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認為,『自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說自己想說的話。這種說法,是一種意識層次上比較基本的說法。並不是不正確,只是使用的對象與時機不同於我們這裏所要討論的。
我們所說的『真正的自由』,是心靈成長過程裏最困難的事。即使你靜坐冥想時已經有過無數次『悟到真理』與『獲得解放』的感覺,你或許在現實生活裏與他人的應對關系,仍然無法獲得真正的解放。
我們所說的『真正的自由』,是能夠觀察到我們思想裏創造不愉快感的,根深蒂固的信念,思考模式,習慣性的反應等等,然後讓自己有機會從這些負面的慣性裏獲得真正的自由。
我們所能領悟的,與我們所能夠身體力行的,永遠會有一個距離。這個距離的大小,是要靠我們在生活中以禪修的態度慢慢地拉近。生活禪,指的就是在我們的生活裏,無時無刻的觀察,領悟,修改我們的信念及思考方式,並且慢慢地在我們的生命裏,具體化地執行。
在生活禪的過程,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放下我們對於『結果』的執著。否則在生活禪的過程,在尚未達到你所要的結果時,你對自己的態度會一直有一種『持續性的不滿』。
在禪的過程,細細地品味每一個轉換的時刻。不時回頭看看,這一系列的轉換,是多麼優美的變化,像是雨後的山嵐,日出的雄偉,或是夕陽的色彩。
登山,我們如果只聚焦於達到山頂那一秒鐘的樂趣,登上下山的過程就變成了冗長的無聊。如果我們學習到了如何享受每一刻過程的優美,那麼即使沒有達到山頂,你也無所遺憾。
禪,我們如果只聚焦於『我們所認為我們應該如何領悟』的結果,那麼所有信念轉化與將其轉化在生命中具體化的過程,就可能變成了冗長無趣的不耐煩。
生命的現象,無論是樂趣或沉悶,都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來的。逃避或改變讓我們不愉快的人事物,不是長久的解決辦法。因為外在的不愉悅,只是反射我們內在的信念或對人事物的認知的角度偏差。當我們能夠調整我們的對人事物的認知與信念,達到了愛與感謝的角度,我們的生命就會充滿了色彩。
轉自:http://sunshiningmind.blogspot.tw/2011/11/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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