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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個幻覺,有條件的幻覺,可用以體驗你自己那個無條件存在的面向—而就因為這個理由,你能無條件的去愛。

 

你是一個無條件的存在,然而,由於沒有一個條件不是無條件的(there is no condition),所以,你無法知道你是個無條件的存在。所以,你的情況不妙(in no condition)。

 

一點都沒錯,這是真的。你什麼都不能做。你只能“在”。然而,單純的“在”無法滿足你。為了這個理由,所以你們創造了有條件的幻覺。這是你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神的一部分—為了要在,得依賴另一部分的想法。

 

這是你們“分離的幻覺”的延伸。那個幻覺則出自“需要的幻覺”—第一個幻覺。事實上,只有一個幻覺,所有其他的幻覺都是這個幻覺的放大,像一個吹起來的氣球。

 

你們所謂的相對論便是自“有條件的幻覺”創造出來的。舉例來說,熱或冷,其實並非相反,卻是在不同條件下的同一個東西。

 

每樣東西都是同一個東西。只有一種能量。那就是你們所謂“生命”的能量。在此,“神”這個字可以舉之互換使用。你們所謂的“條件”就是這能量的個別和特定的振動。在某些條件下,某些事發生,而顯得是你們所謂的真理。

 

舉例來說,在某些條件下,上即下,而下即上。你們的太空人就知道,在外太空“上”與“下”的定義消失了。由於條件改變,真理改變了。

 

改變的條件千百萬改變的真理。

 

真理只不過是表示“現在是怎麼樣”的一個字眼。然而,現在是怎麼樣永遠在變,所以,真理永遠在變。

 

你們的世界是這樣顯示給你們的。你們的人生是​​這樣展示給你們的。

 

事實上,人生的過程就是變。減縮到一個字,生命即變。

 

神即生命。所以,神即變。

 

一言以蔽之,神即變。

 

神是個過程。不是個存在體,而個過程。

 

那過程被稱為變。

 

你們有些人可能比較喜歡演化這個字。

 

神是那在演化的能量……“或那在變為的”。

 

“那在變為的”並不需要特殊條件才變為。生命就單純地變為它變為的,而你為了要定義它、描寫它、量化它、測量它,並且試圖控制它,你就將某些條件歸諸給它。

 

你的“生命”沒有條件。它就是在。生命就是它所是。

 

“我是我所是”。

 

你現在也許第一次完全了解這古老的、謎樣的聲明。

 

當你明白,為了讓你經驗無條件(亦即,為了讓你認識神),所以條件必須好像是存在的,你就會祝福你人生的條件以及你所曾經驗過的每個條件。這些條件曾讓你體驗到你比它們任何一個都大,比它們所有合起來還更大,你的人生曾顯示給你這點。

 

稍微思考這一點,你就會知道這是真的,想像你發現自己處在一個狀況(條件)下,並且想像你自己是符合這條件的。然而,你會發現自己克服了它,而超越了那狀況嗎?事實上,你絕沒有。你只不過是拋棄了你發現自己是你的狀況之想法。你看見自己比它大,與它不同。

 

你也許曾說過:“我並非我的狀況(條件),我並非我的殘疾,我並非我的工作,我並非我的財富或缺乏財富,我不是這個。這並非我是誰。”

 

做這種宣告的人,在他們的人生中製造了不凡的經驗、不凡的結果。他們因此用“有條件的幻覺”去重新創造新的自己,以他們對他們是誰所曾抱持的最偉大憧憬下一個最恢宏的版本。

 

因為如此,有些人就會對別人所責難的那種人生條件感到慶幸。因為他們把它們當成一個偉大的禮物,是讓他們去看見和宣告他們存在的真理。

 

當你祝福你人生的條件,你就改變了它們。因為你稱它們為不像它們所顯示的東西,正如你稱自己為不像你所顯示的東西。

 

就是在這一點,你開始有意識地創造,而非只是注意到你生的條件和境遇。因為你將明白,你一向都是—且永遠會是—每個條件的感知者和定義者。別人所視為的貧窮,你也許視為豐足。別人所視為的失敗,你也許定義為勝利(正如當你決定每個失敗就是個成功時,你所會做的)。

 

故此,你會經驗你自己為每個條件(狀況)的創造者—它的“想像者”,如果你願意(但只在它是你的意願時),既然真的條件並不存在。

 

在那一刻,你會停止怪罪你人生中的任何一個人、地或事,不會再要它為你所經驗的人生負責。你全部的經驗—過去、現在與未來的—都會改變。你會明白,你從來沒被真的犧牲過,而你的所知會帶給你成長。總有一天,你會了悟並沒有受害者。

 

永遠記住:並沒有受害者。

 

第九個幻覺,優越的幻覺,可用來經驗沒有一樣東西要比任何其他的東西優越:而同樣的,低劣只是個虛構。所以的東西都是平等的。然而,如果只有平等存在時,你是無法知道所有的東西都是平等的。

 

如果每樣東西都平等,那麼,就沒有東西是平等—因為當只有一樣東西,而它完全與自己平等,則“平等性“這想法本身就是無法經驗的。

 

一個東西無法與它自己“不平等”。如果你拿一樣東西,將之分割成幾個部分,部分與整體也是相等的。它們並不比整體差,只是因為它們被分割開了。

 

然而,不平等的幻覺讓每個部分注意到它自己為它是的部分,而非視它自己為整體。除非你視自己為分開的,否則你無法視自己為一體部分。你了解了嗎?除非你想像自己是與神分開的,否則你無法將自己想像為神的一部分。

 

換句話說,除非你向後退一步看我,否則你看不見我。然而,如果你認為你就是我的話,你是無法退後一步來看我的。所以為了要經驗我,你必須想像你不是我。

 

你與神是平等的,而這與神的平等正是你渴望經驗的事。你並不劣於神,或劣於任何的東西,然而在沒有東西是優越的這個脈絡裡,你無法知道或經驗沒有低劣。所以,你創造了優越的幻覺,以讓你能知道你是與每樣東西是平等的—亦即,你不比任何東西優越。

 

你與神的一體,在一個可能缺乏一體或可能分離的脈絡之外是無法經驗的。你必須在那脈絡內,或在我們這裡所說的“幻覺”內,以便知道存在於幻覺之外的真理。你必須“在世卻不屬世”。

 

同樣的,你與神,以及每樣東西​​的平等除非直到你能了解不平等,否則是“不可經驗的”。

 

你創造了優越的幻覺,就是為了這理由。

 

對優越的想法而言,還有另一項好處。就是藉由想像你自己是優越於你人生的條件和境況,你讓自己去經驗大於所有這些條件和境況的你存在的面向—這是先前已說過的一點。

 

當面對負面的條件和境況時,你可以召喚你的一個奇妙的部分,你們有的人稱此為勇氣。故此,當你活在所謂“在物質領域的生活”之更大幻覺裡時​​,優越的幻覺對你非常有用,因為它給你力量上升到負面境地況之上,而克服它們。

 

當你視這幻覺為幻覺時,你們將了解,你們沒有一個部分是優越於整體的,因為,你的每個部分就是整體。然後你就不會再召喚勇氣,你知道你便是勇氣。你不會呼求神,你將知道你就是你會呼求的神的一個面向。

 

你是呼求者,也是被呼求的那位。改變者與被改變的那位。造物主與受造物。開始與結束。始與終。

 

那即你是什麼,因為那即我是什麼。你是以我的形象和肖似造的。

 

你是我。我是你。我身為你,經過你,在你內移動。我在你內存在。

 

在每個人、在所有的東西內。所以,你們沒有人比別人優越。這種事是不可能的。然而你創造了優越的幻覺,以使你知道你的力量—並且,擴而充之,知道每個人的力量,你與神及與所有別人的統一與平等,以及每個人與神及與他人的統一與平等。

 

然而我必須告訴你,如果你希望避免人類的痛與苦的話,這優越的幻覺是個非常危險的幻覺。

 

我已經告訴過你,當你經驗到與彼此的一體時,便避免了痛與苦。而優越的幻覺否認了這統一,創造了更大的分離。

 

優越是曾降臨在人類經驗上最具誘惑力的想法。當你想像自己是較優越的一方時,那種感覺是那麼的好。然而當別人宣稱比你優越時,感覺可能就很壞了。

 

所以,要小心這幻覺,因為它極具威力。它必須被深刻的、完全的了解。如我顯示給你們看的,在相對經驗的世界裡,優越的想法可以是個偉大的禮物。而的確,它能帶給你力量和勇氣,讓你視自己和經驗自己為比你的境況更大、比你的壓迫者更大、比你自己認為你是的更多。然而它也可以是陰險的。

 

甚至宗教—假定創造是為了讓你更接近神的一個人類機構—都太常用優越做為他們主要的工具。 “我們的宗教比別的宗教優越。”許多機構都曾這麼宣稱。故此讓人類在到達神的路途上更為分離,而不是聯合他們。

 

邦與國、種族與性別、政黨與經濟體系,全都在利用它們假設的優越去吸引注意、尊敬、同意、附從、權力,或只是—會員。他們用這工具所製造的東西絕不會優越。

 

然而,大部分的人類都彷彿是盲目的或很奇怪的沉默。他們無法看到自己建立在優越感上的行為,實際上在每方面都產生了低劣的東西。或者他們的確看到了,只是拒絕承認。結果使得自稱優越以合理化其行為。然後再隨那些行為的低劣結果之循環一直繼續不斷。

 

有個方法可以突破這個循環。

 

就是視這幻覺為幻覺,並了解和明白我們全是一體。人類及所有的生命是個統一的場。它就是一整個東西。所以,沒有什麼比它優越的東西,也沒有什麼東西比你優越。

 

這是人生經驗的基本真理。鬱金香比玫瑰要優越嗎?山比海更壯嗎?哪片雪花最華麗?可不可能它們全都一樣華麗—並且一起慶祝它們的華麗,共同創造出一個令人敬畏的展示?然後它們溶入彼此,而成為一體。然而它們從不走開。它們從未消失。它們從未停止存在。它們只不過改變了形態。並且不只一次,而是好幾次:從固體到液體,從液體到氣體,從可見到不可見,再升起,然後再以令人摒息的美麗與神奇的展示重返。這是生命,滋養的生命。

 

這是你。這比喻是完美的。這比喻是真實的。

 

你只要下決定這是真的,並照之行事,你就將在你的經驗裡使之成真。你就會看見你所觸及的所有生命之美麗與神奇。因為你們每個的確都是神奇的,然而沒有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神奇。而有一天,你們全都會溶為一體,一同形成了單一的溪流。

 

這樣一個知曉,將改變你們整個在地球上的經驗。它將改變你們的政治、你們的經濟、你們的社會互動、你們教育小孩的方式。最後,它會帶給你們—地上的天堂。

 

當你看到優越是個幻覺時,你們會明白,低劣也同樣是個幻覺。然後你們將感受到平等—與彼此及與神—的奇妙和力量。你們有關自己的想法會變得更大,而優越幻覺存在的理由將會實現。因為,你對你的想法越大,你的經驗就越大。

 

永遠記住這個:你對你的想法越大,你的經驗就越大

 

第十個幻覺,“無知的幻覺”,曾製造了你們不明白任何這些幻覺的想法:前面所說的一切對你而言都是新的,你無法理解它。

 

這幻覺讓你可以繼續活在相對的領域裡。然而,你不必繼續像你以前那樣生活在痛與苦中,傷害自己和別人,等待、等待、等待還未來到的更好的日子—或等待你在天堂的永恆報償。然而,你是能在地上享有天堂的。你能住在你的樂園裡。你從來沒被逐出。我永遠也不會對你那樣做。

 

你知道這個的。在你心裡,你已經知道這個了,就如你知道人類及所有生命的一體。正如你知道每樣東西的平等以及愛是無條件的。你知道所有的這些事,甚至更多,你在你靈魂的深處一直都明白這些的。

 

無知是個幻覺。當你視它為一個幻覺時—當你知道它不是真的時—你是聰明地利用那幻覺。你知道……而你知道你知道。

 

所有的大師都是如此。

 

他們知道他們知道,而他們利用他們的知道去與他們將自己置於其中的幻覺世界相處,而非活在其中。這使他們在你們的世界裡顯得像是魔法師似的,輕易地創造和利用所有生命的幻覺。

 

“不知”是個奇妙的幻覺,並且很有用。它讓你再次知道,再次學到,再次憶起。它讓你去體驗那循環。去變成一片雪花。

 

就是你不知道的幻覺容許你去知道你所知的。如果你什麼知道,並且知道你知道它,那麼你便不能知道任何事。

 

深深的看入這個真理,你就會了解。

 

那麼,給你自己對某些事無知的幻覺吧,任何的事。而在那一瞬,你曾經驗到你對它並非無知—你所知的將突然對你變得明顯起來。

 

這是謙虛的妙處。這是“在這兒有些我不知道的東西,但我知道它會改變每樣東西。”這句話裡的力量。單單這一句話,就可以治癒世界。

 

往謙遜之路就是往榮耀之路。

 

並且就你們的神學而言,要進步,沒有比這更好的工具了。我曾啟發人說過:一點點的“謙遜神學”乃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你全都知道”的把握,及多一點意願去繼續追尋、承認也許有些你不知—但知道它可改變每件事—的事。

 

我再說一次,不知道向知。全知道向什麼都不知。

 

那就是無知的幻覺如此重要的理由。別的幻覺也是一樣。它們是你對你真正是誰的經驗之論。它們打開了由“相對領域”到“絕對領域”之門,到每樣東西之門。

 

然而,就像其他所有的十個幻覺一樣,當無知的幻覺失了控,當它變成了你整個的經驗、你一直在場的現實時,它對你就沒有用了。那樣的你就像忘了自己的技術的魔術師。你變成一個被自己的幻覺愚弄的人。那時你就需要別人“拯救”,一個看透幻覺的人來喚醒你,提醒你你真正是誰。

 

這個靈魂真的能成為你的救星,即使是你,也真的能做別人的救星,藉由提醒他們真正是誰,藉由將他們給回他們自己。 “救星”只是“提醒者”的另一個說法。他是一個提醒你的人,一個重組(re-member)你的人,讓你有個新頭腦,並且再度認識自己為神的軀體之一個肢體(member)。

 

為了別人這樣做吧!因為你是今日的救星。你是我的所愛,我所喜悅的。你是我派去帶別人回家的那個人。

 

所以,踏出幻覺,卻不要遠離它。與它相處,卻不要活在它內。這樣做,你就在這世界裡,但不屬於它。你就會知道你自己的魔法,而你所知的會讓你增長。你對你的魔法的想法會越變越大,直到有一天你了解了你即那魔法。

 

永遠記住:你即那魔法。

 

當你利用無知的幻覺,不再實踐它,卻只是利用它,你承認你還有很多不知的(do not remember)—不記得的,然而那謙遜本身便將你提升,越過了謙遜,讓你了解更多,憶起更多,變得更覺知。現在,你是在那些知道的人之中了。

 

你記起你只不過是用幻覺來創造一個局部的脈絡場,在其內,你能經驗,而不只是概念化你是誰的無數面向中的任何一個。你開始有意識地利用這脈絡場,像一位畫家使用畫筆一樣,製作出美妙的畫,創造出有力且非凡的時刻—恩寵的時刻—而在其中,你可以體驗認識你自己。

 

舉例來說,如果你希望體驗你自己為寬恕,你就能混合審判、定罪與優越的幻覺,將它們在你面前投射出來,你會很突然地發現(創造)在你人生中給你機會去展示寬恕的人。你甚至能加上失敗的幻覺,將它投射在你自己身上,以加強那經驗。最後,你就能利用無知的幻覺,去假裝你不知道你在做所有這一切。

 

如果你想體驗自己為同情,或為慷慨,你可以混合需要和不足的幻覺去創造一個脈絡場,在其中去表達在你內的那些神聖面向。你隨之可能發現自己正走在街上,碰上了乞丐。你可能對自己說,奇怪,以前在這個角落我從沒看過有乞丐……。

 

你對他們感到同情,而這觸動了你的心。你感受到在你心內的慷慨正在蠢動,然後你伸手到口袋裡拿出些錢來給他們。

 

或者,有一位親戚會打電話來,請求你給他金錢上的援助。而在那一瞬,你可以選擇去感受你存在的許多面向中的任一個。但在這個場合,你選擇了仁慈、關注和愛。你說:“沒問題,你需要多少錢?”

 

但要注意,如果你不注意,你就不會了解那些街上的乞丐,或電話上的親戚,是如何找到通往你生命的路的。你會忘記是你把他們放在那兒的。

 

如果你陷入幻覺太深,你會忘記是你召來了你人生中的每一個人、地和事件。你會忘記他們在那兒是要創造你以一個特定方式認識你自己的完美情況和完美機會。

 

你會忘記我最宏偉的教誨:除了天使外,我沒派給你們別的。

 

在你的故事裡,你也許會將我的天使分派為惡棍。如果你不注意,你就會視你自己為來到你生命裡的“恩寵時刻”的受害者,而非受益人。你可能並不會歡迎它們的到來,但它們全部都會是給你的一個禮物。

 

或你也許決定以與你最初選擇的不同方式變成一個受益人。舉例來說,你也許決定,你不但希望體驗同情心,也想體驗權力和控制。你也許繼續每天在同一時候,走過同一個街角,給同一個乞丐錢。直到你倆建立了一個儀式。你也許繼續給那位親戚錢,每個月寄張支票給他,直到你倆建立一個儀式。

 

而現在,你在支配了。你有了權力。你也消除了他們的權力—你真的拿走了他們重創自己生命的權力—以便你可以感覺被表揚、得滿足,並且有力量。突然,他們無法沒有你而產生功能。乞丐或親戚—這兩者其實根本沒有你的幫助已存在這星球上好些年了—現在沒有你卻都無法產生功能。你使他們功能不良,而創造了你與他們功能不良的關係。

 

你並沒有幫助他們從之前的陷阱裡跳出來。你反而將陷阱挖得更深。你將他們手中的鏟子拿了過來,放在自己手裡。

 

所以,要小心地觀察你做任何事的動機。要一直繼續看你的議程。密切監看你在體驗你存在的那個面向。有沒有一個方法可以去體驗它,而無損於他人的力量的?有沒有一個方法可以去憶起你是誰,而不會使別人忘記了他們是誰的?

 

這些是你們可以利用“十個幻覺”,以及在它們底下無數較小幻覺的一些方法。現在你明白了,你了解了,現在你憶起如何利用幻覺了。

 

記住前面所說過的。沒有必要在眼前這一刻就利用幻覺,以便創造出可以體驗你自己更高面向的一個脈絡場。進步的生靈不但踏出了幻覺,並且遠離它們。亦即,他們將幻覺留在身後,只用對它們的記憶去創造那脈絡場。

 

但不論在你眼前這一刻是以記憶形式或實質形式去利用幻覺,你每天都會用到它們。然而,如果你不有意識地利用幻覺—如果你不知道你創造了它們,以及你為什麼這樣做—你可能就會想像自己是在你人生的“果”上,而非在其“因”上。你可能以為人生是發生在你身上,而不是經由你發生。這是你可能尚未知道的事,知道了則可能改變每件事:

 

有關所有在你人生中發生的事,你都是在那問題的因上。 (譯註:佛家所謂“眾生畏果,菩薩畏因”)

 

當你踏出了那些幻覺時,你就完全地了解這點了。當你體驗到與神的合一時,你在身體裡、在細胞層面就能體驗到這點。

 

每個靈魂渴望的就是這個。所有生命的終極目的就是這個。你是在通往大師級、回歸於“一”的旅途上,以便你可以在你自己的靈魂中認識神的奇妙和榮耀,並以直到永恆的無數人生​​的超過百萬片刻,以一千種方式,經由你、做為你而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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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合一 Communion with God
作者:尼爾.唐納.沃許
譯者:王季慶
來源:http://www.shuimo.com/god5/God500.htm

 

 

 

 

 


友善提醒:閱讀訊息時請保持身心靈的平靜與開放,並善用自己的直覺與內在智慧,感知有正面幫助的訊息,提取它們,並放下沒有共鳴的部分,無須執著、擔憂、恐懼;保持心態的正面與開放,樂觀迎接新的可能,一種接近真善美的可能。

 

感謝一切~NAM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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