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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地球是個正受到數十億、以每40年倍增的細菌攻擊的生物。最後不是寄主或細菌死,就是同歸於盡。”—高爾·韋達(Gore Vidal)(1925~)

 

對於1960年,我的印象很深刻。那年約翰·甘迺迪剛當選為美國總統,他立志要把美國從早已體制化了的剝削、隔離政策轉向。甘迺迪促使我們以兒童的未來為重,創造可以持久的轉變,以及建立自給自足而不破壞珍貴自然資源的新世界。

 

根據美國人口調查局統計,在1960年,地球上有3038930391人,那年又增加了40622370人,每人都要一天三餐、幾加侖的飲用水和沐浴用水,以及容身之地。正當世界各國想盡辦法要跟上這4000多萬地球新市民的需求,1961年再添56707855人;而當我們忙著替這些人找棲身之所時,1962年世界人口再增69393370人,然後1963年又新增了70587231人來競爭食物、飲水、住屋及熱源。

 

從甘迺迪宣示就職之日到1963年被刺的3年中,比美國總人口還多的人口加入了世界。

 

人口爆炸導致這個浮於太空的小藍球幾乎所有可住之地都擠滿了人。

 

人很容易對“美好的從前”興起懷舊之情;自人類有史以來,幾乎每一代都曾如此。不過的確,在1960年,你可以安全地旅行全世界任何角落,你可以搭便車旅行北、中、南美而安然無事,而且當時饑荒僅是地區性且少見的現象。

 

今天則完全不同了。而且今日的世界人口是當時的2倍。

 

你能想像再過30年,我們還要增加如1960年世界人口之數?

 

當資源越來越少,那些致力維護其分量的人將更不擇手段、更暴力、更為致命。

 

今日年輕文化的觀點

 

我們文化還年輕,在數十萬年的人類歷史裏,我們文化的理念僅肇始於7000年前。在那段時間裏,該理念凝結成數種價值,而最後形成所謂的文化,是我們對事物今、昔與未來的集體看法之表現,亦正是我們所訴說事物來龍去脈的故事。

 

現在的意識乃由一組特定的傳統、信念和典範(我稱它們為“故事”)所形成,這些故事帶給我們舒適富裕,卻也矛盾地,加速我們文化的死亡。這些故事可綜合如下:

 

◆我們並非世界整體的一部分,而是獨立於其上的。地球及其中的所有動植物和我們有所不同,我們稱其為“自然”和“原野”,稱自己為“人類”和“文明”,我們在自我創造出來的幻想中非常清楚其間的區別—我們是獨立的、優越的,我們就是天理。當我們想要任何東西,可以隨意自取,不必徵求同意。

 

◆征服和統治生物乃為天命。從聖經對我們治理全地球的命令,到美國政府所命的教條,再到殖民外太空的科幻故事,我們告訴自己許多我們乃為天命所系,應掌管任何事物的故事,上至月亮及更遠處,下至海洋。雖然有人試著委婉地說,當人被賦予地球掌管權,就代表人被賦予了照顧地球的責任;但是,卻難以從其行為看出此信念。

 

年輕文化奉自己為支配者、征服者。他們並不是固守某地抵抗入侵,而是出外挑釁(動物或人)、捕捉、奴役或消滅之。其農業設法儘量從土壤榨取養分,土壤枯竭亦在所不惜。他們相互侵伐、奪取資源、利用軍警為富人保衛資產。

 

這些概念反應在我們文化的基本思想家的著作之中。亞里斯多德在題為“政治”的文章中說明古典希臘觀點:“植物為動物存在,動物則為人存在,家禽家畜提供勞力與食物,野生動物則供給食物、工具和衣服等附屬品。”

 

羅馬人的觀點則被西塞羅總結得很清楚:“我們是地球絕對的主人,高山平原給我們享用,河流也屬於我們,我們播種、植樹,我們施肥,我們阻斷、引導及改變河流;簡言之,靠著我們的雙手和各種自然作用,我們將世界完全改頭換面。”

 

到1600年代,法蘭西斯·培根明白地寫道:“我實實在在地把大自然及其所有兒女帶給你,使其為你的僕役。”

 

在19世紀,馬克思說社會主義的目標乃是“合理管制人與自然間之物質交換,而使其在人的控制之下…”。恩格斯則把人看作“自然的真主人”。

 

起初,我們只把這些支配性的信念用在自然上,不再單純與動物競爭食物來源,我們開始統治它們。一旦如此,我們便可能超越竟爭的尺度而去設法滅絕它們,這正是我們對那些阻礙我們取得食物、土地的每個物種所做的,從野狼到昆蟲到雜草,我們發展推陳出新的方法消滅競爭者。

 

以此類推,將此觀念應用到人身上並不令人驚訝,人有權統治所有生物的這種概念的合邏輯延伸,便是相信有些人比其他人更適合當統治者,既然我們已經認定消滅競爭者不但是可接受的,更是一件好事,於是殺人方法日新月異,在現代戰爭利器中達到極致。

 

文化強化我們世界觀之另一種方法可見於語言結構。桃樂西·李(Dorothy Lee)於1950年代與北加州的溫圖(Wintu)部落住在一起並學習其語言,她很驚訝地發現,其語言大體而言缺乏表達擁有和強制性的動詞,例如,他們不說“我的姐妹”而是說“我成為某人的姐妹”或“我與姐妹住在一起”。

 

年輕文化則相當不同,例如,看看世界上有關於男與女相對角色的各種信念。在某些國家特別是回教國家,女人不准獨自外出,必須以衣服遮蓋身體各部分,不能投票、競選、掌權,根本乃是男人的財產。婦女因“不順服”父親而被殺,在一些國家並非罕事。例如1997年8月,Marzouk Ahmed Abde Rahim射殺其25歲女兒,取下首級回到靠近埃及開羅的村子,集合村民宣告:“現在我們家庭重拾榮譽了。”他女兒所犯的錯—“私奔”。第二天在開羅北方40英里處的村子,一個人在眾人面前對他女兒潑汽油縱火。據美聯社在8月19日的報導,這些不是個別事件,許多情形是女兒選擇的物件付不出聘金。埃及作家薩達維(Nawal Saadawi)指出,在這文化裏“婚姻被視為買賣,商品便是婦女,是否成交視父親認為划算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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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陽光的最後餘暉-搶救地球資源
作者:ThomHartmann,NealeDonald
譯者:馬鴻文
網頁:http://www.self-learning-college.org/oldsu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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