了什麼變化,或者,更慘的是,如果我們選擇結束目前的狀況,恐怕所有的人都會失望。

 

神:胡說。他們會明白你們是對自己誠實。他們會明白你們做了別的選擇,新的選擇。要記住我在第一部中對你說的話:不要把關係的長短與品質混為一談。你不是聖像,南茜也不是,也沒有任何人應該把你們放在像座上,你們更不可以把自己放在那裡。只當人。只充充份份的當人。如果以後你跟南茜覺得你們想用不同的方式相待,你們有十足的權利如此。這才是這整套對話的重點所在。

 

尼:這也是我們聲明的重點!

 

神:正是!我很高興你看得明白。

 

尼:對,我很喜歡我們的結婚聲明,我很高興我們把它寫出來了!那是共同生活的奇妙新方式。它也不再要求女人承諾「愛、尊崇和服從」丈夫。男人要求女人做這樣承諾,完全是自私自利,自以為是,自我膨脹。

 

神:你說得好,真是如此。

 

尼:而男人宣稱這種男性至上的態度是神頒布的誡命,更是自以為是,自私自利。

 

神:你又說對了。我從來沒有頒布過這種東西。

 

尼:我們終於說出了真正由神賦予靈感的婚約。這約定,沒有把任何人貶為奴隸或個人財產。它所述說的只是愛的真相。它沒有對任何人加任何限制,卻只承諾自由!這樣的聲明,是讓每個人的心都忠於它自己。

 

神:如果有人說:「這種誓約當然好守,因為什麼要求都沒有…」—你會怎麼說?

 

尼:我會說:「讓人自由比控制人難得多。當你控制人的時候,你得到你想要的。當你讓人自由,是別人得到他們想要的。」

 

神:聰明。

 

尼:我有一個好主意!我們應該把這結婚聲明印成一本小冊子,就像祈禱書一樣,讓別人在婚禮時可以應用。

 

可以印成一本小小的書,裡面不僅包括這些話,還有整個的儀式,這套對話三部曲中有關愛情與關係的關鍵語,還有特別適於婚姻的禱詞和冥想—嗨,你一定不會反對吧!

 

我非常高興。因為剛才有一陣子,我還以為你是「反婚姻的」呢!

 

神:我怎麼會反婚姻?我們是統統結了婚的。我們是結了婚的—於今如此,永遠亦然。我們結合為一。我們是一體。我們的婚禮是歷來最盛大的。我對你們的誓約是最恢宏的。我會永遠愛你們,一切都讓你們自由。我的愛絕不在任何方面對你們有任何約束,而正因如此,你們「注定」終會愛我—因為,自由的去做你們是誰就是你們最大的渴望,是我給你們最大的禮物。

 

現在,你願依宇宙最高的法則以我為你合法的婚姻伴侶和共同創造者嗎?

 

尼:我願意。

 

你現在願意以我為你的伴侶和共同創造者嗎?

 

神:我願意。我一向就願意。於今,於永遠,我們都是一體。阿門。

 

 

轉自:http://yushenduihua.haotui.com/thread-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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