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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謝謝你。謝謝你對我的召喚和給我的挑戰。謝謝你將這目標放在我面前。謝謝你始終引導我走向你知道我真正想要走的方向。這就是我為什麼走向你。這就是為什麼我這麼喜愛和祝福這些對話。因為是在與你的對話中,我發現了我內在的神性,並開始看到所有人的神性。

 

神:我至珍至愛的,諸天都因你這樣說而欣歡雀躍了。這正是我走向你的原因;凡是呼喚我的,我都將走向他。正如我現在已走向那些閱讀這書的人。因為這份談話絕不只是為了你一人。是為了全世界百萬千萬的人。是在每個人需要它的時候放在他的手上,有時候竟出以那般奇妙的方式。它帶給他們自己曾經呼求的智慧,並且在他們的一生中正是適合的此刻。

 

這就是這裡所發生的奇跡:你們每個人都是因你們自己製造出這個結果。這本書雖然「看起來似乎」是別人給予你們、帶你們來參與這談話,將這對談為你們敞開的,然而,這其實是你們自己把自己帶到這裡來的。

 

現在,就讓我們一同再來探索你心中仍存有的問題吧。

 

尼:那麼,可否請你再談談死後的生活?你之前說到死後靈魂會遇見的情況,我實在很想能知道多少就知道多少。

 

神:那我們就說到你的渴望滿足為止。

 

我剛剛說過,所發生的事是你想要發生的事。這是真話。你創造你的實相,不僅你跟肉體同在時如此,當你脫離肉體時仍是如此。

 

一開始你可能不明白這一點,因此你可能不是有意識的創造你的實相。因而你的經驗就會由你未控制的意念所創造,或由集體意識所創造。

 

你未受控制的意念強於集體意識多少,你就以多少程度實際經驗它們。集體意識被你接受、吸收和內化多少,你就以多少程度實際經驗它。

 

這和你在現在的生活中創造你稱為現實的情況沒有什麼不同。

 

在你的人生中,你永遠面臨三種選擇:

 

1.你可以任許你不加控制的意念來創造當下。

2.你可以任許你創造性的意識來創造當下。

3.你可以任許集體意識來創造當下。

 

但反諷的是:

 

在你現世的生活中,你發現要從你個人的覺察去有意識的創造相當難;甚至你往往會假定你個人的領會是錯的—即使你明明看得清楚周圍的種種—因此,你會向集體意識投降,而不論它合不合你用。

 

在你們稱為「來生」的最初片刻,不管你把週遭看得如何清楚(這些是你可能難以置信的),你卻會發現難以向集體意識投降;你會傾向於堅持你自己的領會,而不管它們合不合你用。

 

我要告訴你:當你被較低的意識環繞時,堅持自己的領會對你的好處比較多,但當你被較高的意識環繞時,向它投降則會對你的好處比較多。

 

因此,去尋找更高意識的人為伴是聰明之舉。這樣的伴侶對你的重要性是不會言過其實的。

 

在你們所謂的來世,關於這方面就無需擔憂,因為你們會立即並自動被高意識存在體—並被高意識本身—所環繞。

 

不過,你們仍舊可能並不知道這樣被愛所包圍;你們可能並不是馬上就能意會過來。因此,你們會覺得有些事情是「發生」在你們身上;你們是一時的運氣光臨著。事實上,你們死時的意識是什麼,你們就經驗到什麼。

 

你們有些人對死有所料想,只是並不自知,你們終其一生對於死後是什麼樣子都會有想法,而在死時,這些想法就會呈現,你們會突然覺察(realize)你們原來想的是真的,你們使之成真(make real)。正像你們在活著時一樣,你們最強烈的意念、你們最熱烈執著的意念佔了優勢。

 

尼:那麼,人就可能下地獄了。如果有人終其一生都相信地獄絕對是存在的,而神會審判「生者與死者」,他會分開「麥子與穀殼」,分開「山羊與綿羊」,相信一生既然做了那麼多冒犯神的事,則他們就一定會下地獄—那他們就一定會在地獄的永遠之火中焚燒了!他們要怎麼才能逃得出來?你在這三部曲中曾一再明言地獄不存在,然而你又說我們創造我們的實相。那麼,相信地獄之火和永罰的人,就可能,而且真的會遇到永罰和地獄之火了。

 

神:在最終的實相中,除了那本是的外,什麼都不存在。你說,你可能創造出你所選擇的任何次實相(subreality)來,這是沒錯的—包括你可以經驗到所形容的地獄之火。在這整個三部曲中,我從沒有說過你們不會經歷到地獄;我說的是:地獄不存在。你們所經歷的大部分事物都是不存在的,然而你們仍在經歷它們。

 

尼:真令人難以置信。我的一個朋友,柏奈特‧拜恩(Barnet Bain)拍攝了一部關於這種論說的電影。我的意思是,完全跟這種說法相同。我現在寫這段話的時候是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我把這段話插入兩年前所記錄下來的談話間,這是我以前從沒有做過的。但在我把這本書的最後清樣送到出版社之前,我最後一次重讀稿本,卻發現羅賓‧威廉斯(Robin Williams)剛剛才主演完的一部電影,內容和我們此處說的完全一樣。電影名叫「美夢成真」(What Dreams May Come),跟你這裡說的相同得嚇人。

 

神:那電影我很清楚。

 

尼:你清楚?神也去看電影?

 

神:神拍電影。

 

尼:哇!

 

神:沒錯。你沒看過「哦,神啊!」(Oh,God)這部電影嗎?

 

尼:當然看過,可是…

 

神:怎麼?你認為神祇會寫書?

 

尼:那麼,羅賓‧威廉斯的那部電影就是真的了?我是說,真的就是那樣嗎?

 

神:不是。沒有任何電影、書或人,對神的任何解釋是真正真的。

 

尼:連《聖經》也不是?《聖經》不是真正真的?

 

神:不是。我想這一點你是知道的。

 

尼:好吧。那這本書又怎麼樣呢?這本書總真正是真的了吧!

 

神:不是。我很不願意對你這樣說,但我還是要說:這書是透過你的個人過濾器而出現的。我承認,你的過濾器的網眼是很精緻的。你已成為非常好的過濾器。但你仍只是過濾器。

 

尼:這我知道。我只是想要在這裡再說明一次;因為有些人會把這樣的書或如「美夢成真」這樣的電影當作是真的。我希望讓他們不要如此。

 

神:這部電影的編劇與製片者透過不算完美的過濾器呈現出巨大的真理。他們所要呈現的,是死後你所經歷的正是你預期與選擇你會經歷的。他們把這一點做了很有效的說明。

 

好了,現在我們可以回到原先的話題了嗎?

 

尼:可是,我想知道的就是我看這部電影時所想知道的。如果沒有地獄,可是我卻經歷到地獄,則到底有什麼鬼不同呢?

 

神:只要你還留在你所創造的實相中,就沒有任何不同。然而你不可能永遠創造這樣的實相。你們有些人經歷它的時間不會超過你們所謂的十億分之一秒。因此,即使在你們個人的想像領域中,你們也不可能經歷到悲傷痛苦之地。

 

尼:假如我終生都相信這麼一個地方,又相信我做過使我應去這種地方的事,則是什麼可以使我不致永遠創造這樣一個地方呢?

 

神:你的知識與領會。

 

在此生,你的下一刻是由你對前一刻的新領會而創造,同樣,在你們所謂的來生中,你們從對早先的一刻之所知與領會中創造新的一刻。

 

有一件事你們會十分快速知道與領會的是〔編註:這裡的邏輯不太通順,似乎應該為「有一件你們會十分快速知道與領會的事是」或者「有一件事是你們會十分快速知道與領會的,那就是」〕,你們一直都在任意選取你們想去經驗的事情。這是因為在來生中,結果是立即出現的,你們不會看不出意念與其所創造出的經驗之間的關係。

 

你們會明白,是你們自己在創造你們自己的實相。

 

尼: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某些人的(死後)經驗是快樂的,而某些人的則是嚇人的;為什麼某些人的經驗是深刻的,而另一些人的又幾乎是子虛烏有的。也解釋了為什麼有關死後片刻的故事是那麼不同。

 

有些人從瀕死經驗中回來,充滿了和平與愛,從此以後就不再恐懼死亡,而有些人則全身發抖的回來,認為自己遇到了黑暗與邪惡的力量。

 

神:靈魂會回應並再創造人心最有力的提示或暗示,將它在經驗中製造出來。

 

有些靈魂會有一段時間留在這經驗中,使這經驗變得非常真實—就像靈魂還在肉體內時的情況一樣,儘管它此時的經驗也同樣不真,不恆久。有些靈魂則調整得很快,看出經驗從何而來,而開始新的意念,立即走入了新的經驗。

 

尼:你是說,來世的事物並沒有一個特定的樣態?在我們自己的心以外,永恆的實相或真理並不存在?在我們死後,在我們走入另一個實相中時,我們仍舊是在繼續製造神話、傳說和假裝的經驗?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從這束縛中解脫?我們什麼時候才得以認知真理?

 

神:當你們選擇它的時候。這就是羅賓‧威廉斯那部電影的重點。這也是這裡所說的重點。當一個人的唯一渴望就是認知「一切萬有」之永恆真理,就是領會那最偉大的奧秘,就是要經驗最壯麗的實相,他就能得到他所要的。

 

沒錯,有一個大真理在;有一個終極的實相在。但不管實相是什麼,你總是得到你所選擇的—¬正是因為實相就是「你是一個神聖的造物」,神奇的創造你的實相,並去經驗它。

 

然而,如果你選擇不再創造你自己個體的實相,而開始領會和經歷更大的、合一的實相,則你立刻就有機會這樣做。

 

那些「死」的時候做此選擇、有此渴望、有此意願與認知的人,就立刻進入合一的體驗中。其他的人則只有在他們自己有此渴望時才有此體驗。

 

當靈魂仍跟肉體一同時,情況也正是如此。

 

這全然在你的渴望、你的選擇、你的創造,在你對那不可創造之事的創造;也就是,在於你對那業已創造出來的事物之體驗。

 

這就是創造了的創造者(The Created Creator)。不動的動者(The Unmoved Mover)。是始是終,是前是後,是事物的現在—過去— 一向的面貌,你們稱之為的神。

 

我不會遺棄你們,然而我也不會將我的本我強加在你們身上。我從未這樣做過,也永不會這樣做。任何時候你們想要,都可回歸於我。現在,當你們與肉體同在時如此,將來離開肉體時也一樣。任何時候當你們願意,你們都可回歸於我,並體驗失去個體本我的經驗。你們也可以在任何你們選擇的時候,重新創造你們個體本我的經驗。

 

你們可以如自己的意願體驗「一切萬有」的任何層次,至小的,或至大的。你們可以體驗小宇宙,也可以體驗大宇宙。

 

尼:我可以體驗粒子或岩石。

 

神:沒錯。說得好。你瞭解了。

 

當你跟人體同住,你所經驗的是較小的一部分,而不是整體;也就是說,小宇宙的一部分(但不是小宇宙的最小部分)。當你離開肉體(即某些人所稱為的「精神世界」「靈界」),你的視角便躍進般的擴大。你會突然似乎知道了樣樣東西,能夠成為樣樣東西。你對事物會有一種宏觀,允許你懂得你目前不能懂得的事物。

 

那時你能懂得的事物之一,是仍有更大的宏觀宇宙。也就是說,你會突然明白,「一切萬有」比你那時所經驗的還要更大。這使你立刻充滿了敬畏與期待,驚奇與興奮,喜悅與歡躍,因為那時你就知道並瞭解我所知道和瞭解的:遊戲永遠不會結束。

 

尼:我能到達真正智慧的地步嗎?

 

神:在你「死」後,你可以選擇讓你所曾提出的任何問題都得到答案—並接受你從未夢想過的問題。你可以選擇跟「一切萬有」合一。你會有機會去決定你下一步要的是什麼和做什麼。

 

你會選擇回到你最近的一個肉體嗎?你會選擇再以人的形象—但另一種不同的人—來體驗生命嗎?

 

你會選擇留在「靈界」—在你那時正經驗著的境界?你會選擇在認知與經驗方面更進一步?你會選擇完全「失去你的身份」而成為一體的一部分?

 

你選擇什麼?你會選擇什麼?你要選擇什麼?

 

這是我一直在問你的問題。也是宇宙始終在問你的問題。因為宇宙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去滿足你最殷切的渴望,最大的願望。事實上,它時時都在這樣做,天天都在這樣做。你與我之間的不同,就是你並未有意識的覺察到這一點。

 

我卻覺察到。

 

尼:告訴我…在我死後,我會遇到我的親人和我所愛的人嗎?他們會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幫助我瞭解發生了什麼事嗎?我會和那些「比我們早逝的人」再重聚嗎?我們會永遠在一起嗎?

 

神:看你選擇了什麼?你選擇要讓這些事情發生嗎?那麼,它們就會發生。

 

尼:好吧,我承認我有點糊塗了。你是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由意志,而這自由意志會延伸到我們死後?

 

神:是的,這就是我說的。

 

尼:如果這是真的,那麼我所愛的人的自由意志就必須和我的一樣—當我有某一想法和渴望時,他們必須要和我有相同的想法和渴望—不然我死後,他們就不一定會跟我在一起。還有,如果我想跟他們共度永恆的餘生,而他們如果有一個或兩個卻想繼續前進的話,那怎麼辦?也許他們中有一個想要走得更高更高,像你說的,想要跟那一體結合為一,那又怎麼辦?

 

神:在宇宙中是沒有矛盾的。有些事情看起來矛盾,但事實上並不。如果事情像你所說的那樣(順便告訴你,這是個非常好的問題),那麼你們雙方都會得到你們所要的。

 

尼:雙方?

 

神:雙方。

 

尼:我可再問是怎樣的嗎?

 

神:可以。

 

尼:好,那麼,怎麼…

 

神:你對神的想法是怎麼樣的?你認為我只能在一個地方嗎?

 

尼:不。我認為你同時處處都在。我相信神是無所不在的。

 

神:嗯,這一點你的想法正確。沒有一處是我不在的。你瞭解了嗎?

 

尼:我想是的。

 

神:好。那麼為什麼你會認為你是不一樣的?

 

尼:因為你是神,而我卻只是凡人。

 

神:我明白了。我們還卡在這「只是凡人」上…

 

尼:好吧,好吧…假設,只是為了討論方便起見,我假定我也是神—或者,至少是由與神相同的材料造成的。那麼,你是說我也可以在同一時間在所有的地方?

 

神:這只是意識要在它的實相中選擇什麼的問題。在你們所謂的「靈界」,你能想像什麼,就能經驗什麼。如果你想要體驗自己為一個靈魂,在一個時間,於一個處所,你就可以做到。然而,如果你想要體驗你的靈魂更大一些,在同一個「時間」不只在一個處所,則你也可以這樣做。事實上,你可以在任何「時間」在你所希望的任何處所體驗你的靈魂。這是因為,事實上只有一個「時間」,只有一個「處所」,而你永遠都在它的所有裡面。因此,你可以依你的願望,在你所選擇的任何時候,體驗它的任何一部分或數個部分。

 

尼:可是如果我想要我的親人們跟我在一起,而其中有人卻希望到「這一切」的另外某一部分去,那又怎麼辦?

 

神:你跟你的親人們不可能不想要相同的東西。你和我,你的親人和我—我們所有的—都是同一個。

 

你對某事的渴望,這本身就是我對此事的渴望,因為你根本就是我,把稱為渴望的經驗表達了出來。因此,你所渴望的,就是我所渴望的。

 

你的親人和我也同樣是同一個,因此,我所渴望的,他們也就渴望。

 

在地球上,你們也都渴望著相同的東西。你們渴望和平。你們渴望繁榮。你們渴望歡樂。你們渴望滿足。你們渴望在工作中能夠展現自己,在生活中有愛,身體健康。你們統統都是渴望著相同的東西。

 

你們認為這是巧合?不是的。這是生命的運作之道。我現在正在為你們解釋此道。

 

在地球上的事情之所以不同於你們所謂的靈界,是因為在地球上,你們雖然渴望著同樣事情,但對如何得到它卻各有不同的想法,因為你們各自循著不同的方向,卻想尋求相同的東西!

 

是由於這些不同的觀念,你們才製造出不同的後果。這些觀念可稱為發起思維(Sponsoring Thoughts)。這些我曾說過的。

 

尼:是的,在第一部。

 

神:你們許多人共有的這種意念之一,就是你們的不夠的想法(idea of insufficiency)。你們許多人私心裡總以為就是不夠。什麼都不夠。

 

愛不夠,錢不夠,食物不夠,衣服不夠,住處不夠,時間不夠,可供分配的好念頭(good idea to go around)不夠,當然可供分配的自己也是不夠。

 

這種發起思維使得你們竭盡一切所能去求取你們認為「不夠」的東西。如果你們認清了人人所渴望的任何東西都是足夠的,則你們將立即放棄這一切作為。

 

在你們所稱為的「天國」,你們「不夠」的意念會消失,因為你們會覺察到,在你們與你們所渴望的任何東西之間並沒有分離。

 

你們會覺察到比足夠還有餘。你們會覺察到你們可以在任何「時間」存在不止一個地方,因此你沒有理由不要你的兄弟所想要的,不選擇你的姐妹所選擇的。如果他們在死的時候想要你在他們身邊,則僅就他們對你的思念,就足以把你召向他們,你沒有理由不奔赴他們,因為這完全不會從你現在正在做的事情中取走任何什麼。

 

這種沒有理由說不的狀態,就是我一切時間中所處的狀態。

 

你以前也曾聽說過:神從來不說不。這是沒錯的。

 

我會給你們所渴望的一切,永遠如是。從時間之始即是如此。

 

尼:你真的永遠都給每個人他們所渴望的?

 

神:是的,我親愛的,我真的如此。

 

你的一生反映著你所渴望的和你相信你可以得到什麼。我不會給你你不相信你可以得到的—不管你是多麼渴望。因為我不會違背你自己對它的想法。我做不到。這是法則。

 

相信自己不能得到某一事物,就等於不渴望此事物,因為這兩者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尼:但在地球上,我們不可能得到一切我們所渴望的。比如,我們不可能同時在兩個地方。還有許多其他的事物,也是只能渴望卻不能得到,因為在地球上,我們人人都是如此受到局限。

 

神:我知道你會這麼想,因此事情對你也就會是這樣,因為給予你的永遠是你相信會給予你的—這永遠是真的。

 

因此,當你說你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那你就不能。但如果你說,你能以意念的速度去你想要去的任何地方,甚至以你肉體的形態於任何時間存在於不止一個地方,那你就可以如此。

 

尼:你看,這就是這些對話讓我覺得脫節的地方。我真的想要相信這些訊息是直接來自神—但是當你這麼說的時候,我的內心真會瘋掉,因為我就是無法相信。我的意思是,我就是不信你剛說的話是真的。在人類的經驗中,沒有可以證明這話的事情。

 

神:不對。據說所有宗教中的聖人都做過這種事。這需要很深的信仰才能相信?特別高層次的信仰?一千年才有一個人?沒錯。但這表示它不可能?不對的。

 

尼:我怎麼去創造這種信仰?我怎麼能去達到這樣的信仰層次?

 

神:你不可能達到那裡(get there)。你只能在那裡(be there)。我不是在玩弄文字。我是真的這樣說。這一種信仰—我願稱它為完全的認知—不是你可以試圖得到的。事實上,如果你試圖得到它,你就不可能得到它。你只能就是那樣。你只能就是那認知。你就是你那種存在體。

 

這樣一種存在狀態出自一種完全的覺察狀態。它唯有從這種狀態中產生。如果你想要變得如此覺察,則你就不能如此。

 

這就如同如果你是四尺九,卻想「變為」六尺一樣。你不可能六尺高。你只能「是」你是的高度—四尺九。當你長到六尺的時候,你就會「是」六尺了。當你是六尺高的時候,你就可以做六尺高的人所能做的一切事了。當你處在完全覺察的狀態,你就可以做一切處於此種完全覺察狀態的人所能做的事。

 

因此,不要去「試圖相信」你可以做這樣的事情,而應試圖走向完全的覺察狀態。那時,就不需要相信。完全的認知會自現神跡。

 


轉自:http://yushenduihua.haotui.com/thread-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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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一切~NAM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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