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為什麼你創造兩性?這可是你認為讓我們歡悅和再創造的唯一途徑?我們應當如何對待稱之為「性」的這妙不可言的經驗?

 

神:當然,不用帶著羞恥感。不用帶著罪惡感,不用帶著恐懼感。

 

因為羞恥感不是美德,罪惡感不是善,恐懼感不是榮耀。

 

不要帶著貪婪,因為貪婪不是熱情;不要帶著背棄之心,因為背棄不是自由;不要帶著侵犯之意,因為侵犯不是渴望。

 

而顯然,不要帶著控制或權力之念,因為這些跟愛都沒有關係。

 

但是…性是否可以純為個人滿足呢?令人驚奇的是,答案是可以。因為,「個人的滿足」正是自愛(Self Love)的另一個說法。

 

多年來,個人滿足都名聲狼藉,而這乃是何以有那麼多罪惡感附著在性上。別人告訴你們,對於這種那麼令人滿足的事,你們不可用來做個人滿足之用!這矛盾是顯然的,因此你們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你們決定,在「其前、其中、其後,都感到那麼好」的性事,你們要有罪惡感—至少這樣會讓事情看起來好一點。

 

這就像你們一位著名的歌手—她的名字我在此不提—由於唱歌而收到數百萬元。被人詢以她不可思議的成功與致富時,她說:「因為我是這麼愛做這件事,我幾乎有罪惡感!」

 

這話的意涵很清楚。如果那是一件你愛做的事,你就不應當另得金錢的報酬。大部分人是靠做他們厭惡的事而賺錢—或至少是艱辛工作,而非無止境的喜悅之事!

 

所以,世間的訊息是:如果你覺得不喜歡,你就可以享受它!

 

罪惡感往往被你們用來對你們明明覺得好的事去覺得壞—以此來讓你跟神重歸於好…而你們認為神不要你們對於任何事情覺得好!

 

你們尤其不可對身體的喜悅覺得好。又絕對不能對(就像你們的老祖母常常小聲說的)「性」…

 

好吧,好消息是:喜歡性根本就是好的!

 

愛你自己也根本就是好的!

 

事實上,那是你們的使命。你們本應如此!

 

不應該的是沉溺在性上(或任何事物上)。但愛上性,好得很!

 

每天這樣說十次:我喜歡性!

 

每天這樣說十次:我喜歡錢!

 

好啦,你還想要一個真正夠勁的嗎?那每天試說十次:我喜歡我!

 

還有一些東西是被人認為不該喜歡而實際卻喜歡的:權力(能力)、榮耀、名譽、成功、得勝

 

還有呢?下面這些。如果你喜歡這些,你真的應該覺得有罪囉:別人的奉承、比以前更好、擁有得更多、懂得怎麼做、懂得為什麼

 

夠了嗎?等等!下面這兩種對你們來說,更是一種終極的罪惡。如果你覺得你懂得神(認識神)。

 

這是不是很有趣?終其一生,你們都被弄得對你最想要的東西感到罪惡。

 

然而我告訴你們:愛、愛、去愛那你們想要的東西吧!因為你們對它們(他們、她們)的愛,會把它們拉向你們。

 

這些東西是生命或生活的質材。當你愛它們,你就是愛生命!當你宣佈你渴望它們,你就是在宣佈你選擇了生命所能提供的一切好的東西!

 

所以,選擇性吧!—凡是能夠得到的所有的性!

 

選擇權力吧!—所有你能掌握的權力!

選擇名譽吧!—所有你能獲得的名譽!

選擇成功吧!—所有你能得到的成功!

選擇勝利吧!—所有你能經驗到的勝利!

 

但是不要以性來替代愛,而是以性作為愛的歡呼;

不要選擇壓制他人的權力,而是並肩合作的權力(能力)。

不要以名譽為目的而選擇它,卻是以它為更大的目的之手段。

不要選擇以他人為代價的成功,而是以之為工具去幫助他人。

不要選擇不計代價的勝利,而是得勝卻不要他人背負任何代價,甚至為他們帶來益處。

放手去做吧!選擇別人對你的讚譽—但要看出所有的人都是你可以大加讚譽的生命,並真的去讚譽。

放手去做吧!選擇「更好」—但不是比別人更好,而是比你自己原先更好。

 

是的,選擇「懂得怎麼做」和「懂得為什麼」—以便你可以跟他人分享知識。要用盡一切方法去選擇認識神。事實上,先選擇這個,其他一切都會隨之而來。你們整個一生都被教導給予比接受更好。然則你不可能把你沒有的東西給予他人。這乃是為什麼自己的滿足是如此之重要,也是為什麼把它視為如此醜惡是如此不幸。

 

顯然,以他人為代價的自我滿足,不是我們此處所談的意思。然則人生也不應當忽視自己的需求。給予自己豐富的享受,你將會有豐富的享受給予他人。

 

譚崔的(譯註:譚崔(Tantric)是印度教或佛教晚期的經典之一。以技巧和儀式來討論冥想或性愛的方法。)性學大師們很懂得這一點。這就是為什麼他們鼓勵自慰—而你們有些人稱此事為罪惡。

 

尼:自慰?哦,老兄—你真的是越講越遠了。你怎麼會想到這種話?你怎麼連這個也說?你這訊息本應是來自於神的!

 

神:我知道了。你對自慰有成見。

 

尼:不,我沒有,可是很多讀者可能有。而且我以為我們的對話是要製成一本書給別人去讀的。

 

神:沒錯。

 

尼:那你為什麼故意觸怒他們?

 

神:我沒有「故意觸怒」任何人。要不要「被觸怒」是他們的自由選擇。然而,你真的以為我們既要坦坦白白的談論人類的性,而又可以不讓任何人自己選擇「被觸怒」嗎?

 

尼:不。但我們的話題還是有點過了頭。我不認為大部分人已經準備好要聽神談論自慰。

 

神:如果這本書局限於「大部分人」所準備好要聽的神所說的題材,那就是一本小書了。當神要說話的時候,大部分人是從來沒準備好要去聽他說什麼的。他們通常都要等兩千年。

 

尼:好吧,說下去。我們都已經度過了開頭的震撼了。

 

神:好。我只是在用這一種生活經驗(順便說一聲,這是你們每個人都做的,只是沒人會說)來說明更大的一點。

 

這更大的一點,再說一遍,是:給予你們自己豐富的享受,你們便有豐富的享受給予別人。

 

譚崔性學—順便說一聲,這是非常高明的性的表現方式—的教師們知道,如果你帶著性的飢渴來接近性,則你取悅伴侶的能力就會大減,去體驗靈魂與肉體經久與歡悅的結合—這是體驗性生活非常好的理由之一—之能力也將大減。

 

因此,譚崔的戀人往往在互娛之前先自娛。這往往是在對方目前,而常常也互相幫助、鼓勵與指引。在起初的飢渴已獲滿足之後,兩人更深的渴望—由經久的結合而產生的狂喜—才能得到輝煌的滿足。

 

相互自娛乃是性的充分表達之一部分—性的歡悅、性的遊戲性、性的愛憐。性的表達有好幾個部分,相互自娛是其中之一。你們所稱之為性交的經驗,則可以是在兩個小時的愛的相遇之後發生。也可以不是。對你們大部分人來說,那極可能是你們二十分鐘操練的唯一一點—這是說,如果你們幸運的話,才有二十分鐘!

 

尼:我沒有想到這會變成性愛手冊。

 

神:它不是。但如果是,也沒什麼不好。大部分人對於性,對於它至為奇妙、至為有益的表達方式,還有許多要學習之處。

 

不過我要說明的仍是那較大的一點。你給予自己的歡樂越多,你就越能給予別人歡樂。同樣,如果你給予自己力量越多,你也有越多的力量分與他人。名譽、財富、榮耀、成功,或任何讓你覺得快活的事都是一樣。

 

而現在,我認為也是看看為什麼有些事情讓你「覺得很爽」的時候了。

 

尼:好吧—我投降。為什麼?

 

神:「覺得很爽」就是靈魂在歡呼—它歡呼說:「這就是我!」

 

你不是曾經在教室裡被老師點名嗎?當老師叫到你的名字,你必須答「在」或「有」,是嗎?

 

尼:是。

 

神:好,「覺得很爽」是靈魂說「在」或「有」的方式!

 

而現在,有許多人會嘲諷「去做你覺得很爽的事」這個觀念。他們說這是通往地獄之路。但是我要說,這是通往天國的路!

 

當然,這要視你說「覺得很爽」是指什麼而定。換句話說,哪一些經驗是讓你覺得很爽的?不過我告訴你們—沒有任何進化是借由否定而達成的。如果你會進化,那不是因為你否定了你知道會「感到很爽」的那些事物,而是因為你滿足了那些樂趣—並發現某些更大的樂趣。因為,如果你不去品嚐那「較小」的,你怎麼知道什麼是「更大」的呢?

 

宗教要你們以它的話為準則。這乃是為什麼所有的宗教終歸失敗的原因。

 

但靈性卻總是成功的。

 

宗教要求你們從別人的經驗學習,靈性卻催促你們尋找自己的經驗。

 

宗教承受不了靈性。它容忍不了靈性。因為靈性可能帶給你跟任何宗教都不相同的結論,而這是任何已知的宗教都無法容忍的。

 

宗教鼓勵你們去探究別人的思想,並把它們當成自己的來接受。靈性則邀請你們丟掉別人的思想,而萌發自己的。

 

「覺得很爽」是一種自我告知的方式,告訴自己你這個念頭是真理,你這句話是智慧,你這個行動是愛。

 

要想知道你進步了多少,要想測量你演進到多高,只要看看是什麼讓你「覺得很爽」就可以。

 

然則不要以否定那些讓自己覺得很爽的事物,或以避開此種感覺的方式來迫使自己演化得更快更遠。

 

自我否定就是自我毀滅。

 

然則,你也要知道:自我規範並不是自我否定。規範自己的行為是一種積極的選擇,是以決定自己是誰為基礎,而去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如果你認定自己是一個尊重別人權益的人,則決心不去偷、不去盜、不去掠奪,就不能說是「自我否定」。那是一種自我宣示,這乃是何以說,什麼事物使人覺得很爽是他進化的指標。

 

如果言行不負責任,如果做出傷害別人、讓人艱困或痛苦的行為,讓你「覺得很爽」,則你就演進得不很遠。

 

覺醒乃是此處的關鍵。在年輕人心中喚起和傳播覺醒,乃是你們家族和社區中年長的人的職責。這也是神的使者的職責:要在所有的民族中推廣覺醒,以便讓人可以明白對某人所做,或為某人所做的事,是為所有的人所做—因為我們統統都是一體。

 

當你們的意念言行出於「我們都是一體」,實際上便不可能會因傷害別人而「覺得很爽」。所謂「不負責」的行為便會消失。進化中的生命是在這樣的參數之內尋求生活的體驗。是在這樣的參數之內,我說你們應允許生命提供給你們的一切—而你們將發現,生命所提供給你們的,要比你們所能想像的要多得多。

 

你體驗什麼,你就是什麼。你表達什麼,你就體驗什麼。你必須表達什麼,就表達什麼。你准予自己什麼,你就擁有什麼。

 

尼:我喜歡這些。不過,我們可以回到原來的問題嗎?

 

神:可以。我在一切事物中都置入「陰」與「陽」,同樣,我創造了兩性!這「雌」與「雄」乃是陰與陽的一部分。這是你們所居住的世界對陰與陽的至高形式的表現。

 

兩性是陰與陽…的賦形。是許多賦形之一。

 

陰與陽,這裡與那裡,此與彼…上與下,熱與冷,大與小,快與慢,物質與反物質…

 

這一切,都是你們為了體驗生活所必需的。
 

 

轉自:http://yushenduihua.haotui.com/thread-5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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