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要如何擺脫那些影響我所有活動的恐懼?


克:這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需要高度的注意力。而且如果我們沒有充分地探索,去體驗我們探索的每個步驟,到最後,我們仍然無法免於恐懼。


恐懼是什麼意思?恐懼什麼?有各種不同類型的恐懼,而我們不需要去分析每種類型。但是我們能看見,當我們不完全瞭解關係時,恐懼便會存在。關係並不是只存在人與人之間,而存在於我們和自然、我們和財產、我們和觀念之間。而只要不完全瞭解關係,就一定有恐懼。生活是種種的關係。活著就要有關聯,而沒有關係就沒有生活。沒有任何事物能孤立存在,而只要心靈尋求孤立,就一定會有恐懼。所以,恐懼不是抽像的事物,它只有在和某事有關聯時才存在。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擺脫恐懼。首先,要克服任何事物,必須一再地戰勝它。但沒有問題最終能被克服、戰勝的,它只能被瞭解,而不是克服。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過程,而克服的過程,只會導致了進一步的混亂和恐懼。與一個問題抵抗、主宰、爭鬥或築牆防衛,只會製造更進一步的衝突。然而,如果我們能瞭解恐懼,逐步地進入,探究它所有的內容,那麼恐懼便無法以任何的形式回來—而這也就是我所希望我們現在能做的。


我說過,恐懼不是抽像事物,它只存在於關係中。那麼,我們所謂的恐懼是什麼意思呢?終究,我們害怕不存在,沒有改變。現在,當有害怕不存在、不進步的恐懼,或對未知、死亡的恐懼時,可以藉著決心、結論或選擇來克服嗎?當然不行。只有壓抑、昇華或替代造成了進一步的抗拒,不是嗎?所以,恐懼不能藉著任何規條或抗拒的形式來克服的。尋找答案,或經由知識、口頭的解釋,都無法從恐懼中獲得自由的。


現在,我們在害怕什麼呢?我們是害怕事實或關於事實的觀念嗎?請注意這點。我們是害怕事物本來的樣子,還是害怕我們認為的樣子?比如說死亡,我們是害怕死亡的事實,還是害怕死亡的觀念?事實是一回事,而事實的觀念又是另一回事。我是害怕「死」這個字,還是事實本身?因為我害怕這個字、這個觀念,我就從來不瞭解事實,沒有看到事實,沒有和事實有直接的關係。


只有當我和事實有完全的交流時,才沒有恐懼。但是如果我沒有與事實交流,就會有恐懼,而只要我對事實有觀念、意見、理論,和事實就不會有交流。所以我必須非常清楚:我害怕的到底是字、觀念還是事實?如果我與事實面對面,沒有什麼好瞭解的,事實就在那裡,而我可以處理它。但是如果我害怕這個字,那麼我就必須瞭解這個字,深入探究這個字的含義是什麼。


比如說,有人害怕寂寞,怕痛、怕寂寞的痛苦。的確,恐懼的存在是因為人從不真正地正視寂寞,人們從不願和它完全地交流。當人們對寂寞的事實完全開放自己,就能瞭解它是什麼。但是人們的觀念、意見,是基於以前的知識,而就是這個觀念、意見和以前的知識,創造了恐懼。所以,恐懼顯然是命名、稱呼、投射符號以表現事實的結果,也就是恐懼和用字是分不開的。


我對寂寞有個反應,就是:我說我害怕當小人物。我是害怕這個事實,還是因為我先前對這事實的文字、象徵和印象的知識,喚起了恐懼?如何能對事實產生恐懼?當我面對一個事實的時候,直接與它交流,我可以看著它,觀察它,因此就沒有恐懼。導致恐懼的是我對事實的理解,事實可能是什麼,或事實會發生什麼。


所以,我對事實的意見、觀念、經驗和知識,都會造成恐懼。只要把事實言語化—給予事實一個名稱,然後認同它或譴責它—只要思想如旁觀者一樣判定事實,就一定會產生恐懼。思想是過去的產物,它只能經由口語、符號、印象存在。只要思想干擾事實,就一定會有恐懼。


所以,是心靈創造出恐懼,而心靈是思考的過程。思考使用言語來表現。你不能沒有文字、符號、印象地思考;這些印象是偏見、是先前的知識、是對心靈的理解,投射在事實之上,而從其中就誕生了恐懼。只有在心靈能夠看清事實,沒有詮釋,沒有命名、沒有貼標籤,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這是相當困難的,因為那些我們有的感情、反應和焦慮,迅速地被心靈認同,並予以命名。嫉妒的感覺就與「嫉妒」一詞認同。現在,有沒有可能不去認同一種感情、並在沒有為它命名的狀況下去看待一種感情嗎?為感情命名可讓它持續下去,增加力量。當你為恐懼命名的時候,你就強化了它,但如果你沒有命名,只是看著那種感覺,你會發現它離開了。因此,如果人希望完全免於恐懼,必須瞭解命名、投射符號、印象以及給事實命名的全部過程。也就是,只有在認識自己的時候,才能有免於恐懼之自由。認識自己是智慧的開端,是恐懼的終點。


問:我要如何才能永久擺脫性的慾望?


克:為什麼我們想要永久擺脫慾望?你稱為性的慾望,別人稱之為依賴、恐懼的慾望等等。我們為什麼想要永久擺脫任何慾望呢?因為那個特定的慾望在煩擾我們,而我們不想被打擾。這就是我們所有的想法,不是嗎?我們想要自我封閉,不被打擾。也就是,我們想要孤立,但是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孤立存在的。在追尋上帝的過程中,所謂的宗教人士正在尋求完全的隔絕,從而不再被打擾,但是這種人不是真正虔誠的。真正虔誠的人是那些全然瞭解關係而沒有問題、沒有衝突的人。並不是他們不被打擾,而是因為他們不尋求確定,他們瞭解打擾,因此,不會因為安全的慾望而產生自我封閉的過程。


現在,這個問題需要深入的理解,因為我們正在處理感覺,就是思想。對最大部分的人來說,性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人們變得沒有創意、害怕、封閉、阻絕了各種方向,性是他們發現的唯一能放鬆的事情,可以暫時地逃避。在短暫的自我放逐中,「我」與它所有的麻煩、混亂和煩惱都消失了,而產生了極大的快樂。藉著忘卻自我,會產生穩定感和放鬆感,我們在宗教、經濟方面沒有創造性,在其他方面也一樣,因此,性變得極為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只是像留聲機一樣地記錄,重複我們所學過的語句;在宗教上我們是機器人,機械化地追隨神職人員;在經濟和社會方面,我們被環境的影響約束、綁死了。我們能有任何放鬆的機會嗎?顯然不行;而沒有放鬆,就會有挫折。這就是為什麼性行為,是一種放鬆,會成為我們如此重要的問題。而社會通過廣告、雜誌、電影來鼓勵,並且刺激它。


只要這種心靈—就是結果,是感覺的焦點—把性看作解放的方法,性一定會出問題;而只要我們無法廣泛地創造,不只在某一特定的方面,這個問題就會持續下去。創造與感覺無關。性是屬於頭腦的,而創造力不是頭腦的產物。創造力從來就不是頭腦的產物、思想的產物,而性是一種感覺,也絕不可能是有創造力的。它可能會生出嬰孩,但這顯然不是創造力。只要我們依賴感官來解脫,以任何形式來刺激,一定會有挫折,因為頭腦已經變得無法明白創造力是什麼了。


這個問題不能藉著任何的戒律、禁忌、社會的公告或制裁來解決。只有當我們瞭解頭腦的全部過程時,才能解決,因為頭腦是性。它是頭腦的印象、幻想和影像,這些刺激使它成為性,而當頭腦是感覺的結果,它只會變得愈來愈感官了。如此的心靈是無法具有創造力的,因為創造不是感覺。只有當心靈不再追求任何形式的刺激,不論外在或內心的,它才可能全然地安靜、自由,而只有在那種自由中才有創造。我們已經使性進入了某種醜陋的東西中,因為它是我們僅有的私密感覺,所有其他的感覺是公開、開放的。但是只要我們以任何形式的感覺當作解脫的方法,它只會增加問題、混亂和麻煩,因為解脫無法經由尋求結果而來到。


發問者想要永久了結性的慾望,因為他有個思想是:那時他的所有干擾都會消失,這也就是為什麼他要尋找、努力的原因。這種努力使他無法自由地瞭解心靈的過程。只要心靈尋求永遠沒有任何干擾的狀態,就會封閉起來,而因此無法有創造力。只有當心靈從希求達成某事,從追求成功的慾望中解脫出來,從而沒有恐懼時,它才可以全然安靜。只有在那個時候才可能擁有創造力。


問:沒有人愛我,但我想擁有愛,因為沒有愛,生活就沒有意義。我該如何滿足這種慾望呢?


克:我希望你不只在聽文字表面的意義,因為它們會是另一種誤導,浪費時間。但是如果你是真的去體驗我們所討論的事,那麼它們會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即使你用有意識的心靈去瞭解文字,如果你體驗過,那麼無意識的心靈也參與了。有這樣的機會,無意識會顯示它的全部內容,從而引發完全的自我瞭解。所以我希望你不只在聽談話,而實際地去經驗我們談到的事。


發問者想知道如何去愛與被愛。這不正是我們大部分的人的處境嗎?我們都想要愛與被愛。我們談論了很多。所有的宗教,所有的傳道者,都在討論它。所以,讓我們找出愛的意義。


愛是一種感覺嗎?愛是一種心靈的產物嗎?你能想一想愛嗎?你能想到愛的對象,但是你不能想到愛,是嗎?我能想到我愛的人,我可以有個畫面、人的印象,回憶我們關係中的那些感覺。但愛是感覺、回憶嗎?當我說「我想要愛與被愛」,這難道不是一種思想和思想的反應嗎?思想是一種愛嗎?我們是這麼認為,不是嗎?對我們來說,愛是一種感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對所愛的人有一種影像;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會思念他們、依賴他們的原因;這就是思想的過程,不是嗎?


目前,思想在各方面受到挫折,因此它說:「我在愛中發現快樂,所以我必須要有愛。」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緊黏著所愛的人、為什麼我們想在身體及心理佔有所愛之人的原因。我們創造法律以保障我們所愛的事物,不管是人、鋼琴、財產、觀念或信仰,因為在佔有中—與它所有的嫉妒、恐懼、懷疑和焦慮—我們會覺得踏實。所以,我們已使愛變成心靈的產物,而且裝滿在心中。因為心是空虛的,心靈就說:「我必須有那種愛。」而且我們藉著妻子、丈夫以充實我們自己。經由愛,我們試著變成某種人物。也就是說,愛變成有用的東西,我們利用愛,當作手段來達到目的。


所以,我們已使愛變成一種心靈的產物。心靈變成愛的工具,而心靈只是感覺。思想是記憶對感覺的反應。沒有了符號、文字和形象,就沒有記憶,沒有思想。我們知道所謂愛的感覺,我們也緊靠著它。而當它失敗時,我們需要相同感覺的其他感情。所以,我們愈培養感情,我們就愈培養出所謂的知識—這只是記憶而已—而愛就愈少。


只要我們在尋求愛,一定會有自我封閉的過程。愛意味著容易受到傷害和融合,而只要有自我封閉的過程,就沒有融合、沒有弱點。這種思考的過程正是恐懼,而在恐懼之中,我們利用思想為手段以追求進一步的刺激時,如何能與他人融合呢?


只有當你瞭解心靈的全部過程時,才能有愛。愛不是屬於心靈,而你不能思考愛。當你說「我想要愛」,你就正在想它,你正在渴望它,這是一種感覺,達到目的的手段。因此你要的不是愛,而是刺激。你需要一種手段以充實你自己,不管是人、工作或特別的刺激等等。的確,那不是愛。愛只有在忘卻自我,和藉著認識自己以解脫自己時,才會出現。


藉著認識自己帶來瞭解,以及當心靈的全部過程完全顯示出來並得到瞭解時,你就會知道愛是什麼。然後你會發現愛無關乎感覺,不是滿足的手段。愛是自發的,沒有任何結果。愛是存在的一種狀態,而在這種狀態中,「我」伴隨著對它的認知、焦慮和佔有都不見了。愛不能只是「自己」的活動,不管有沒有意識,它持續地存在著。所以說,瞭解自我、瞭解認知的中心是「我」是非常重要的。

 
紐約·一九五年六月十八日


克里希那穆提 著
羅若蘋 譯
http://www.99csw.com/book/592

 


友善提醒:閱讀訊息時請保持身心靈的平靜與開放,並善用自己的直覺與內在智慧,感知有正面幫助的訊息,提取它們,並放下沒有共鳴的部分,無須執著、擔憂、恐懼;保持心態的正面與開放,樂觀迎接新的可能,一種接近真善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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