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觀念會把人分離,但是也會把人聚在一起。這難道不是愛的表現?它可能產生交流嗎?


克:我懷疑,當你問這樣的問題時,你是否明瞭觀念、信仰、意見只會隔絕人,意識形態會瓦解人的關係,觀念無可避免的也會打斷它?觀念並不會把人結合在一起—雖然你可能試著去把屬於不同或相反意識形態的人聚在一起。觀念無法把人聚在一起,因為觀念總會在衝突中彼此反對和互相破壞。總之,觀念是印象、感覺、文字。而文字、感覺和想法會把人們聚在一起嗎?或者有人想要用相當不同的事把人聚在一起?我們看到恨、恐懼和民族主義聚集了民眾。


恐懼聚集人群。一種共同的憎恨,有的時候也聚集了原本互相反對的民眾,就像民族主義也會聚集原本對立的民眾。的確這些是觀念。而愛是觀念嗎?你能想一想愛嗎?你能想一想你愛的人,或你愛的群眾。但那是愛嗎?當你想到愛的時候,是愛嗎?思想是愛嗎?當然只有愛能將人們聚在一起,而不是思想—不是一個團體對抗另一個團體。有愛的地方,就沒有族群、階級、國籍之分。所以,必須瞭解我們所謂愛的意義。


我們知道觀念、意見和信仰的意思。那麼,愛是什麼意思呢?它是心靈的事嗎?當心靈中的事存在心裡,這就是心靈的事。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就是如此。我們心中存入很多屬於心靈的事:有意見、觀念、感覺、信仰,而在其中,我們得以生存和愛。但這是愛嗎?我們可以思考愛嗎?當你在愛的時候,思考在運作嗎?愛和思想不是相反的兩件事,不要讓我們把它們分開。當一個人有愛的時候,孤獨感是把人們聚在一起呢,還是解散他們、將他們推離彼此呢?的確,只有在思考下運作時才可經驗到這種愛—那並不表示人會發瘋或變得不平衡。相反的,它要求思想以最高的形式去超越。


所以,愛不是心靈的事。只有在心靈真正地安靜時,只有當心靈不再期盼、請求、要求、追尋、佔有、嫉妒、恐懼和焦慮時,只有當心靈真正地沉靜下來時,才會有愛的可能。只有當心靈不再投射自我、不再追尋它獨特的感覺、要求、衝動、隱藏的恐懼,也不再尋求自我實現或被信念束縛時,才會有愛的可能。但是我們大多認為愛伴隨著嫉妒、野心和追求個人的慾望。的確,當這些事存在的時候,那就不是愛。


所以,我們必須不在乎愛,讓它自然地來,不刻意尋求,但是我們必須在意是什麼阻撓了愛,是什麼讓心靈自我膨脹而形成障礙。在我們知道愛是什麼之前,去瞭解心靈的過程是很重要的。因而,為什麼要去深入研究認識自己這個問題是很重要的—不只是說「我必須去愛」,或「愛使人們結合在一起」,或「信念把人的關係打斷」,這只是一味地重複你所聽過的,因此完全沒有用。文字是糾結的。但是如果能瞭解一個人思考模式的重要性,我們的慾望、追尋和野心的方式,那麼就有可能瞭解愛是什麼。但是,這需要對自己極為瞭解。


當有自製、忘我的時候—不是刻意地,而是自然地,忘我和自制不是訓練的結果—就有愛的可能。當瞭解自我的整個過程,不論是在有意識和無意識,在清醒和睡夢中時,就產生了自制。然後心靈的整個過程就被瞭解了,無論是在人的關係裡,在每個事件中,在每次對挑戰的反應中瞭解了這些,再把心靈從自我糾正、自我設限裡解放出來,如此一來,就有愛的可能。


愛不是情緒、不是浪漫主義、不是依賴;而且很難瞭解那些狀況—因為我們的心靈總是阻礙、限制和侵害了它的運作。因此,首先要瞭解心靈及其方式是很重要的,否則,我們將陷在毫不重要的幻想、語言和感覺當中。對大多數的人來說,觀念只是一種避風港和逃避;觀念變成了信仰,自然避免了完整的生活、完整的行動和正確的想法。要正確地思考、自由、智慧地生活,只有在自我認識變得更深沉、更寬廣的時候才有可能。


奧嘉義·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克里希那穆提 著
羅若蘋 譯
http://www.99csw.com/book/592

 


友善提醒:閱讀訊息時請保持身心靈的平靜與開放,並善用自己的直覺與內在智慧,感知有正面幫助的訊息,提取它們,並放下沒有共鳴的部分,無須執著、擔憂、恐懼;保持心態的正面與開放,樂觀迎接新的可能,一種接近真善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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