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只與彼此靈魂的探索有關


 
俗話說"不是冤家不聚頭",愛情也往往如此,兩人又愛有恨,又打又鬧,卻又愛的死去活來。對於這種心理,心理學家認為,造成情人間強烈吸引的原因之一,其實就是為了追尋完整的自我。


心理學大師榮格認為,每個人都身具"顯性"與"隱性"(或稱"影子")人格。換言之,每人除了表現外在眾人所見之"顯性人格"外,還有個正好相反,潛藏心底的"影子人格"。也就是說,一個很活潑的人實際潛藏著很抑鬱的一面,而另一個很安靜的人,很可能在另一種陌生環境下變得躁動不安。


用心理學理論來說,"分析型"者的影子人格是"感覺型",因為"分析型"者著重邏輯思考與客觀評斷,但是當他在強調與表現"理性"時,便不知不覺地把自己細膩多情"感性"部分的人格,壓抑到潛意識深處,變成隱性的"影子人格"。


於是,當一個遇見一位身具自己"影子人格"的異性時,心中常會有歡喜雀躍的感覺,因為對方彰顯出自己所缺乏(或已被壓抑)的人格特質。有人說,愛情對像通常都是性格互補,就是這個原因。一個沉默的人遇到一個活潑的人,往往是他的"影子人格"見到了陽光,受到了感召,由此變得極為愉快,受桎梏的心靈,得以自由釋放。


這個異性相吸,"影子人格"和"顯性人格"整合互補的過程,將逐漸發展出一個較完全、較成熟人格,這個過程也被心理學家稱為"完整之我"的追尋。


所以伴侶其實就是你潛意識深處的"我的影子"。你想知道對方潛意識深處的性格特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看他的戀人或丈夫/妻子的性情。

 
平安度過感情危機


但是,這種結合也往往稱為愛情痛苦的一部分,在所謂的磨合中,過去對方最吸引我們的特質,現在卻成為讓你最受不了的地方。如果過去,你愛上的是他的溫柔,那麼,很可能你會抱怨他缺乏男子氣概,你愛上的是她的活潑,也很可能會覺得她囉嗦、幼稚。


熱戀的時候,你覺得自己遇到了世上最好的人,可到了磨合階段,你就開始發現對方無數缺點,開始抱怨不滿。因為,在這個階段,我們都想努力改造對方,要對方變成想像中的完美,於是痛苦也由此產生。很多人走不過這個磨合期,最終以痛苦收尾。


怎麼樣才能讓感情走的更加順利呢?心理學家認為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放棄使對方變成完美的幻想,不要定睛在對方身上,而回頭重新專注在自己"顯性"與"隱性"人格之整合與成長,專注擴展自身的"影子人格"。當你放棄改變對方的時候,自己實際也在學習拓展自己的"影子人格"。有意思的是,往往一對感情好的伴侶,當一個人放棄改變對方時,對方竟然會愈來愈被影響,不知不覺中兩人變得愈來愈像。


以上非常有趣地詮釋了佛家"境由心造"妙理。所以調整自心,便可冥冥中改變外境。


在愛情中我們尋找什麼?


在所有話題中,愛情是個永恆不休的聒躁話題。人們都以為對此具有發言權,都以為自己的感受是愛情"正確的定義",說來是也實在荒謬,愛情是虛幻假我之心靈在輪迴磨煉的把戲,人只是這把戲中被愚弄的那一個而已。


在心理學意義上講,愛情基於自身的需要。


如果你自小缺乏安全感,你可能從一個厚道可靠的人那裡,感受到愛情;如果你生活內容貧乏,那麼你可能會迷戀一個異常活潑的對象。你的情結越多,你對他人的依戀和需要就越多,你受到"愛情"控制的可能性就越大,你就越是在愛情中感到不自由,感到容易被傷害、失望、無把握和痛苦。


如果一個人解決了自己的大部分情結,他還需要愛情嗎?


我認為,他仍然是需要的。靈魂需要交流,需要彼此愛撫。這種交流和愛撫超出了一般性的意義。我們滋養對方的需要和滿足自身需要變得一樣重要。我們更多地懷著探索和好奇的心問:"他/她何以如此?"而不是"他/她怎麼可以這麼做/想呢?"


我們在探索對方的過程中探索我們自身—包括身體的和心靈的。我們知道,愛情的意義並不是佔有對方。一個人怎麼可能佔有另一個人呢?即使奴隸制社會條件下,奴隸主也無法佔有奴隸的靈魂啊!


愛情的唯一終極目的,是成為一條道路。我們通過這條道路,尋找我們自己。


我們何以愛上這個人而不是他人呢?我們應該好好問問自己這個問題。


愛上一個超級理性的人,就可以把自身理性化的一面投射給對方,然後自己安心做個任性的感性的人嗎?
 
愛上一個特別感性的人,是為了投射自己感性的一面給對方,從而避免在自身中被感性淹沒嗎?
 
愛上一個特別優秀的人,是否把無法達到的完美願望投射給對方,從而讓自己輕鬆一點呢?
 
愛上一個崇拜自己的人,是否我們需要依賴此種崇拜來加強自己不堅實的強大感呢?
 

我們在愛自己感到缺乏的、需要認同的那部分,我們在愛壓抑了的"影子自我"。
 

是的,我們愛。我們在愛中,開始向我們的影子自我認同,我們在愛中,通過與對方的融合,整合著我們靈魂的面貌。
 

這就對了。普通的情況是,兩個人分別擔當對方的一部分需要,他們始終是兩個相互彌補的個體,他們始終分裂著,沒有了對方就產生欠缺感。認同沒有達到能內化合併到自身的程度,他們在尋找自我的過程中偷換了概念,變成了尋找別人。
 

確切的狀況應該是,在尋找別人的過程中,尋找著自己。理性的男人尋找特別感性的女人,然後又埋怨她。他不知道那個感性的女人是他內在的一部分,他是在尋找他的女性部分,同時又排斥她。當他不再排斥他內在的女性部分時,他也將不再排斥他的對象本身。事實上,當他可以允許自己的感性與理性整合時,排斥和依賴的衝動都將減退。


在一次次愛的衝動中,我們經由反省,意識到被缺失感折磨著、實際自行擁有的那部分。彷彿騎驢找驢,低頭一看,原來不在別處,在自己這裡。

愛,變得不再與依賴、強求、佔有有關。

愛,只與彼此靈魂的探索有關。

我們在此探索中,彼此依戀;在依戀中,保持著獨立和自足。暫離對方,不會產生焦慮;失去對方,不會失落自己。


我們在愛的那一刻,心靈完美合一;我們在分開的時光裡,圓滿俱足。愛情其實是尋找自我靈性的一部分,她會是一條路探索與迷失、痛苦與溫柔、勇氣與逃避交織著。信仰是路燈指導著我們—返觀自己真如本性,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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