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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我什麽時候對於關係才學得夠多,而能令它們順利進行?到底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讓我在關係中保持快樂?它們必得是經常不斷的挑戰嗎?

 

神:關於關係,你沒有什麽可學的。你只要展現你已經知道的東西。可是的確有一個方法能讓人在關係中得到快樂,那就是,以它們本該有的目的去運用關係,而非你設計好的目的。

 

關係是經常具挑戰性的;經常召喚你去創造、表現,並且經驗你自己之更高又更高的面向,你自己之更弘偉又更宏偉的視野,你自己之越來越崇高的版本。沒有什麽比在關係裡你更能即刻地、具衝擊力地,並且純凈地做到此點。事實上,沒有關係,你根本完全無法做到。

 

唯有透過你與其他人、地及事件的關係,你才能存在於宇宙裡!記住,每樣東西都不在時,你也不在。只有在相對於非你的東西時,你才是你是的東西。那就是相對世界的準則,與絕對世界—我所居之處—相反。

 

一旦你清楚地了解了這點,一旦你深切地理解了它,那時你便會直覺地祝福每一個經驗、所有人類的接觸,尤其是個人性的人際關係,因為以最高的講法而言,你視它們為建設性的。你明白它們可以被用、必須被用,正在被用(不論你想要它們如此與否)來構築你真正是誰。

 

那個構築可以是你自己有意設計的一個宏偉創作,或完全是個偶發的形狀。你可以選擇做一個人,他只是由所發生的事產生的一個結果,或他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選擇做怎樣的人及做怎樣的事的一個結果。自體(self)的創造是在後者的形式才變得有意識起來。自體在第二種經驗裡才得以實踐。

 

所以,祝福每個關係,將每個都視為特殊,並且都形成了你是誰—並且現在選擇做誰。且說,你的詢問是與浪漫類的個人人際關係有關,我了解那一點。所以讓我明確的,並且詳細的談論人類的情愛關係—這些不斷給你如此多麻煩的事!

 

當人類的愛情關係失敗(除了完全就人類的說法而言,關係永遠不會真正失敗的,它們只不過沒產生你所想要的東西),是因為人們為了錯誤的理由進入關係。

 

當然,”錯誤”是個相對的說法,意指以”正確的”—不論那是什麽—當作衡量的標準!以你們的語言來說,比較精確的說法是:”關係失敗—改變—最常發生在,當人們為了不全然有益或有助於關係的存活的理由,進入了關係的時候”。

 

大多數人進入關係時,著眼在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麽,而非他們能給出什麽。關係的目的是,決定你喜歡看到你自己的哪個部分”顯出來”,而非你可以捕獲且保留別人的哪個部分。

 

就關係—並且就整個人生—而言,只能有一個目的:去做,並且去決定你真正是誰。你說,你本來”一無是處”,直到有位特殊的人物到來,這雖是很浪漫的事,但卻不是事實。更糟糕的是,這是將不可置信的壓力加諸別人身上,令他做所有各種他本不是的東西。

 

為了不想要”令你失望”,他們非常努力的試圖做些什麽,直到他們再也做不下去了。他們不再能完成你對他們的描繪。他們不再能扮演好你派給他們的角色。於是憎恨累積起來,憤怒隨之而至。

 

最後,為了要救他們自己(以及那關係),這些”特殊的他人”(special others)開始重新要回他們真正的自己,較為按照他們真正是誰去行動。差不多就在這時,你說他們”真的變了”。

 

而現在你說你的”特殊的他人”已進入了你的人生,你覺得完整了,這是非常浪漫。然而,關係的目的並不是有一個能令你完整的人;而是有一個你可以與他分享你的完整的人。 

 

這兒就是所有人際關係的矛盾所在:你並不需要一個特定的他人,來使你完全地體驗你是誰,但是…沒有另一個人,你卻什麽也不是。這既是人類經驗之神秘與神奇,又是挫折感和喜悅之處。要想以一種有意義的方法住在這矛盾內,需要很深的了解和完全的甘願。我觀察到很少人能做得到。 

 

你們大半的人都是帶著滿懷期待、充滿性能量、一顆大為開放的心,及一個喜悅、熱忱的靈魂進入你們”關係形成”的歲月的。在大約四十歲到六十歲之間(大部分的人是更早而非更晚),你放棄了你最大的夢想,擱置了你最高的希望,而安於你最低的期望上—或根本一無所有。

 

這問題是如此基本,如此簡單,然而又如此悲劇性地被誤解:你最大的夢想,你最高的想法,及你最喜愛的希望,都是與你摯愛的別人,而非你摯愛的自己有關。你關係的試金石在於,別人多能符合你的想法,以及你覺得自己多能符合他人的想法。然而,唯一真正的試金石卻是與你能符合你自己的想法多少有關。

 

由於關係提供了人生最大的機會—的確,其唯一的機會—去創造及製作你對自己之最高觀念的經驗,所以關係是神聖的。因此當你將關係看作是去創造和製作你對他人之最高觀念的經驗時,關係便會失敗。

 

讓在關係裡的每個人都只擔心他自己—自己在作誰、做什麽和有什麽;自己在要什麽、要求什麽、給與什麽;自己在尋求、創造和經驗什麽,那麽,所有的關係都會綽綽有餘地滿足其目的—及它們的參與者!

 

讓在關係裡的人別去擔心別人,卻只擔心自己。這似乎是個奇怪的說法,因為人家曾告訴你,在最高層次的關係裡,一個人是只擔心別人。然而我告訴你的是:你的集中焦點在別人身上—你的執迷別人—才是造成關係失敗的原因。

 

別人是誰?別人在做什麽?別人有什麽?別人在說什麽?想要什麽?要求什麽?別人在想什麽?期待什麽?計劃什麽?

 

大師了解,別人是誰,在做什麽、有什麽、說什麽、需要什麽、要求什麽,根本與你無關。別人在想、期待、計劃什麽根本與你無關。唯一有關的是,在你與那些人的關係裡,你是誰

 

最有愛心的人就是”自我中心”的人。

 

尼:這是個激進的觀念…

 

神:如果你仔細地觀察,便知並非如此。如果你無法愛你的自己,你便無法愛別人。許多人犯了一個錯誤,他們經由愛別人來尋求對自己的愛。當然,他們並沒覺悟到他們在這樣做。這並非一個有意識的努力。這是在心裡進行的。心的深處。在你們所謂的潛意識裡。

 

他們想:”如果我能愛別人,他們也會愛我。然後我將是可愛的,而我能愛我。”這個的反面就是,如此多的人恨他們自己,因為他們覺得沒有別人愛他們。這是一種病—這是當人們真的害了”相思病”的時候,因為真相是,別人的確愛他們,但那根本與你無關。不管多少人公然宣稱對他們的愛,都還不夠。

 

首先,他們不相信你。他們認為你試圖想操縱他們—試圖想得到什麽東西(你怎麽可能愛他們真正的樣子?不成,一定有些錯誤。你一定想要什麽東西!那麽,你到底要什麽?)。

 

他們鎮日無所事事,只試著理解怎麽有人可能真的愛他們。由於他們不相信你,乃開始從事一些活動,好讓你去證實它。你必須證明你愛他們。而要做到此點,他們可能要你開始改變你的行為。

 

其次,如果他們終於得到一個結論:他們能相信你愛他們了,他們又立刻開始擔心,他們能保有你的愛多久?所以,為了要抓住你的愛,他們開始改變他們的行為。

 

如此,兩個人都在關係中喪失了自己。他們進入這關係,希望找到他們自己,卻反而喪失了自己。這種配對所導致大半的怨懟,就是在關係中喪失了自己這件事。

 

兩個人在一種合夥關係中結合,希望全體比部分之總合要來得大,卻發現反而更差。他們覺得比當他們是單身時還要差。能力更差,更不能幹,更不興奮,更沒吸引力,更少喜悅,更少滿足。這是由於他們真的是較差了。因為他們放棄了他們大半的本來面目,以便生存—並且停留—在他們的關係中。關係從來不該是這個樣子的。然而,比你所能知道的多得多的人,都是如此在體驗它的。

 

尼:為什麽?為什麽呢?

 

神:那是因為人們已喪失了(如果他們真的曾保有過)與關係中的自己的聯繫。當你再也看不到彼此為神聖旅程上的神聖靈魂時,你就無法看見在所有關係背後之理由和目的。

 

為了進化的目的,靈魂才進入身體,而身體進入生命。你正在進化,你正在變。而你正在用你與每樣東西的關係,來決定你在變為什麽。

 

這是你到這兒來做的事。這是創造自己、認識自己的喜悅。有意識地變為你希望成為什麽的喜悅。這就是有”自我意識”的意思。

 

你將自己帶到了相對性世界,以便你可以有認識且體驗你真的是誰的工具。你是誰就是在與所有其他一切的關係中,你創造自己成為什麽。

 

在這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你的個人關係。因此你的個人關係是個神聖的領域。它們實際上與他人毫無關係,然而,由於它們涉及了別人,所以它們與他人甚有關係。

 

這就是神聖的二元性。這就是封閉的圓。所以,若說”自我中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認識神”,這並不是很激進的觀念。在你的人生中,去認識你自己的最高部分,並且停留在那中心,可能並不是一個很壞的目標哦!

 

所以,你的第一個關係必然是與你自己的關係。你必須先學會尊重、珍惜,並且愛你自己。在你能視別人為有價值的人之前,你首先必須視你自己為有價值的。在你能視別人為有福的之前,你首先必須視你自己為有福的。在你能承認別人的神聖性之前,你首先必須認識你自己為神聖的。

 

如果你將車放在馬的前方—如大半的宗教叫你做的—並且在承認你自己為神聖的之前,承認別人為神聖的,有一天你會心懷憎恨。如果有一件事是你們沒有一個人能忍受的,那就是有人比你要神聖。然而,你們的宗教卻強迫你們稱別人比你們神聖。因此你們會照做一陣子,然後將他們釘在十字架上。

 

你們曾(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釘死了所有我派給你們的老師,不只是一位而已。而你們如此做,並非因為他們比你神聖,卻是因為你們將他們看成是那樣。

 

這些老師們全都帶來同樣的訊息:並非”我比你神聖”,卻是”你與我一樣神聖”。這是你們尚未能聽見的訊息;這是你們尚未能接受的真理。而那就是你們為何永遠無法真正的、單純的愛上別人的原因。因為你從未真正的、單純的愛上你自己。

 

因此我告訴你:現在並且永遠以你自己為中心。在任何一刻好好看看你是什麽、做什麽、有什麽,而非別人怎麽樣。你的救贖並不能在別人的行為中找到,只能在你的反應中找到

 

尼:雖然我心中明白,但不知怎的,這聽起來卻像是,我們不該在意在關係中別人對我們做了什麽。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只要我們保持平衡,保持住我們自己如如不動,以及所有那些美德,便沒有東西能觸及我們。但其他人的確觸及了我們。他們的行為的確傷害了我們。而當傷害進入了關係時,我卻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我能對自己說:”站開一些;使它沒有意義。”好像不錯,但知易行難啊!在關係裡,我的確曾被別人的言語和行為傷害過。

 

神:會有那麽一天,你不再受傷。在那一天,你會了悟—並且實現—關係的真正意義;它們的真正理由。

由於你已忘記此點,所以你以那種方式反應。但那也沒關係,那是成長過程的一部分。那是進化的一部分。

 

在關係裡,你從事的是靈魂的工作,然而那是一個主要的了解,一個主要的憶起。你仍然必須在你的那個層面努力—了解的層面、願意的層面、憶起的層面,直到你憶起此點,並且也憶起了如何利用關係為創造自己的一項工具。

 

因此,當你對別人的所是、所說或所為感到痛苦或傷痛時,你可以這麽做。首先是對你自己及別人誠實的承認你到底感覺如何。你們很多人怕這樣做,因為你認為那會令你”不好意思”。

 

在你內心深處的某個地方,你了解,你”那樣感覺”很可能是可笑的,很可能你是太小氣了。不是的,你是”比那大量多了”。但你卻沒辦法。你仍然那樣感覺。

 

只有一件事你可以做。你必須尊重你的感受。因為尊重你的感受意味著尊重你自己。而且你必須愛你的鄰人如你愛自己一樣。如果你無法尊重你自己內心的感受,你又如何能期待去了解和尊重別人的感受呢?

 

在與別人的互動過程裡,第一個問題是:現在我是誰,還有,與那個相關的,我想要作誰?往往你不記得你是誰,並且不知道你想作誰,直到你嘗試了好幾種作人的方式。那就是為什麽尊重你最真實的感受是如此的重要。

 

如果你的第一個感覺是負面的感覺,有那感覺往往就足以讓你遠離它了。因為當你有那憤怒、有那不悅、有那厭惡、有那怒氣、爽快承認想”傷害回去”的感覺時,你才能放掉這些第一次的感覺為”非你想要作的人”。

 

大師則是都已經歷過這類經驗,而能事先預知她最終的選擇是什麽的人。她並不需要”試試”任何事。她以前穿過這些衣服,知道它們並不合身;它們不是”她”。而既然一位大師的一生都致力於不斷地實現她所知的她自己,她就再也不會懷抱這種不合適的感覺。

 

那就是為什麽大師面臨其他人可能會稱為災難的事情時,能面不改色的原因。大師祝福災難,因為大師明白,自己的成長來自災禍(及所有經驗)的種子。而大師的第二個人生目的永遠是成長。因為一旦一個人已經完全的自我實現了,便再也沒別的事可做,除了更多的自我實現之外。

 

在這個階段,一個人由靈魂的工作轉移到神的工作(God work),因為這正是我在做的事!為了這個討論的目的,我會假定,你仍然在努力於靈魂的工作。你仍在尋求實現—使成“真實”—你真正是誰。生命(我)會給你豐富的機會去創造那個(記住,人生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人生是個創造的過程)。

 

你可以一而再地創造你是誰。的確,你每一天都在做。不過,照事情的現狀來看,你並不總是發現同樣的答案。在雷同的外在經驗之下,第一天你的反應可能是選擇要有耐心、有愛心和仁慈。第二天你可能選擇要憤怒、脾氣壞而悲傷。

 

大師則是永遠得出同樣答案的那個人—而那答案永遠是最高的選擇。在這一點上,大師是隨時隨地可預測的。相反的,學生則是完全的不可預測。在成為大師的道路上,只藉由在對任何情況的反應上,一個人是多麽可預測的做出最高的選擇,便可知他做得怎麽樣了。

 

當然,這打開了一個問題:什麽選擇才是最高的選擇?

 

這是有史以來,一直環繞著人類哲學和神學的一個問題。如果這個問題真的令你關注,你已經在作大師的路上了。因為事實上,大多數人仍然繼續完全關注於另一個問題上。不是什麽才是最高的選擇,卻是什麽才是最有利的選擇?或我如何能損失得最少?

 

當你由減低損失或最大利益的觀點來過生活時,人生真正的利益就喪失了。機會就失去了。因為這樣的人生是在恐懼中度過的,而那種人生是關於你的一個謊言。

 

因為你並非恐懼,你是愛。並不需要保護的愛,無法失去的愛。然而,如果你繼續回答第二個問題而非第一個問題的話,你就永遠不會在你的經驗裡明白此點。因為只有一個患得患失的人,才會問第二個問題。而只有一個以不同方式看人生的人,會看他自己為一個較高的存在;他了解贏或輸並非那試金石,只有去愛或沒能去愛才是,只有這樣的人才問第一個問題。

 

問第二個問題的人說:”我是我的身體。”問第一個問題的人說:”我是我的靈魂。”

 

現在,讓所有有耳能聽的人注意聽吧!因為,我要告訴你們:在所有的人際的關係裡,在重要關頭時,只有一個問題:現在愛會做什麽?

 

沒有其他中肯的問題,沒有其他有意義的問題,沒有其他問題於你的靈魂有任何重要性。現在我們到達了一個非常微妙的詮釋之點,因為”由愛出發的行為”這個原則一直廣為人所誤解,而就是這個誤解,導致了人生的憎恨和憤怒,而那又轉而招致如此多的人偏離了正道。

 

多少世紀以來,你們都被教以由愛出發的行為,是出自會帶給別人最高善的不論哪種作人、做事和擁有的選擇。然而,我卻告訴你這個:最高的選擇是帶給你最高善的選擇。

 

就像所有深奧的靈性真理一樣,這個聲明令它自己面對了即刻的錯誤詮釋。一旦一個人決定了他能為他自己做的最高”善”是什麽的時候,這奧秘就澄清了一些。而當絕對的最高選擇被執行了時,奧秘就化解了,圓圈也完成了,而對於你的最高善,變成了對於別人而言的最高善。

 

也許要花幾輩子,甚至更多輩子去實行它,你才能理解這點,因為這項真理繞著一個甚至更大的真理:你為你自己做了什麽,你便是為別人做了什麽。你為別人做了什麽,你就是為自己做了什麽。這是因為,你和別人是一體的。而這是因為…除了你之外,並沒有別人。

 

所有曾活在你們星球上的大師們都教過這一點(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然而對大多數人而言,這仍然還只是個玄秘的真理,而很少實際的去應用。但事實上,這是自古以來最實際可行的”玄秘的”真理。

 

在關係中,記住這個真理是重要的,因為,沒有它的話,關係會是非常困難的。現在讓我們暫且由這智慧之純粹靈性的、玄秘的面向站開,回到實際的應用上。

 

在舊的理解之下,人們—善意的,並且許多是非常有宗教情操的—往往在他們的關係中,為對方做了他們認為會是最好的事,但令人悲傷的是,在許多例子裡(在大多數的例子裡),它所造成的卻只是被對方持續的虐待,關係持續的運作不良。

 

最後,那些試著對對方”做該做的事”—很快地原諒人、表示同情、繼續地忽略某些問題和行為—的人,會變得滿懷怨恨、憤怒和不信任,甚至對神也如此。因為,一位公正的神怎麽可能要求這種無窮盡的受苦、沒有歡喜,只有犧牲?即使以愛之名?

 

但事實上,神並沒有。神只叫你將自己包括在你所愛的裡面。神甚至還更進一步,建議你將自己放在第一位。可我也完全明白你們有的人將稱此為褻瀆,因此會說這並不是我的話;有的人甚至會做出更糟的事:就是接受它為我的話,但去誤解或曲解它,以適合你們自己的目的;去合理化那些不敬神的行為。

 

我告訴你—將你自己放在第一位,在最高的說法上,絕不會導致一個不敬神的行為。所以,如果你在做對你最好的事,結果卻發現做的是一個不敬神的行為的話,你的迷惑不應該在,是否你將自己放在第一位,卻反而應該在,是否你誤解了什麽才是對你最好的。

 

當然,決定什麽才是對你最好的,你需要先決定你試圖去做的是什麽。這是許多人忽視的一個重要步驟。你”想做”什麽?你在人生中的目的是什麽?若沒有回答這些問題,在任何既定的情況裡,什麽才是”最好”的問題,將一直是個不可解之謎。

 

實際地說—再次的,別管玄秘的一面—在你被虐待的情形裡,如果你注意什麽對你是最好的,至少你會制止那虐待,而那於你以及你的施虐者都是好的。因為當他的虐待被允許繼續時,甚至一個施虐者也受虐了。

 

這對施虐者並無治癒作用,反而有損害。因為,如果施虐者發現他的暴行是可被接受的,他學到了什麽?然而如果施虐者發現別人不再接受他的暴行,他又被容許發現了什麽?

 

所以,以愛待人並不必然表示是允許他人能隨心所欲的去做。做父母的很快就從孩子身上學到了這些。成人們卻沒有這麽快學到該如此對待其他的成人,國對國也一樣。

 

然而,除了不可容許暴君猖狂,還必須制止其暴政。為了對自己的愛,以及對暴君的愛,你都該如此做。這是對你的問題:”如果愛是所有存在的一切,人如何還能合理化戰爭?”的答覆。

 

有時候,人必須上戰場以做出關於人真正是誰的聲明:痛恨戰爭的人最偉大的聲明。有時候,你可能必須放棄你之是誰以便做你是誰。相信曾有些大師們教過你:直到你願意完全放棄一切,你才能擁有一切。

 

故此,為了要”擁有”你自己是一個和平的人,有時你可能必須要放棄自己絕不上戰場的觀念。歷史曾要求過人做出這種決定。

 

在最個別和最個人的關係裡也是一樣的。生命可能不只一次要你藉由演出你本不是的一面,來證明你是誰。這對活了相當歲數的人應該不難理解,雖然對理想主義的青年人來說,它可能根本就是矛盾。在較成熟的反思裡,它則更像是神聖的二分法。

 

這並不意味著,在人際關係裡,如果你受到傷害,你就必須”傷害回去”(在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也不是那個意思)。它只不過意味著,容許別人繼續引起傷害,也許並不是最具愛心的作法—不論是為你自己或為別人。

 

這該平息了某些和平分子的理論,說最高的愛是要求你對認為惡的東西不要有強力的反應。在這兒,討論又再一次地轉到玄秘上去了,因為對這個聲明的嚴肅探討,無法忽視”惡”這個字眼,以及它所引致的價值判斷。事實上,沒有邪惡的東西,只有客觀的現象和經驗。然而你在人生中的目的本身,就要求你由越來越多的、無止盡的現象裡,選擇稀少的你稱之為惡的東西。因為除非你做此選擇,否則你無法稱自己或任何其他東西為善的—故此也無法認識或創造你自己。

 

藉著你稱為惡的東西,以及你稱為善的東西,你定義自己。所以最大的惡乃是,聲稱根本沒有任何東西是惡的。此生你存在於相對的世界裡,在那兒,一件東西只能倚仗它與別的東西之關係而存在。這是一種同時是作用和目的關係:提供一個你在其內可找到自己、定義自己,並且繼續不斷的重新創造你是誰的經驗領域。

 

選擇如神一般並不意味著你要選擇做一個殉道者。顯然也不意味著你需選擇做一個受害者。在你成為大師的路途上—當所有傷心、損害和損失的可能性都被消除了之後—能承認心傷、損害和損失為你經驗的一部分,並且決定,與之相關之下的你是誰,是很不錯的事。

 

是的,別人的所想、所說或所做的事情,有時候是會傷害你—直到它們不再傷害你為止。而令你由此到彼最快捷的辦法就是完全的誠實—要願意去肯定、承認,並且宣告你對一件事精確的感受。說出你心中的真實—仁慈的,卻完全而完整的。照你的真實過活,溫和的,卻全然且前後一致的。當你的經驗帶給你新的清明時,就會輕鬆而快速的改變你的真實。

 

當你在一個關係裡受傷時,沒有一個正常的人,尤其是神,會告訴你”離開它,因為它毫無意義”。如果你現在在傷心,這沒有意義,因為為時已晚。你當前的任務應該是決定它的意義何在—並且展示那意義。因為在如此做時,你就在選擇並且變成了你尋求要做的那個人。

 

尼:所以,我不必是長期受苦的妻子,或被藐視的丈夫,或我的關係中的受害者,為的是致使它們成為神聖的,或使我在神的眼中是可愛的囉?

 

神:天哪!當然不必!

 

尼:並且我也不必再忍受別人對我的尊嚴的打擊、對我的自尊的攻擊、對我心靈的損傷,或對我的心的傷害,以使我可以說,在神和人的眼中,我在一個關係裡已”盡了我的心”,”盡了我的責任”或”盡了我的義務”。

 

神:一分鐘都不必。

 

尼:那麽,神啊,請告訴我—在關係裡,我該給與什麽允諾?我該遵守什麽協定?關係帶有什麽義務?我該追尋什麽指導原則?

 

神:答案是你聽不見的答案—因為它不給你任何的指導方針,並且在你答應每一個協定時,便令協定失效了。答案是:你沒有義務。在關係裡或在所有的人生裡,都沒有義務。

 

尼:沒有義務?

 

神:沒有義務。沒有任何限制或局限,也沒有任何指導原則或規則。你也不受制於任何環境或情況,不被任何法規或律法所限制。你既不為任何觸犯受罰,也沒有犯法的能力—因為在神的眼中,沒有什麽”觸犯”他的事。

 

 

與神對話 I (Conversations with God I)

作者:Neale Donald Walsch

譯者:李繼宏

影片: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YKrGyXkzyM0/

線上閱讀1: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0f5bf50100bax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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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提醒:閱讀訊息時請保持身心靈的平靜與開放,並善用自己的直覺與內在智慧,感知有正面幫助的訊息,提取它們,並放下沒有共鳴的部分,無須執著、擔憂、恐懼;保持心態的正面與開放,樂觀迎接新的可能,一種接近真善美的可能。

 

感謝一切~NAM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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