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完全憶起。我希望與神重聚。那豈不是每個人類靈魂都渴望的嗎?

 

是的。雖然有些人不知道,有些人不「記得他們記得」,但無論如何,他們在心裡都有一個渴望。有些人甚至不相信神的存在,然而他們內心深處的渴望卻不會消失。他們以為那是對另外什麼東西的渴望,但,到末了他們會發現那是想回家的渴望想再度變成神的身體之一員的渴望。

 

那些不相信的人,當他們發現,他們想得到的任何東西,他們獲得的任何東西,都無法滿足他們內心最深的渴望時,他們就會發現這一點。

 

所有凡間的愛都是短暫的。縱使是一輩子的愛,持續半個世紀或更久的伴侶,比起靈魂的生命—那是永恆的—都是短暫的。如果不是在你們所謂的死亡那刻之前,那就是在當時,靈魂會了悟這個。因為在那一瞬,靈魂會知道沒有死亡,生命是永恆的;而你一直存在,現在存在,並且永遠存在,永遠永遠。

 

當靈魂了悟了這點,它也會了悟被認為是永恆的愛的東西之短暫性。然而,在它下一次進入具體生活之旅時,它會瞭解得更深,它會更容易憶起,而它會知道一個在肉體生活中所愛的一切都是短暫的,無常的。

 

不知怎麼地,那樣感覺很淒涼。好像將我對愛的喜悅都拿走了。如果我知道在事情的整個尺度上它是如此的短暫,如此的…無意義,我又怎能完全的愛什麼人或什麼東西呢?

 

我並沒說任何關於它是無意義的事。沒有任何有關愛的事是無意義的。愛就是生命的意義本身。生命是愛,被表現出來的愛。愛即生命。所以,每個愛的行為都是生命在最高層面的表達。某些東西、某些經驗是暫時的,或相對的短暫這個事實,並不會使它成為無意義。的確,而是可能給了它更多意義。對愛的體驗是短暫的,但愛本身卻是永恆的。這些經驗只是永遠無所不在的愛之一個此時此地的表現。

 

就我而言,那並不會使它顯得更充滿喜悅。

 

讓我們看看我們是否能將喜悅的概念再帶回到愛裡面。當前你有沒有愛一個特定的人?

 

有啊,很多人。

 

有一個你與之相伴的特定的人嗎?

 

有的。南茜,如你所知的。

 

是,我是知道,但我在引導你一次一步的走過去。所以跟我對話就好了。

 

好的。

 

現在,這個讓你感覺有一種特別的愛的南茜,你跟她有性經驗嗎?

 

怎麼會沒有。

 

而這些經驗,它們是持續、經常而永不結束的嗎?

 

我真希望是那樣。

 

不,我不認為你真的希望那樣。如果你思考一下就不會了,但我暫且接受這些經驗是短暫的,我說得對嗎?

 

是的。不時發生且暫時的。

 

並且為時短暫?

 

要看多久沒做了。

 

什麼?

 

一個小笑話。只是個小笑話。是的,相對的說,那經驗是短暫的。

 

那使得它們比較沒意義嗎?

 

不會。

 

那使得它們比較不愉快嗎?

 

不會。

 

所以你是說你對南茜的愛是永遠的,但你以這特定方式對她表達愛是不時發生、暫時而短暫的。我說得對嗎?

 

我明白你走向的地方了。

 

很好。那麼,問題是你走向什麼地方?

 

你是否走向了一個地方,在那兒,做為一個永恆的生靈,你無法享受你的經驗或在其中找到意義,只因那些經驗本身是短暫的?或者你是否走向一個有更大瞭解的地方,當你愛它的時候,能讓你「盡情」愛你之所愛,而縱使知道以那特定方式經驗的愛是暫時的?

 

如果你走到這地方的後面,那麼你便在朝著大師級走,因為大師知道,盡情的愛生命,以及每一生命所給你的一切,就是神性的表現。

 

這是神的第二種態度。神是全然的愛。

 

是的,我知道第二種態度,以及它可以如何的改變我的生活。這是我不需要人解釋給我聽的一個。我明白完全去愛是什麼意思。

 

你明白嗎?

 

是的,我想我明白。

 

你瞭解完全去愛是什麼意思?

 

是的。它是指沒有條件且沒有限制的去愛每一個人。

 

那是什麼意思?那是如何運作的?

 

嗯,讓我想想。對我而言它是個日復一日的探索。它是個一刻復一刻的發現。

 

你將它變成一刻復一刻的創造會更好些。人生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個創造的過程。

 

那麼,我如何一刻復一刻的創造無條件和無限制的愛?

 

如果你對這個問題沒有答案,那麼你就無法說你已瞭解完全去愛是什麼意思。你明白那些字句在說什麼,但你卻不明白它們的意義。那麼實際來說,它們就是沒有意義。

 

那就是今日「愛」這個字的問題。

 

以及「我愛你」這句話。

 

沒錯,以及「我愛你」這句話。人們會說這句話,但許多人不知道愛另一個人的意思—它真正的意思。他們瞭解需要一個人,跟另一個人要些東西的意思,甚至願意給些什麼去回報他們需要和想要的東西,但他們並不瞭解真的去愛,真正去愛的意思。「愛」這個字,及「我愛你」這句話對許多人來說都是個挑戰,是個真正的難題。

 

當然,包括我在內。當涉及愛時,我的人生就是個災難。我不瞭解完全的去愛是什麼意思,而我猜我現在也不瞭解。我可以說出那些字,但我好像就是無法去實踐它們。有什麼人能真的去愛,而沒有任何條件,沒有任何限制嗎?人類真能做到那樣嗎?

 

有的人可以,並且曾做到過。這些人被稱為大師。

 

哦,我並不是一位大師,就此或任何其他的標準而言。

 

你是大師!你們全是!只不過你們沒經驗到那點。然而你已正在經驗大師的路上了,我的孩子。

 

我真希望我能相信這些。

 

我也一樣。

 

直到最近,我仍根本不瞭解任何有關愛的事。我原以為我全都知道了。但我什麼都不知道,我的人生即是對那點的一個展示。而你在這兒也才剛對我證明了我還沒真正的瞭解它。我的意思是,我在談著一項不錯的運動比賽,但我卻並非你會稱為的一個冠軍選手。

 

在我之前所談過的敘述裡,我還沒談到我的重要關係和我的婚姻,因為我想尊重那些我以傷害方式所觸及的人的隱私。我一直將我的「故事」限制在我自己個人的放浪裡。但我可概括的說,幾乎一個人能做的傷害另一個人(除了在身體上的傷害之外)的每一件事,我在我的愛情關係裡都做了。幾乎一個人能做的任何錯誤,我都做了。幾乎一個人能做的每樣自私、遲鈍、不體貼的事,我都做過了。

 

當二十一歲時,我第一次結婚。當然,我當時認為自己已是個長大了的男人,瞭解關於愛所該瞭解的一切,但我什麼也不瞭解。關於自私我倒瞭解得很多,但關於愛,我什麼也不知。

 

那個不幸嫁給我的女人,以為她找到了一個自信心強、敏感、會關懷人的男子。但她得到的卻是個自我中心的、自大的、控制欲強的男人。他,就像他自已的父親一樣,假設他是老闆,那他就是藉由使別人看來渺小來膨脹自己。

 

我們婚後不久便遷到南方去小住了一會兒,然後再回到安那波裡斯。我完全的投入該地的文化生活,他們的球隊,並且幫助安那波裡斯夏日花園戲院安排第一個演出。我是創作藝術之瑪利蘭廳的創立者之一,並且也是構思與協調那兒的第一個藝術節的小團體的一員。

 

不過,在我的全職工作和其他的「義務」之間,整年中,我一周總有三四晚,加上大半的週末,都不在我太太和孩子身邊。在我的世界裡,「愛」意指「供給」,以及願意去做為了達成那個所需的不論什麼。我是有那個意願的,從來沒有人需要說服我關於我的責任。然而我以為它們是以我的皮包開始和結束的—因為那彷彿也是我父親開始開始和結束的地方。

 

只有在後來,當我更年長些時,我才能承認和感激我父親是比我所認為的提供了更多,如縫睡衣(他用縫紉機的靈巧是不可置信的)、烤蘋果派(世上最好的)、帶我去露營(當我們加入幼童軍時,他幾成一個小隊領導人)、開車載我去加拿大釣魚,以及遠征到華府和其他地方、教我攝影和打字,我還可以繼續的列舉下去。

 

從我父親那兒我所真正缺乏的是任何語言或身體上愛的表示。他根本從沒說過「我愛你」,而實際的身體接觸更是沒聽說過,除了在聖誕節和生日,當媽媽教我們在收到我們那些很棒的禮物之後,要去給你們的父親一個擁抱時,我們都做了,那是種草草了事的親近。

 

對我而言,爸是家中的權威源頭。媽則是愛的源頭。爸下詔書和決定,他對權力的使用往往是武斷且暴虐的;而媽是慈悲、好心和寬容的聲音。我們到她那兒求她幫我們繞過爸的規矩和禁制,或令他改變主意。她往往都做得到。他倆一同將黑臉白臉的遊戲扮演得非常好。

 

我想在一九四○與五○年代,這是個相當典型的為人父母的範例,而我只不過在六○年代承繼了這範例,略作了些修正而已。我刻意的經常告訴我的孩子們我愛他們,並且只要我在他們身邊時,常常對他們又吻又抱,而我只是沒那麼常常的在他們身邊罷了。

 

在我被給予的範例裡,「與小孩在一起」是女人的工作,男人則是該出去外面「做事」而我所「做」的事之一,就是與其他的女人調情,最後,還發展出一次羽毛已豐的外遇。那導致了我第一次婚姻的結束,而轉成我第二次的婚姻。

 

我對我的行事方式從未感覺驕傲,而我深深的罪惡感只經由歲月而愈越成熟。我已向我第一位妻子道歉了多回,而因為她一直是個仁慈的人,所以我們多年來仍保持著友誼。但我知道我深深的傷了她,我真的希望有個什麼辦法可以重新再來一次,或至少以一種不同的方式去做已做了的事。

 

我第二次婚姻的失敗又導致了第三次—但那終究也失敗了。我似乎不知道該如何去保住一份關係,而理由是,我似乎不知道如何給予。我總有一種格外自私和不成熟的看法(雖然我想並非有意識的),認為關係的存在只是為了帶給我享樂和方便,而挑戰則如何在盡可能不放棄我自己的情況下,繼續維持它們。

 

事實上,這也就是浪漫關係對我而言的感覺:要求我放棄自己的點點滴滴,直到我幾乎消失不見為止。我不想要那樣,然而沒有一位「具重要性的他人」在我的生活中,我又彷彿不知如何才能快樂。所以,問題永遠是,我願意「出賣」自己多少,以便在生活中有一個愛的永恆來源、伴侶和情愛「指性」。如我說過的,我對此一點都不自豪。在這兒我只是試圖要弄清楚。我的朋友瑪麗·曼寧·摩裡賽牧師,奧立岡州威爾森維爾的「豐富生命中心」創辦人,稱我是一個「復原中的男人」。(譯註:幽默語,平常多用來形容一個復原中的醉鬼等。)

 

直到我的第三次婚姻也結束時,我想我已不會再結婚了。但事實上,在我能讓一個長期關係成功之前,我實際上又重蹈了兩次覆轍。在這過程當中,我又生了七個小孩—有四個是與我和她有長期關係卻沒結婚的女人所生的。

 

如果說我做事不負責任,我想那已是最仁慈的說法了。然而在我的每個例子裡,我其實都很驕傲的認為這終於是能繼續維持下去的關係了,因我都在盡可能的讓它成功。但現在我就當時自己對愛真正是什麼的完全誤解而言,我明白當時那些全是空話。

 

我也很希望自己能說,我那些行為只是表現在那些關係中而已,但其實那只說對了一半。因為一路走來,在半途中,我又與其他的女人纏上,做出了同樣不成熟和自私的行為。

 

雖然現在我已完全瞭解,在這些事情裡,沒有受害者,也沒有壞人,所有的人生經驗都是共同創造的。但我承認在這些劇情裡,我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看見自己花了三十年才打破的模式,是我所不願意試圖以新時代的格言去加以遮掩的罪惡事實。

 

所以當我坐四望五,仍發現自已是孤單一人時也就不足為奇了。並且,如我先前說過的,我的事業和健康也不比我的愛情生活狀況好多少。因此你可以想像當我眼看著五十大關漸漸接近時我的無望感了。這也就是在一九九二年二月的某個半夜,當我從徹底絕望中醒來,而給神寫了一封洩憤信時事情的狀況。

 

我真的無法告訴你,神回答了對我有多大的意義。

 

那對我也有很大的意義。

 

但我常常自忖,這為什麼會發生在我身上?我不配。

 

每個人都配與神交談!那就是整個意義之所在!然而我無法藉由「對唱詩班宣講」來表明那個意義。

 

好吧,但為什麼是我呢?還有許多過著不是那麼完美生活的人。為什麼選我?那就是許多人問的問題:「尼爾,為什麼是你,而不是我?」

 

那你怎麼回答?

 

我說神一直都在跟每個人說話。所以問題並非神跟誰說話?問題是,誰在聽?

 

好極了。那是個絕佳的回答。

 

應該是的。是你把它給我的。但現在我必須請你回答我先前的問題:我如何能一刻復一刻的創造無條件和無限制的愛的經驗?我如何能採取全然去愛、似神般的態度?

 

全然去愛就是完全自然。愛是很自然的事。它並非正常,而是很自然。

 

請再解釋一下那個區別。

 

「正常」是用來說明尋常、普通、前後一致的事。「自然」則是用來指明一個東西的基本性質。做為一個人,你的本性是去愛,愛每個人和每樣東西,雖然你那樣做並不是正常。

 

為什麼?

 

因為你在世上過活的方式裡,你曾被教導該違反你的本性去做—不要自然。

 

那又是為什麼?我們為什麼被那樣教導?

 

因為你們認為自然的自己是壞的、邪惡的,是必須馴服、壓制、抑制的。所以你們要求你們的族類去表現並附從那不自然的「正常」行為。而「自然」就是有罪、放縱,甚至是危險的邪惡。即使讓你自己以「自然」的狀態被看到,據說也是有罪的。

 

到今日那還是真的。某些雜誌仍被有的人認為是「齷齪」的。天體日光浴被許多人指為是「跳出正軌」。一般而言,裸體是該避免的,甚至在自己家裡或在後院裸體走動的人,也常被稱為是「反常的」。

 

而它遠遠超過了暴露我們的「私處」。在有些文化裡,我們甚至不准女人露出她的面孔,她的手腕或她的腳跟。

 

當然,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看過一對真正吸引人的女人腳跟,你就瞭解為什麼這麼多人認為他們是必須不讓眾人的眼睛看到的。因為他們是非常的具挑逗性,甚至引人瑕思。

 

好吧,我是在開玩笑的。但在有些家裡和在有些文化裡,幾乎都是那麼壓抑的。

 

而那還不是你們許多人曾打壓的你們存在之唯一自然面向。你們曾勸阻人說實話,縱使對你們而言說實話是非常自然的。你們曾勸阻人對宇宙的基本信任,雖然對你們來說有那些信任是非常自然的。你們曾勸阻唱歌、跳舞、歡呼和慶祝,雖然你身體裡每根骨頭都極渴望暴出你是誰的純粹神奇!

 

你做過所有的這些事,因為你害怕如果你對自然傾向「認輸」,你就會受傷害;而如果你對自然的愉悅認輸,你就會傷害自己和別人。你帶著這恐懼,因為你持有對人類的一個發起思維(Sponsonring Thought),它說你們族類基本上是邪惡的。你想像你是「生於罪中」,而你的本性是壞的。

 

這是你曾對自己所做的最重要的決定。而你既然你創造了自己的實相,那它就是你實現了的決定。為了不令自己是錯的,你曾費盡力氣使自己是對的。你的人生顯示給你看,關於這個你是對的,所以你採用這個做為你的文化故事。你說,事情本來就是如此,而藉由繼續的說這話,你使它成真了。

 

除非你改變你的故事,改變你對你是誰以及你們做為一個種族,一個族類,你們是怎麼回事的觀念,否則你永遠無法全然去愛,因為你甚至無法全然去愛你自己。

 

要全然去愛的第一步。你必須全然愛你自己。而只要你相信你是生於罪中,並且基本上是邪惡的,你便無法做到這點。

 

這個問題—人的基本天性是什麼?—是現在人類面對的最重要的問題。如果你們認為人類的天性是不可靠和邪惡的,你們就會創造一個支持那個觀點的社會,然後由之合理化而制定法律,通過規則,採用規定,並強加壓制。如果你們認為人類的本性是可靠且善良的,你們則會創造一個全然不同類的社會,而在其中,很少需要規則、規定和壓制。第一種社會是限制自由的。而第二種則是給予自由的。

 

神是全然去愛的,因為神是全然自由的。全然的自由既全然的喜悅,因為全然自由創造空間給每一個喜悅的經驗。自由是神的基本天性。它也是人類靈魂的基本天性。你沒有完全的喜悅到什麼程度,你就沒有到什麼程度的完全自由—而到那個程度,你便不是全然的去愛。

 

我們之前曾討論過這個,所以我明白它必然相當的重要。你是說,全然去愛意味著全然自由。

 

是的,並且容許別人全然自由。

 

你的意思是,每個人都該能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

 

那就是我的意思。到人類可能容許的程度,是的,那是我的意思。

 

那既神是如何去愛的。

 

神容許。

 

我容許每個人去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

 

沒有任何後果?沒有任何的懲罰?

 

這兩者並非同一件事。

 

如我現在重複告訴你的,在我的王國裡,沒有懲罰這回事。而在另一方面來說,則是有後果這樣一件事的。後果是自然的結果,懲罰則是個正常的結果。在你們的社會裡,懲罰是正常的。在你們的社會裡,只是讓一個後果去肯定它自己,去透漏它自己,是不正常的。

 

懲罰是你太沒耐心去等待一個自然結果的宣告。

 

你是說,沒有一個人該為了任何事被懲罰嗎?

 

那是你們必須決定的事。的確,你們每天都在決定它。

 

當你繼續對這點不斷做選擇時。請好好想一下,會引起你們社會或任何社會中的人去改變行為的,什麼方法最為有效。終究,這是你們假定得強加懲罰的理由。為了報復的目的而懲罰—基本上,「一報還一報」—並不會創造你們說你們希望創造的那種社會。

 

高度演化的社會會觀察到,從懲罰你學不到什麼。他們的結論是,後果才是較好的老師。

 

所有的有情生靈都明白懲罰和後果之間的差別。

 

懲罰是人工創造的結果。後果是自然發生的結果。懲罰是由抱著與受罰人不同的價值體系的人,由外強加在受罰人身上的。後果則是由自己在內部所體驗的。懲罰是另外一個人決定你做錯了。後果則是一個人自己體驗到某事行不通。也就是說,它不會產生一個想要的結果。

 

換言之,我們無法由懲罰很快的學習,因為我們將之視為別人對我們所做的事。我們由後果學的更快,因為我們將之視為某件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

 

一點都沒錯。你完全說對了。

 

但懲罰能不能是個後果呢?那豈非它的本意嗎?

 

懲罰是人工創造的結果,而不是自然發生的結果。光是藉由稱為一個後果而試圖將「懲罰」轉變成「後果」的企圖,並不會成功。只有最不成熟的人才能被這樣一個語言上的計謀所騙,但他也不會受騙很久。

 

可是這並未阻止你們中許多為人父母的去用這計謀。而你們發明的最大懲罰,就是不給你們的愛。你們顯示給你們的子女看,如果他們以某方式做事,你們就會保留你們的愛,不給他們。你們想藉由給予和保留你們的愛來規範、修改、控制和創造你們孩子的行為。

 

這些是神永遠不會做的事。

 

然而,你們卻曾告訴你們的孩子我也那樣做—無疑的是要合理化你自己的行為。但我要告訴你:真愛永遠不會撤回。而那就是全然去愛的意思。它是指你的愛足夠完全而能包容最錯誤的行為。它還不止於此。它是指,甚至沒有一種行為會被稱為「錯」。

 

艾力克·西格說對了:愛永遠不必說抱歉。(譯註:六○年代名片「愛的故事」中的名言。)那是完全正確的。然而,它是個非常高超的原則,沒多少人在實踐它。大多數人甚至無法想像神在實踐它。

 

他們是對的。我並沒有實踐它。

 

你說什麼?

 

因為我即它。一個人不必實踐他之本是,一個人只是是它。我乃不設任何條件或侷限的愛。我乃全然的愛,而全然的愛意謂著願意給每一個成熟的有情生命全然的自由去是、做和有他們想望的東西。

 

縱使你知道它會對他們不好?

 

那並非由你來替他們決定的。

 

甚至不能替我們的孩子決定?

 

不能,如果他們是成熟的有情生靈的話。不能,如果他們是長大的孩子。而如果他們尚未成熟,而導致他們成熟的最快方式,就是允許他們自由,去實際可行的盡早去做可能的最多選擇。 

 

這是愛所做的。愛是放手。而你們所謂的需要,你們往往將之與愛混淆的那東西,則剛好做相反的事。需要緊抓著不放。這是你們能分辨愛和需要的方法:愛放手,需要則緊抓。

 

所以,要全然的去愛,我就要放手?

 

是的,在其他最多的事之外。放下期待,放下你曾強加在你身上的要求、規定和規則。因為如果他們受限制,他們便沒被愛。沒有完全的被愛。

 

你也沒有。當在任何事上限制了你自己,當你給予自己少於完全的自由時,你也是沒有全然的愛你自己。

 

然而記住,選擇並非限制。所以不要稱你所做的選擇為限制。並且懷著愛心供給你的子女及所有你愛的人,你覺得可能會幫助他們做好的選擇的所有資訊—在這兒,「好」是被定義為那些最可能產生一個特別想要的結果,以及你知道是他們最渴望的結果—一個快樂人生—的選擇。

 

分享你對那個所知道的事。提供你瞭解的事。然而,別想強加你的想法、你的規定、你的選擇在別人身上。並且萬一別人做了你不會做的選擇,也別保留你的愛。況且,如果你認為他們的選擇很差,那也正是顯示你的愛的好時機。那即是慈悲,而除此以外沒有更高的表現。

 

全然的愛還有什麼其他的意思?

 

它意指在每個片刻都完全在場。完全覺知。完全開放、誠實、透明。它意指完全願意去完全表達在你心中的愛。全然去愛意指全然赤裸,沒有隱藏的議程或隱藏的動機,沒有隱藏的任何事。

 

你認為人類,像我這種普通人,有可能達成這種愛嗎?這是我們全都能夠做到的事嗎?

 

不止是你們能夠做到的事。它也是你們是的東西。這是你們是誰的本質。你們做的最困難的事是否認它。而你們每天都在做這困難的事。這是你們的人生感覺如此困頓的原因。然而,當你們做那容易的事,當你們決定來自和做你們真正是誰—那即純粹的愛,無限制且無條件的—然後你的人生又變得容易了。所有的騷亂都消失無蹤,所有的掙扎都離開了。

 

在任何既定一刻,都能達成這平靜。你們可以藉由一個簡單問題來找到到達它的路,那就是:愛這時會怎麼做? 

 

又是那個神奇的問題?

 

是的。這是個奇妙的問題,因為你永遠會知道答案。就像魔法一樣。它會淨化,像肥皂一樣。它將擔憂帶出了親近。它沖掉了所有的懷疑,所有的恐怕。它以靈魂的智慧沐浴頭腦。

 

說得真好。

 

是真的。當你問這個問題時,你會即刻知道該做什麼。在任何情況、在任何條件下,你都全知道。你會得到答案。你就是答案,而問那問題將你的那部分帶到了你面前。

 

萬一你騙自己呢?你無法騙你自己嗎?

 

當答案即刻來到時,不要放馬後炮。那是你會騙自己—且讓你自己變成傻瓜—的時候。走入愛的心中,並且在你所有的選擇和決定裡,由那個地方出發,你便會找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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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為友Friendship With God
作者:Neale Donald Walsch
譯者:王季慶
線上閱讀:http://www.shuimo.com/you/you-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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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一切~NAM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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