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化的七個步驟:
第一步:願景
第二步:強烈的願望/渴望
第三步:信念/相信
第四步:接納
第五步:意向
第六步:行動
第七步:允許
我們認為,以下這些觀點,這些基本範疇,是顯化你所偏好的物質現實的必要步驟。
第一步:願景(vision)。
願景,願景。意思很簡單,就是對你所想要的事物有一個圖象,構想,願望,夢想,形象化。你們很多人已經聽說過這個觀點的其它表達方式了。如果在此之前,你們已經聽我們以各種方式詳細闡述過這個內容,那很好。現在,我們只是簡要說一下。這些都是代表了對你所想要之物形成的最初概念和願景。
第二步:強烈的願望/渴望(desire)。
你說你真正想要的那些,必然伴隨著一股強大的能量,一種強烈的情緒。在此,"渴望"就是一個表達最恰當的詞語。因為那個攜帶了能量的願景,真真正正的是把能量"泵"入到情緒中,使能量運行起來。渴望,就是非常強烈的意願,是顯化那個現實中你想要的事物的必要條件
第三步:信念(belief)
你必須知道,你必須探索,你必須審查你的內在,確知你有那個信念,即將它顯化出來是可能的。你必須相信你值得擁有它。無論你觸及到內在關於你生命的定義是什麼,它都會使你的願望成為可能。如果你不相信你能實現它,如果你不相信你值得擁有它,它就不會顯化出來。無論你多麼渴望它,也無論你的願景多麼清晰化,如果你不相信它是可能的,那麼它就不會顯化。
所以,去探究你到底相信什麼,找出你到底偏好於相信什麼。要找出你這些信念來自哪裡,找出你堅守這些信念的原因,或者你以前一直堅持著這些信念的原因。找出為什麼它們曾對你有用,或者是什麼使你相信了那些定義。然後為自己做出決定,通過想像來創造新的定義,那定義更加代表了你想要的和你真正希望的。
然後是知曉,知曉那些新的信念,這也就是顯化的第四步:接納。
第四步:接納(acceptance)
你必須全然接納你自己,全然接納新的信念為真實,就如同你接受舊信念為真實的那樣,不帶有絲毫懷疑的陰影。全然接納你自己,那個說顯化你所想要的事物是可能的那個自己。全然接納那些新的定義和信念,那些新的定義和信念會使顯化成為可能。
前四個步驟,其實是你們所說的顯化的"基礎配置"。然後是:一旦你產生了願景,一旦你已經有強烈願望,一旦你有清晰的信念,一旦你已經完全接納,接下來你需要的是"意向"。你必須有將它顯化出來的"意向"
第五步:意向(intention)
你可能"想要"某事物,但你未必有"意向"—以你的決心,聚焦於將它顯化出來。所以,你必須要有"意向"將它顯化出來,這必須是一個有意識的選擇。聚焦你的意向,聚焦你的決心。不是聚焦於"努力"!不是"努力",而是聚焦你的意向。你必須有明確的意向要將它顯化出來,這也被稱為你對你的現實的顯意識"令箭"(commandment)。
第六步:行動(action)
你必須在行動上就好像你已經身處你想像的那種狀態中(behave as if),你的行為就好像你的願望已然實現。你必須以"願望已經實現"的那種方式和態度去做那些事情。
你必須將所有這些—願景、渴望、信念、接納、意向—導入你的行動之中。這樣,你的行為和你的身體語言就會和以前不一樣了,它們代表了你現在聚焦的這個現實,而不是代表了你已經不再偏好的那個現實。因為身體語言很能夠表達出你真正相信什麼,你真正相信你能夠做到什麼,你真正相信當下你是怎樣的。因此,行動,行動行動行動很重要!
現在,你已經形成一個強烈而清晰的願景,產生了非常強烈的願望,建立了清晰的定義與信念,你已經完全接納了顯化對於你是真實的,你已經在聚焦你的意向,並將它們反映在你的行動中。然後就是,全然的,完全的,確確實實的,絕對的,放掉對結果的任何期望。"容許"是顯化的最後一個步驟—
第七步:允許(allowrance)
你必須放掉期望,任其自行運作—完全的,絕對的,無條件的!這就是悖論的力量。你正在運用創造宇宙萬物的悖論的力量。黑暗與光明,白晝與黑夜,都是對立的兩極。這兩極必須都要有,你才能夠顯化出任何事物。
對於你想要的那些,同時要有絕對強烈的意向和絕對的不期望,這兩極並存就能通向完全的顯化。你需要進入這種平衡狀態,以使顯化毫不費力的呈現,你必須完全放手,完全放任其自行運作。知曉"存在即完美"。一旦你接受了"存在即完美",存在就會以另一種方式展開,它將更能與你的振動對齊,更能反映你將自己置身其中的那個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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