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老選擇做犧牲者—用自我犧牲來換取別人的同情與憐愛,或用犧牲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和偉大,或是逃避衝突。這樣很容易讓自己變成傷心、生氣的受害者或怨婦!
人得要學會愛自己:愛自己並不是指任性的我行我素,凡事只會想到自己。
愛自己是指尊重、欣賞、瞭解和接納自己,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
我們當然可以選擇為家人或他人付出,但是得要「心甘情願」,清楚明白是自己想要這麼做才去做的。而且做的當下是感到開心喜悅的,我們得到的回饋就是在做的當下所得的喜悅。當我們不是心甘情願的付出,而是帶著某些期待或希望對方會回饋、感恩我們時,那當對方沒有這麼做時,我們會感到失望、不甘心甚至會怨懟對方。這樣的關係無法和諧、甜蜜。
人沒有真正愛自己,很難真正的愛別人,而總是帶著哀怨的自己也很難得到別人的欣賞和愛。
出處:https://happy1013.blogspot.com/2021/11/blog-post_14.html
介紹:https://san23.pixnet.net/blog/post/693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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