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八個幻覺:有條件的存在

 

為了要讓定罪存在,對於愛,你們必然有些地方無法了解。但這是你們的結論,所以你們發明了“有條件”做為生命的一個特性,以解決這結論呈現的兩難之局。

 

在人生中的每件事都必須有條件。這不就不證自明了嗎?你們中有些思想家問道:你們不是了解第二個幻覺嗎?人生的結局是不一定的。失敗是存在的。那意味著,你可能無法贏得神的垂愛。因為神的愛是有條件的。你必須符合“必備資格”,如果你無法滿足“必備資格”,你將被分離。這不是第三個幻覺教你的嗎?

 

你們的文化故事非常令人信服。在我和你的通訊中,我一直是藉由西方的文化故事來談,因為那是這個通訊開始於其中的文化。但東方的文化以及人類形形色色不同的文​​化和傳統,也通通有它們的故事,且大半都建立在全部或部分的十個幻覺上。

 

我說得很清楚,幻覺不止十個。你們每天都造出上百個。你們的每個文化創造出它自己的,但它們多多少少全都建立在同樣的錯誤觀念上。這一點,藉由它們全都創造出同樣的結果這個事實而得以證實。

 

在你們星球上的生命,常是充滿了貪婪、暴力、殺戮,以及幾乎遍及世界的有條件的愛的經驗。不論你們是如何形成對上帝的概念的,你們從認為他的愛是有條件中學會了有條件的愛。或者是,如果你不相信有一位無上的神,卻相信“生命本身”,那麼你所理解的“生命”就是,在有條件的脈絡內表達它自己的一個過程:也即是說,一個條件依賴另一個條件。你們有些人會稱這為因果。

 

然而,“第一因”又怎麼說呢?那是你們全都未能回答的問題。縱使你們最偉大的科學家也都無法解開這個謎。縱使你們最偉大的哲學家也都不能解答這個難題。

 

誰創造出那造物主的?

 

如果你們想出一個因與果的宇宙,很好—但是誰生出了第一因的?這是你們教師跌倒的地方,這是你們的道途中止的地方,這是你們停在理解邊緣的地方。現在,我們就將要飛越那邊緣。在宇宙裡沒有​​條件。 如是”就是“如是”,並沒有它不存在的條件。你們了解嗎?

 

“如是”不可能不是。在任何條件下,它都不可能不是。這就是生命是永恆的原因。因為生命就是如是,而如是永不可能不是。

 

生命永遠會是,就是,將是,永生永世。神也是一樣,因為神就是生命之所是。愛也是一樣,因為愛就是神之所是。所以,愛不知有條件。愛單純就是。愛不可能不“是”,而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能令它消失。在以上的句子裡,你可以用“生命”或“神”來代換“愛”這個字,同樣都是真的。

 

有條件的愛是修辭學上的矛盾修飾法。你懂了嗎?你了解了嗎?兩者是彼此排斥的。在同時同地,“有條件”的經驗和“愛”的經驗無法並存。

 

你們認為它們可以並存的想法,就是正在毀滅你們的東西。你們的文明選擇了在一個非常高的層面經驗第八個幻覺。結果是,你們的文明本身面臨了滅絕的威脅。

 

但你們並沒有受到滅絕的威脅。你們不可能。因為你們即生命本身。然而在此刻你們表現生命的形式—你們創造出來,及尚未存在的文明—並非不可改變的。是“你們是什麼”的神奇,讓你們能隨時隨心改變形式。真的,你們一直都在這樣做。

 

可是,如果你很喜歡你現在在其中體驗自己的形式,又為什麼要去改變它呢?那就是人類要面對的問題。你們曾住在樂園裡。肉體生命的每一個可能的喜悅,你都可得。你們真的是在伊甸園中。你們那部分的文化故事是真的。

 

然而,你們並沒有與我分離,而且永遠不必。你們可以體驗這樂園要多久有多久。當然,你們也可以即刻毀滅它。你們要選擇哪一個?你們快要選擇後者了。那是你的選擇嗎?那是你有意識的決定嗎?要非常小心地看這問題。很多東西都依靠著你的答案哦!

 

儘管在宇宙裡欠缺真正的“條件”,你們卻堅決相信有條件的存在。顯然它存在於神的王國裡。你們每一種宗教都那樣教你,所以它必然是存在於整個宇宙裡。

 

你們認為它是生命的一個事實。所以,你們曾花了生生世世去試圖想出,如果你並沒有滿足“必備資格”,那什麼條件能容你創造你所渴望的人生以及來生。如果你滿足了“必備資格”,問題便不存在。但萬一你沒有呢?

 

這個追尋將你導入了一個死胡同,因為並沒有條件。你只要選擇它,你便可以有你渴望的人生,和你想像的任何來生。你不相信這個,你說,這方程式不可能那麼簡單。不、不…你必須滿足“必備資格”!

 

你不知道你自己是有創造力的生靈。你也不知道“我”是如此。你想像我不知怎地,可能會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希望我所有的孩子都回到家裡)—​​那意味著我必然根本不是一個真正有創造力的存在,卻是個很依賴別人的存在。如果我真的有創造力,我就應該能創造任何我選擇的東西。但我好像必須依賴某些條件,才能有我所想要的。

 

人類想不出為了讓自己回家,回到神的身邊,他們可能得滿足什麼必備資格。所以他們盡力而為……盡力假造出一些東西,而這些又藉由你們所謂的宗教解釋出來。

 

宗教不僅能解釋那些“必備資格”,並且還能解釋如果一個人沒有滿足“必備資格”,那他怎麼樣才能重獲神的愛。因此,寬恕和救贖的觀念才誕生出來。它們是愛的條件。神說:“我愛你,如果…”。這即那些“如果”。

 

如果人類曾客觀地看事情,那麼每個宗教對寬鬆和救贖的解釋都不同這個事實,就可能已證明它們全是假造出來的。但是,“客觀”並非人類已證明是他們所特別具有的一種能力。甚至今日,許多人仍然沒有這項能力。

 

你們一直在宣稱,你們並沒有假造任何東西。你們說,你們回到神身邊的條件是我制定的。如果有好幾百種不同的宗教,指向好幾千種不同的條件,那並非由於我給過混雜不清的訊息,而只是由於人類沒弄對。

 

當然,“你”是弄對了。只不過是那些其他宗教裡的其他人沒搞對。要解決這一點有許多方法。你可以不管他們。你也可以試著讓他們皈依。你甚至可以決定消滅他們就行。

 

你們族類曾試過所有這些方法。而你們有權利那樣做,不是嗎?你們有責任那樣做,不是嗎?這難道不是神的工作嗎?你們難道沒被召喚去說服別人皈依你的宗教,以便他們也能明白什麼是對的嗎?而當別人無法被說服時,你們的殺伐和你們的“種族清洗“難道不也是合理的嗎?難道沒有一些東西、一些未明文的“東西”,給了你們這權利嗎?

 

這些是人類開始問的問題。

 

很顯然的,在第八個幻覺裡有瑕疵。這顯示出“有條件”的想法本來就是錯的,但在某個非常深的層面,人們知道他們不能放棄那幻覺,不然,某個非常重要的東西便會終止。

 

再次的,他們是對的。但再次的,他們犯了一個錯誤。他們沒有把幻覺視為幻覺,並且以它們應有的目的去利用它,反而,他們以為必須去修正那瑕疵。就是為了修正第八個幻覺裡的瑕疵,才創造了第九個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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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合一 Communion with God
作者:尼爾.唐納.沃許
譯者:王季慶
來源:http://www.shuimo.com/god5/God5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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