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六十分鐘的時間,忘掉世界,讓世界從你消失,而你從世界消失。作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向後轉,只要向內看。在剛開始的時候,你將只會看到雲,不必擔心它們,那些雲是由你的壓抑所創造出來的,你將會碰到憤怒、恨、貪婪,以及各種黑洞。你壓抑了它們,因此它們都存在,你們所謂的"宗教"教你們去壓抑它們,所以它們就好像傷口一樣地存在,你一直都在隱藏它們。



那就是為什麼我首先著重在發洩,除非你經歷過很大的發洩,否則你將必須經歷過很多烏雲,那是很累人的。你或許會變得很不耐煩而轉回世界,而你將會說:"什麼東西都沒有,沒有蓮花,也沒有芬芳,只有臭氣和垃圾。"


這你是知道的,當你閉起雙眼開始向內走,你碰到了什麼?你不會碰到佛陀所說的美麗淨土,你會碰到地獄、以及被壓抑在那裡的痛苦,它們在那裡等著你。很多世的憤怒一直在累積,那些積壓是一團糟,所以你會想要置身於它之外,你會想要去看電影、去俱樂部、去會見朋友、以及跟朋友聊天等等。一個人會想要保持忙碌,直到他覺得很疲倦而進人夢鄉,那就是你目前的生活方式,那就是你目前的生活型態。


所以當一個人開始向內看,他自然會覺得很困惑。佛陀說:有一個很大的祝福,有極度的芬芳,你會碰到蓮花一直在開花,以及很棒的芬芳,而那是永恆的。花的顏色會保持一樣,它不是一個改變的現象,他們談到這個天堂,他們談到這個在你裡面的"神的王國",然而當你走進內在,你只碰到地獄。


你看到的不是佛陀的淨土,而是希特勒的集中營。很自然地,你會開始認為這一切都無意義,最好停留在外面,為什麼要一直跟你的創傷玩遊戲呢?它同時也是很傷人的,而且膿開始從傷口流出,那是很髒的。


但是發洩會有所幫助,如果你發洩,如果你經歷過"混亂的靜心"(動態的靜心),將那些烏雲和黑暗都丟出去,那麼觀照就會變得比較容易。


那就是為什麼我強調要先做動態靜心,然後再做靜態靜心的理由。要先做主動而活躍的靜心,然後再做被動的靜心,唯有當所有內在的垃圾都被丟出,你才能夠進入。


憤怒被丟出、貪婪被丟出…這些東西一層又一層地疊在那裡,一旦你將它們丟出,你就能夠很容易地溜進內在,因為已經沒有什麼東西會阻礙。


突然間,你就會經驗到佛陀淨土的亮光,突然間,你就處於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處於蓮花法則的世界,處於達摩的世界、道的世界。


我無法為你創造天堂,那就是為什麼所有我的靜心技巧都是設計來先創造地獄。


打枕頭


當你覺得生氣,你不需要對某人生氣,你只要生氣,讓它成為一種靜心。關起房間,單獨坐著,盡量讓憤怒升起,如果你覺得想打,那麼你就打枕頭。


做任何你想要做的,枕頭永遠不會反對,如果你想要殺枕頭,那麼你就拿一把刀殺它!那將會有所幫助,那將會有很大的幫助,只要打它、咬它、丟它。如果你特別恨某人,將他的名字寫在枕頭上,或者貼一張照片在它上面。


你會覺得很荒謬、很愚蠢,但憤怒是荒謬的,你不能夠對它做任何事,所以就讓它這樣,將它視為一個能量的現象而享受它,事實上它是一個能量的現象。如果你不傷害任何人,它並沒有什麼不對,當你這樣去嘗試,你將會發現那個想要傷害某人的概念漸漸消失。


每天都練習它,每夭早上只要練習二十分鐘,然後整天都注意看。你將會變得比較鎮定,因為那些變成憤怒的能量已經被丟出,那個變成毒素的能量已經被丟出你的系統。


至少做這個做兩星期,一星期之後,你將會很驚訝地發現,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你都不會生氣,只要試試看。


靜心以發洩作為開始,而以慶祝作為結束。


像狗一樣地喘氣


很難直接對憤怒下功夫,因為它或許是深深地被壓抑著,所以,你可以間接地做。跑步將會幫助很多憤怒和很多恐懼蒸發,當你跑了一段長時間,而且深呼吸,你的頭腦會停止運作,而由身體接管。


一個小小的練習將會非常有幫助。每當一個人的氣沒有走到胃以下,或肚子以下,那麼他的氣是比較淺的,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像狗一樣地走路和喘氣,他可以將舌頭伸出來、向下,像狗一樣地走來走去和喘氣。


這樣做的話,整個通道都會打開,每當某人有一些阻礙物在那裡,喘氣可能會非常有意義,如果他喘氣半個小時,他的憤怒將會很優美地流動,他的整個身體將會變成涉入它裡面。


所以,有時候你可以在你的房間裡面嘗試這個方法,你可以拿一面鏡子,對著它吠和咆哮,三個星期之內,你將會覺得事情進行得非常非常深。一旦憤怒消失,一旦氣放鬆下來,你將會覺得自由。


奧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46bc7ca0102wx12.html




 

友善提醒:閱讀訊息時請保持身心靈的平靜與開放,並善用自己的直覺與內在智慧,感知有正面幫助的訊息,提取它們,並放下沒有共鳴的部分,無須執著、擔憂、恐懼;保持心態的正面與開放,樂觀迎接新的可能,一種接近真善美的可能。


世界正在往好的方向轉變~感謝一切~歡迎轉載~NAMASTE~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oveNPea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